“一夫一妻,允许纳妾”,这个民政局胆子真肥!

无锡市梁溪区民政局,挂了一幅很大的的宣传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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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姻论财,门当户对;一夫一妻,允许纳妾;同姓不婚,亲上加亲;妇从夫居,蔑视入赘;从一而终,反对改嫁;糟糠之妻不可弃。

底下还有一对新人牵手的画面。网友们都在笑谈民政局的新规:允许纳妾。殊不知,这幅宣传画彻头彻尾都在宣传封建社会的残余思想。

首句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杜绝了我们推崇的自由恋爱。旧时的婚姻讲求的是明媒正娶,不然就是苟合,是受人唾弃的。

第二句的婚姻论财,门当户对,就太物质化了。过去的大户人家,上有门当,下有户对。财力越雄厚的,门楼修得越气派,门当和户对也越壮观。两个实力不对等的人家是不可能联姻的,否则,不可能会幸福。

第三句中一夫一妻,允许纳妾是大家诟病的重点,其实,这句话是对大老婆说的。过去讲的是三妻四妾,大老婆只有一个,另外两个妻子只能叫做平妻,四妾就很好解释了,就是小老婆了。妻子是地位最崇高的女性,但是,也不能对丈夫要求太高,贤淑的妻子是会帮丈夫找几个漂亮的小老婆的。

第四句的同姓不婚,亲上加亲,则是一点科学依据也不讲了。同姓不婚,中国的几个大姓都快一个亿了,限制他们结婚,那还得了?不过,好像韩国是这样规定的。其实,有人考证说是指一家人中不能通婚,比如同一个爷爷,同一个太爷爷的孩子。这样解释貌似还说得过去。可亲上加亲就不好了,过去的亲上加亲,指的是姑表亲姨表亲的表兄妹表姐弟结婚,很容易生下智障的孩子。红楼梦里的宝玉和黛玉是这样,钗头凤里的陆游和唐婉儿也是这样。

第五句妇从夫居,蔑视入赘,这是严重的男权主义思想,两个人既然结婚了,愿意在哪里生活,是两个人的自由。入赘就低人一等了吗?还是封建思想在作怪。

从一而终,反对改嫁。这句话是儒家提出来的,对妇女最大的摧残,不过,从一而终的妇女将会收获一座贞节牌坊。记得有位妇女死了丈夫,很想改嫁,需要县令批准。这位县令大人不喜欢拖泥带水的状子。于是,她的状子上写着:夫死妻少,翁壮叔大,瓜田李下难避嫌,当嫁不当嫁?县令一看状子,大笔一挥,嫁!这位古代的妇女就给解放了。

整篇宣传材料只有最后一句是正面的东西,糟糠之妻不可弃。告诫我们不能见异思迁,不能像那些演艺明星那样,换伴侣比换衣服还快。

真不知道无锡市梁溪区民政局的领导是怎么想的,这样的一篇东西堂而皇之的画在神圣的民政局门口,他的胆子真是太肥了!面对记者的质询,他们却是越解释越乱,只能撤下这幅宣传画。想问问他们真实的思想,是想学袁世凯和张勋搞复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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