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羡慕咪蒙,却发自内心地敬佩一个叫七毛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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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去年4月份开始写字的,也是那时候加入的。

当时有篇文章非常火爆,名字叫《对呀,就是嫌你穷才分手的啊》,最初我以为是标题党,看完文以后才发现是故事,不是鸡汤。

故事写得非常真实,不浮夸不做作,催人泪下,引发共鸣。

我看的时候,阅读量18万,喜欢数7k,评论2000多条,打赏120多次。

正是这篇文,让我相信,的活跃人数不是虚构的,读者的眼光是雪亮的,好的作品,是真的能得到认可的。

我关注了写那篇文的作者——七毛。

那时候,是自媒体最热闹的时候。

那时候,咪蒙已经火了,但还不是太久。

那时候,还很容易引流,一篇爆文能带来很多粉丝,动辄上万。

那时候,有很多才华横溢的作者,有很多有深度的文章。

我亲眼见证了很多如今已是大v号的作者,就是在那个时候脱颖而出的。

甚至,有人仅靠一篇爆文就把公众号带火了。

当然,若想长久立于不败之地,还是需要有过人的才华和洞察力的。

不能否认的是:赶上那个潮流的人确实是幸运的,确实比后来者多抓住了一次机会。

写作的朋友常向我抱怨:最早的时候,一篇爆文能吸引来几千个粉丝,如今一篇被多个大号转载的爆文,却只能带来几十个粉丝。

我经常做这样的比喻:15年末到16年8月份之间是自媒体界的乱世,是容易出英雄的时期,经过一场大战后,格局基本已定,胜出者各据一方,普通人基本没办法轻易撼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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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如此,我们也不必怨天尤人、耿耿于怀。

有个作者是从去年9月份开始做公众号的,写得不错,运气也好,好几篇文被多个大号转载,但是截止目前,她的粉丝只有一万多。

她一直找我哭诉说若自己能早些起步,若自己能赶上好时候,早就是几十万粉丝的大号了,早就软文接到手软了,早就名扬自媒体圈了。

我倒没有质疑过她的话,但是真的不希望她一直沉浸在这样的负面情绪中。

后来我劝她想开点,抓住那次机会的人有很多,可是最后成功的也没几个啊,错过那次机会的,也有很多人在后来成名了啊。

无论是不是风口期,是不是红利期,读者的眼睛是雪亮的,最终拼的还是内容和质量。

跑偏了,说回咪蒙和七毛吧。

我是咪蒙的粉丝,但不是脑残粉。

我喜欢的是她的幽默和偶尔的霸气。

她的文,能让我笑到肚子疼。

她的文,读起来很爽很解气,尤其在骂我们讨厌的那种人的时候。

前段时间有个话题是“咪蒙的粉丝不能娶”,我想说有些极端了。

我只是喜欢她的幽默和博学,并不认同她所有的观点。

甚至,她的某些观点本身就自相矛盾。

我很羡慕她,羡慕她的有趣,羡慕她的博学,羡慕她的聪明,羡慕她变现的能力。

我觉得她不该受到那么多指责,甚至怀疑,黑她的人有很多是出于嫉妒的同行。

接广告、写软文本身,并不该受到抨击。

写文的人就该无私奉献吗?就不生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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咪蒙从没打开过赞赏功能,从没要过读者的钱,反而经常搞征集,发福利。

她写的软文也很特别,都是到最后才转弯。

如果一篇文章,既能让读者收益,又能为自己谋利,还能推广产品,为什么不行呢?

这不就相当于让广告商买单,免费让我们看文吗?三赢局面,有什么不妥?

批判咪蒙的那些文中,有一点我是认可的,她会带坏和影响一些人。

爆粗口这点真的不好,虽然她一直说她原本就是这样,虽然我们读文的时候确实很爽。

她的粉丝里面,她的读者里面,一定有那些年纪还小,三观还未形成的人,也有一些三观不是太硬,没有独立辨别是非能力,很容易被别人尤其是被自己的偶像煽动,盲目崇拜的人。

这些人,真的会被她影响,也就是骂她的人说的毒害。

但也不像有些人说的“长此以往,国将不国”那般夸张。

毕竟,小孩子也有长大的时候,毕竟,人的三观并不是一两个人就能决定的。

去年的时候,我关注了30多个公众号,现在只剩下9个了,个人写作的还有四个。

自媒体是个能让个人发声的地方,是产生草根逆袭神话的地方,但它终究是脱离不了商业性和利益性的。

因为门槛低,所以鱼龙混杂。

有些作者,不配被称为作者,更别提作家。

看得越多,越喜欢七毛,越佩服七毛。

她是自媒体圈的一股清流,一片净土。

她活出了我一直想要成为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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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毛的那篇爆文,就出在风口期,那篇文为她的公众号带来数万个粉丝,打赏人数上千。

那时候,只要她乘机而上,只要她每天随手凑篇鸡汤,只要她稍微运营一下哪怕是全权委托别人打理,如今绝对是知名大v号。

但她没有,她的简介里明确表示,不接广告。

我说过,接广告不该被批判,但是有接广告的机会,真金白银放在你面前,你却还能因为自己的原则而拒绝的,是值得敬佩的!

她说不要来向我咨询感情问题了,我没有那么多经验,每个人的情况也不一样。

她说赚钱是一辈子的事,练出了好的文笔,是可以赚一辈子钱的。

她说她想让自己的公众号保持完整性。

最火的时候,鸡汤文最盛行的时候,她随便凑几句话都会被很多人奉为真理的时候,她开始写故事,开始十天半个月才更一次文。

她说:“我的生活并不会因为这几万个人的关注而改变什么。”

我看到过被广告“害死”的作者,之前我非常喜欢她的文,不得不说,她确实非常有才华有想法,也曾在穷困潦倒时坚持写了数年,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终于小有名气。

于是她开始疯狂地接广告,不间断地接广告。

这是个才华得到认可的年代,知识能够变现的年代,她没偷没抢,那确实是她应得的。

但是,她的吃相太难看了,什么广告都接,很明显的一点是:有些商品她自己绝对没用过!

这一点是最令粉丝反感,你可以靠我们赚钱,但至少得对我们负点责。

我眼睁睁地看着她的文从之前的篇篇十万+到后来的隔段时间才有一篇勉强到十万的文,文章质量也大不如从前,因为她开始讨好读者了,少了自己的独特视觉,只写作者喜欢的。

我默默地取关了,她终究泯然众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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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一边骂着咪蒙一边效仿她。

有些人,出口成脏,标题里全是“婊子”“Low逼”“贱人”这样的字眼。

有些人,哗众取宠,整天“啪啪啪”“我很贵”打着“伪女权”的旗帜,恨不得把全天下的男人挨个骂个狗血淋头。

这样的文,就算热的了一时,又能如何?

就算能吸引眼球,能吸引一些粉丝,又如何?

我不知道写出那些三观明显扭曲的文章的作者,究竟是什么心态?

是想在被骂中火起来,迅速捞一把,捞够了就走人吗?

还是他们的三观本就如此?

两者相比,我更希望是前者,因为如果是前者,那只能说明他们不择手段,但至少他们是分得清对错的,三观是没问题的。

就怕他们是后者,那就是他们真实的想法。

这是细思极恐的一件事,真的很可怕。

就算称不上是作家,至少我们算作者。

至少我们该有一丝“作家气质”,对文字该有最起码的敬畏,对读者该负一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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