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薇老公豪宅被冒名卖出,“人脸识别”不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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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武某某花了1520万,买下了演员赵薇老公黄有龙名下、朝阳公园附近的一套360多平米的房子。1年后,手握房产证的武某某,却一直无法入住,因为这套房子至今没有腾房,还有租客住在里面。武某某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黄有龙交房、并且支付20万违约金。
这起看似普通的房屋纠纷,背后其实另有隐情。赵薇的老公表示,自己从未委托任何人出售这套房子,是有人假冒他公证了一份委托书,背着他卖了这套房子。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


案情蹊跷 赵薇老公豪宅被冒名卖出,“人脸识别”不靠谱?_第2张图片 原告代理人说,最初看房子是2013年,原告爱人和靳某一起去的。当时价格没谈妥。签约之前,靳某又找到原告,说房主急着出手,价格有所松动,可以便宜一些,不过不能贷款,只能现金直接支付,就签了合同。 原告方提到的“靳某”,是这起房屋交易中黄有龙的买卖委托人。房屋过户、收取房款,也都是通过靳某办理的。而靳某委托人的身份,是通过北京方正公证处委托授权得来的。
明明是一次常见的二手房交易,为何签了房屋交易合同、也收了钱,业主就是不肯腾房呢? 问题恰恰出在这个“委托卖房”的过程中。黄有龙、也就是本案被告方表示,他们也是受害者。这个房子,是有人冒充黄有龙,去公证处做了委托,授权给靳某出售的。黄有龙本人既不想卖房子,也对委托一事毫不知情。庭审过程中,黄有龙的代理人表示,被告方甚至从未听租客说起“有人去看房买房”这回事。 对于有人假冒自己卖房,眼下黄有龙已经向朝阳公安报案,“冒牌黄有龙”也已接受警方询问,案件正在侦查中。由于该刑事案件的结果会直接影响房屋纠纷案件的审理结果,所以朝阳法院当庭作出了中止审理的裁定。朝阳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孙铭溪表示,这起案件的核心点,在于被告对买卖委托提出的抗辩。
为何会被冒充卖房? 赵薇老公豪宅被冒名卖出,“人脸识别”不靠谱?_第3张图片 如果像黄有龙所说,他没有去公证处委托他人卖房,难道真的有个长得和他一模一样的“冒充者”,可以拿着黄有龙的身份证骗过公证员的眼睛吗?据了解,在这场公证中,北京方正公证处使用了“人脸验证系统”,将到场人员和黄有龙身份证照片进行了比对,验证分值超过规定的0.6,认定到场的就是黄有龙本人,并办理了委托授权手续。
技术手段应该只是辅助 朝阳法院建议,应充分评估现阶段使用计算机等技术手段,来核实委托人身份的可行性;另外,不宜将技术手段的人脸验证结果,作为唯一验证身份的证据。 朝阳法院指出,若以计算机等技术性手段进行人脸验证,不宜采用优势盖然证据认定原则,亦不宜将该验证结果作为唯一依据。应充分结合公证具体情况、并划定技术审查的合理相似值,作为最低标准。 公证机构责任是否应该追究呢? 赵薇老公豪宅被冒名卖出,“人脸识别”不靠谱?_第4张图片 有法律人士表示,《公证法》规定,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因过错给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由公证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证机构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公证员追偿。可见,公证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关键条件是其主观上有过错。但本案中的公证机构通过二代身份证识别、肉眼判断、最新人脸识别技术均确定为同一人,也很难说公证机构有什么过错,无法令其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新闻纵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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