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个懒人吧

      其实,是一首歌的响起让人记忆起那些青春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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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写字便就是一件。


我没有写诗歌的时候,文字的拼凑都是在纸上完成的,比如作文、周记、日记,写的都是些流水账,还有些是无病呻吟的东西。年少时,常常读来把玩,没有像陶渊明先生的细细品味;也没有像闻一多先生的“望闻问切”;更没有鲁迅先生的“一针见血”,只是单纯觉得好玩,仅此而已。


十五六岁的年纪,情书对于我们90后来说,也并不是稀奇的事情,可能大家觉得这是60、70,甚至是80后的专利,在相当一段时间里,它也是我这个90后年少时的专利。


说到这里,大家请不要多想,我当然不是收情书最多的那个女孩子,在我们班里,比我好看的姑娘多得是,我虽然不是收情书的,可是学校大多数女生收的情书可能一半都出自我手。我这人性子懒,属于坐那儿就定住的一样,懒得不想动,比如吃饭时放在桌角的离我最近的那块饼干都懒得不想取,甚至是放在嘴里的东西都不想动。


我的懒到达了一种境界,世间几乎无药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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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的手稿搁在书桌的角落里,这么多年,虽然中国现在电脑普及率特别高,但我还是喜欢在纸上来来回回。在譬如,十五六岁的年纪里写的情书从来都不是长篇大论,而是短小精悍,大概只有七八行左右,这是什么原因呢,当然是因为快速,那时还喜欢看鲁迅的杂文,林语堂的小品文,有时候在教室整整一下午,揣摩那些大家为什么会有这么灵光的脑子,能写出那么精辟有型、短小利落的小文章。


朋友调侃道:“你为你自己的懒完美地找到了借口,大概你的情书和诗歌也是这样的吧,给人一股懒洋洋的感觉。”懒且舒服这样的感觉也很美妙吧,就像某位诗人说:懒是蜗居在乞丐身上布满的阳光,闲的时候揉揉脚。


我写在纸上的字,字迹潦草,无迹可寻。认真之时,文字也会规整些,不认真之余,写的字那简直了,“龙飞凤舞”般悬在空中,完美地堪比草书啊。写的诗歌有时候啰嗦的要命,有时候一句话就结束,这态度太敷衍了。


要不我们一起在农村大院里,晒着太阳,做一回懒汉,嗑着瓜子,闲时揉揉脚吧。


要不我们一起去田里追追蝴蝶,看看动画,当一回小孩,河里捉鱼,打个小盹,闲时揉揉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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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总有一款合适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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