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四大名捕里年纪最大的人是谁,不是大师兄无情,也不是面相老成的铁手,而是老三追命。

昨天看DC大事件,三代闪电侠都在跑,穿越时间虫洞。初代闪电侠跑累了,先停了一会,他说,死神是快不过光速的,但第二代闪电侠可以。

跑得快的人年纪稍大些无所谓的嘛,因为能跑,所以看起来年轻。

我是在司徒剑桥的漫画《四大名捕》里认识追命的,应该说正式认识,他有个好听的名字,崔略商。

他还没出生时,母亲受了内伤,父亲在他生下来时不想理他,就给他随便起了个名字:崔内伤。

小崔的启蒙师傅觉得崔内伤这名字不好听,就改成崔略商了,取“商略黄昏雨”一句。

嗜酒如命,追风入云,轻功天下第一,被追命盯上的犯人,天涯海角无处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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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年来,四大名捕被翻拍成电视、电影,我不认为有任何一部电影能够完整释出追命的性格与人生。

追命一直都不被重视。

毕竟,无情是老大,脸帅又冷漠,还聪明,又废了双腿惹人怜悯,六扇门第一高手。女性观众的最爱。

铁手憨厚,但是人品好,讲义气,内功强,像读过书的野熊先生。难怪铁手一出场就像个诗人,在楼台上被夕阳剪出浑厚的剪影。此等角色,男女都不讨厌。

至于冷血,除了会打架之外好像没什么本领。但是身世成谜,血统离奇,一张脸永远酷酷的,悬念足。小时候我最喜欢的角色就是冷血了,还是吴奇隆来演,够帅。

我对于美丑的概念,就来自于那些追星的大姐姐们,房间里贴满了港台明星的照片,每次进去,都想把自己的照片也贴在墙上,数次行凶未果,使我放弃了这种送东西给人家的恶劣犯罪行为。

情节上的需要,追命一直都是秘密追踪犯人的一个,出场不多,又酗酒,影响社会形象。轻功虽好,但是少有一招制敌的,跑来跑去,不够他那三位师兄弟打架痛快。而且招数不好看,追命有一招从胃里射出一小注酒逼迫敌人的秘招,我小时候都不知道怎么学,按照世间的逻辑惯性,得先喝一口水吧,然后喝水就会被小伙伴们识破,就不是秘招了,他们处处提防着,还用暗器攻击我的肚子,用明器逗我忽笑。

这我都能忍。

按照惯例,我还得应招,就是对方先说一句:接我的暗器。或者是:接我铁手的一以贯之神功。我作为对手,便得大方响应:来吧,贼人。

口里有水,说不了话。这行为对方不能忍。

所以打小我就知道了一个生物学常识,人类无法含着一口水打架,但含眼珠子应该可以,不然罗冠中就骗人了,夏侯惇也会被人扯出来问,问他另外一只眼睛到底哪去了。

综上说述,追命无论是从外形条件、性格特点、模范难度系数和武功招数上,都不受我们待见。

自第一次看四大名捕的电视剧后,十多年下来,陆陆续续有人翻拍,我都断断续续看了。兴趣点都在谁是无情谁是冷血上,怎么打,怎么打赢,对手屌不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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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我看了漫画版的《四大名捕》,年纪大了,越来越喜欢追命,更喜欢崔略商。

首先是崔先生的爱情故事之感人,堪称一绝。

小崔五岁时父母双亡,自小在大户人家里做帮工,瘦瘦小小,营养不良。早上放牛喂草,中午劈柴做饭,晚上清扫马厩,活得累些也算是过日子,平平安安。

在这大户里,有个丫鬟叫小透,长得水灵水灵的,常常和小崔在一起玩。

两个有空就一起去玩,去爬山,看花灯,抓迷藏,逮蚱蜢。这样一来二往,感情渐渐厚起来。

情窦初开时会使一切人入迷,小崔与小透私定了终身,然后就离开了。

他是想在外闯出名堂后,再回来迎娶小透。小透送他离开,看着他走到长街尽头,回眸不羁地一笑,等我回来。

我相信那是追命一生走得最慢的时候。

多年以后,追命成了名震天下的四大名捕的老三,六扇门的佼佼者。百姓就算不懂这头衔,也起吗知道他是个当官的。

追命回来找小透,却发现小透已经死了,墓碑清凉,坟草藁藁。一别便是阴阳两隔。

原来县令的儿子,一个死胖子,大腹便便,脸庞臃肿。他平日里做好了反派的本分,欺压百姓,打压下人,还有令大多数观众发指的:强抢民女。小透长的水润,死胖子又怎么肯放过。此时小透发扬了中国女性的伟大传统品德,不肯就范,誓死抵抗。

她如何能抗得住死胖子呢,县令的儿子,用残忍的手段将小透害死。

直到追命回来了。

之后县令以及他的死胖子儿子到底是何下场,记性不好的我,已忘记在脑海深渊,扒爬不出。反正很惨就是,善恶有报,武侠故事的套路没那么复杂。

我只记得追命在知晓小透的死时,各种愤怒、懊悔、煎熬、怨恨的情绪融成的,落寞的脸。他也不哭,也不闹,低着头,慢慢走在街道上,腰间的酒葫芦晃晃地来回砸着。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司徒剑桥给这一篇章画上的标题: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真是看的人情起不知所以,泪成一片,拍桌打墙。八个字的标题,是这个故事最适合的主题了,它定下追命,一个酗酒、跑得快的人一生。

徐志摩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只觉得矫情。

跑得太快就会错过路旁的景色吧,小时候听老师讲的道理,又懂了几分。

我将追命酗酒的原因搭在这个故事里,反倒映衬了他是个极为专情的人。有故事的男人,魅力很足。

至于追命之后又爱上了谁,我就记不清了,好像是个皇妃,又是无疾而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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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他的爱情故事之外,追命风流不羁的性格特点,一行到底的行事风格,灵机乍现的幽默气息,全能吸引我。

他一日黄酒数斤,整个人一身酒味,轻功一扫飞过屋顶时,估计能使那条街道留下漫漫不散的酒香味,比楚留香还楚留香。

但这从不使他误事,且越醉,就越猛,抽起架来,能干到对方大小便失禁。

作为有意继承传统文化“酒、色、浪、荡”的男人,自然希望可以像追命一样,把酒当农夫山泉来灌,骰子叫得再烂,也开你三家,豪气。

追命做事还靠谱,追着广东省惯犯“岭南双盗”跑了十二个日夜,跑到别人的马都死了,也要搞定这两个贼,不屈不挠。

比起无情的绝顶聪明,计策阴谋滴水不漏,追命更多的是偶尔出些鬼主意,也能奏效。

这是实际问题实际分析,土方治风骚,木方医狐臭。

也值得学习的嘛。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老衲提酒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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