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归的二期工程

97年的香港回归,是一次不完全的回归。

一国两制,并没有说明大陆与香港之间的关系。

国家与地区之间的关系,抛开英国与香港之间的殖民地关系不说,常见的有单一制、邦联制和联邦制。一国两制究竟是哪种?没说明白。

目前,香港与大陆之间的关系,显然不是单一制,而是介于邦联制和联邦制之间的一种关系。

邦联制的典型是英联邦。各个国家都承认英国女王是最高元首,实际上则各行其是。邦联制国家与其说是一个统一的国家,不如说是一个松散的同盟。

大陆和香港之间,如果采取邦联制关系,香港在境外实力的策动下,很快就会闹独立。这是不难预期的。这种独立不论成功与否,都会极大牵扯大陆的精力,影响大陆东南的发展和南海的稳定。大陆与香港之间,显然不能采取邦联制的关系。

联邦制的典型是美国,联邦政府之下,各州自治,各州有各州独立的立法、司法和行政机关,各州州长自行选举产生,各州有独立的财政。联邦政府与各州之间有权力划分。涉及联邦的事务,比如危害联邦安全的事务,由联邦负责。联邦调查局和联邦法院调查、审理这类案件,联邦监狱关押、处决有关罪犯。各州有各州的法律,州警察和州法院调查、审理涉及州法律的案件,州监狱关押、处决有关罪犯。

维护联邦完整的权力,由联邦的暴力机关行使。一般刑事案件,则由州暴力机关行使。如此,叛国类罪行,比如分裂、煽动、颠覆、间谍类罪行,都由联邦调查局处理。任何一州,也没有法外之地。

任何一州,即使州政府有分裂或抗命倾向,只要有联邦调查局和联邦法院在,叛国类分子就难以成大事。事实上,各州有分裂或者抗命倾向,并不新鲜。前者可以参考南北战争,后者可以参考艾森豪威尔派遣全副武装的101空降师去小石城护送黑人学生入学。

大陆没有向香港派出“联邦警察”,把维护祖国统一,反分裂、反颠覆的义务交给香港暴力机关,考虑到地方可能存在的分裂或抗命可能,这本身就是极大的不稳定因素。

大陆对香港的主权,体现在驻港部队。目前,驻港部队只是象征性的驻扎,并不能有效采取行动。另一方面,驻港部队采取行动,必然极其惨烈。对敌对势力来说,他们正希望出现大规模的流血事件。驻港部队,是不能采用的手段。

2002-2003年,香港没有通过基本法第23条立法。所以,依法办事的香港警察也没有维护大陆主权的权力和义务。

于是,无论大陆政府也好,香港政府也好,在香港,都没有反分裂、反煽动、反颠覆、反间谍的法律武器。大陆,无法有效维护其在香港的主权。如此,就不难理解,为什么香港各种分裂势力和间谍活动猖獗。

在世界各大国关系日益不睦,资金、人员自由进出香港的背景下,香港怎么可能稳定?

这次占中事件,是一国两制中涉及国家主权有关立法内存在模糊地带导致的必然后果。出现这样的情况,一点不值得惊讶。相反,不出现这种情况,反而值得警惕——表面的平静之下,很可能酝酿着更大的阴谋。

大陆希望通过紧密地经贸关系,拉紧大陆与香港的联系。事实上,这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反占中的多数人士,都是在占中之中,经济利益受到冲击的港人。占中,触动了这些港人的蛋糕,于是大家不再作酱油众,而是主动站出来抗议。

但是,仅仅依靠民间的反对,是远远不够的。占中与反占中,一方面有预谋、有组织、有资金支持,另一方自发为主、无组织、没有资金支持。两者较量的结果最终如何?是不言而喻的。

这次占中事件中,组织者获得了大量的经济利益。以谋求不当经济利益起诉他们,可以暂时达到抑制、甚至平息占中的目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香港的司法界,大量外籍法官控制司法过程,所以这些组织者很难受到严厉的惩处。不仅如此,即使这些人受到严厉的惩处,占中事件平息下去,事情也并没有完。在香港这个没有叛国类罪行立法的自由港,再次寻找一些代理人,组织类似活动一点不难。这次香港反占中斗争,大陆也许能侥幸胜利,但是下次就未必这么幸运了。

如何利用香港反占中的民意,推动23条立法,甚至向香港派出大陆的“联邦警察”,这才是这次占中运动取得决定性胜利的标志。

在此之前,香港回归,只是半截子工程。只有实现这种目标,香港的回归才算完整。

可以预期,如果不能实现这个目标,香港将反复上演占中的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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