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名称:CS-Files
游戏设计:Tobey Ho
美术设计:Tommy Ng、Ari Wong
游戏人数:4-12 人
游戏时间:20分钟
出版公司:Jolly Thinkers
适用牌套:4.5×7两包、6×9.2一包
游戏配件:2 本规则书 (中 / 英)、12 张角色卡、200 张线索牌、90 张手法牌、32 个场景图板 (包含 6 个事件图板)、11 个警徽指示物、6 个木制子弹
以下内容翻译:Aurum,特此感谢
游 戏 背 景
玩家一人扮演刑事鉴证专家,基本掌握“关键证物”及“行兇手法”。锁定并逮捕凶徒的任务,则要依仗其他刑事调查员。然而,在这凶案中,凶手竟是其中一名调查员,而调查员中又可能有帮凶。这一切让这件凶案的调查变得困难重重。
鉴证专家会逐一罗列出凶案的资料。其它调查员则要抽丝剥茧,从各样可疑物品、行凶手法,推断出凶徒的身分。行凶者则要混淆视听,误导调查。
大家能发挥想象力,合作推敲出凶手的真正身分,还是让行凶者逍遥法外,达成完美犯罪?
玩 家 身 份
鉴证专家 x1
他是游戏的主持,并知晓凶案的「关键证物」及「行凶手法」,负责协助调查员破案。只要其中一位调查员能正确指出「关键证物」及「行凶手法」,即鉴证专家和一众调查员能逮捕凶手,成功破案。鉴证专家不可用言语、动作及眼神表情,来提示兇案的内容。
凶手x1
凶案发生时,凶手会选定自己面前的1张线索牌和1张手法牌,作为凶案的“关键证物”及“行凶手法”。凶手尽力掩饰自己的身分,并设法找出代罪羔羊。即使已被认定是凶手,只要无人猜出“关键证物”及“行凶手法”,兇手还是会逍遥法外。
调查员x8
调查员必须分析鉴证专家的提示,以找出“关键证物”及“行兇手法”。只要有一名调查员正确指出“关键证物”及“行凶手法”,即能逮捕凶手,成功破案。别忘了凶手(及帮兇)混入了调查员当中,为免成为代罪羔羊,调查员亦要尽力申辩自己清白。
帮凶x1
游戏人数达6人或以上时加入。帮兇知晓凶手的身分,亦知道凶案的“关键证物”及“行凶手法”。他是凶手的同党,当凶手逍遥法外时,他亦一同胜出游戏。
目击者 x1
当游戏中加入了帮凶,才可以加入这人物。目击者也是其中一名调查员,并刚好见到凶手一伙离开犯罪现场,因此知道谁属凶手一伙,但不清楚谁是凶手,亦不知"关键证物"及"行凶手法"。如兇手被逮捕,只要他成功找出目击者,目击者即遭灭口。兇手一伙此时会趁乱逃走,逍遥法外。
游 戏 开 始
01 玩家身份
取出身分牌,数量与玩家人数相同:
4-5 人游戏:凶手和鉴证专家各 1 张,其余为调查员。
6-12 人游戏:凶手、鉴证专家、帮凶和目击者各 1 张,其余为调查员。将多余的身分牌放回盒中。
覆转洗混后,分派每名玩家1张身分牌。拿到鉴证专家的玩家,公开自己的身分牌并负责主持游戏。(初次游戏时,可选表达力较强者担任。) 除鉴证专家外,其它玩家必须对自己的身分保密。
02 布置环境
除鉴证专家外,分派每位玩家 4 张线索牌和4张手法牌。玩家将卡牌排列在自己面前,牌面向上,文字和图画朝外,方便他人阅读。各人然后检视桌面上所有的线索牌和手法牌。
TIP:线索牌及手法牌的图片只供参考,玩家可按文字发挥想象力。
游 戏 玩 法
01 凶案发生
◎ 鉴证专家宣布:“所有人闭上眼睛”,然后确定所有人已合眼。
◎ 鉴证专家宣布:“凶手、帮凶(如有)张开眼睛。”凶手、帮凶(如有)张开眼睛。
◎ 凶手用手指选定自己面前的1张线索牌和1张手法牌,分别作为“关键证物”及“行凶手法”。
◎ 鉴证专家点头确认清楚“关键证物”及“行凶手法”后,凶手收回手指。
◎ 如游戏没有目击者,略过这步跳到 1f 继续。鉴证专家宣布:“凶手、帮凶闭上眼睛。”待他们闭眼后,再宣布:“目击者张开眼睛”,并用手指指出谁是凶手一伙。目击者点头确认后,鉴证专家再宣布:“目击者闭上眼睛”。
◎ 鉴证专家宣布:“所有人张开眼睛”。
02 凶案调查
凶案调查分為3个阶段。如游戏过程中未有调查员成功破案,将依次完成以下3个阶段,结束游戏。
02a. 首次搜证
为预备首次搜证,鉴证专家先从场景图板中,分出所有“案发地点”“死亡原因”和特别图板,然后将余下的场景图板翻转洗混,作为图板叠。 鉴证专家分别从“案发地点”和“死亡原因”之中,各拣选1张图板,再从图板叠抽出4张,一并放在自己面前。
02a-i. 搜证
在整个搜证过程,鉴证专家会将6个标记,逐一放在面前的 6 张场景图板上。 每张场景图板上只可放 1 个标记。标记必须放在图板上6个选项的其中一个项目上。
放置首个标记后,除鉴证专家外,各玩家可开始自由讨论和发言。鉴证专家会依讨论的内容再放标记,以收窄调查范围。因此,鉴证专家摆放标记的次序和态度,如决断或迟疑,皆可能是提示的一部份。放置第6个标记后,这阶段立即结束。
TIP: 鉴证专家可依任何次序摆放标记。已放置的标记不可移放别处。
02a-ii. 简报
由鉴证专家左方的玩家开始,依顺时针方向,各人逐一发表约30秒言论 (玩家可自由调节时间长短)。玩家发言应围绕“关键证物”和“行凶手法”。
除非玩家提出“我要破案”,否则不可打断或干扰别人发言。
02b. 第二次搜证
为预备第二次搜证,鉴证专家将特别图板混入余下的场景图板中。
02b-i. 搜证
鉴证专家抽出1张新的,取代面前的其中一张场景图板 (“案发地点”和“死亡原因”除外)。取代方法:鉴证专家选定要取代的场景图板,拿起上面的标记,并盖上新的图板,再重新放上该标记。若抽到特别图板,则按图板上的文字执行指示。
02b-ii. 简报
重复2a-ii步骤。
02c. 最后搜证
02c-i. 搜证
重复 2b-i 步骤。
02c-ii. 简报
重复 2a-ii 步骤。
TIP: 最后一人结束最后发言时,游戏即告结束。若玩家在游戏结束前,尚未提出“我要破案”,即代表丧失破案机会。
“我要破案!”
凶除鉴证专家外,每名玩家 (包括凶手和帮凶) 皆有1次破案机会,可在“凶案调查”阶段任何时刻提出。如要尝试破案,玩家先要叫“我要破案”,然后指着其中一位玩家面前的1张线索牌和1张手法牌。
若玩家猜错任何一张牌,鉴证专家只可回应说:“错!”,而不可透露哪张牌猜错了。游戏继续进行。猜错的玩家丧失破案机会,但仍可如常发言。
若玩家指出的卡牌正好是“关键证物”及“行凶手法”,游戏结束。
03 案件总结
案件会根据结束的情况来分胜负。以下其中一项出现时,游戏立即结束:
a. 所有玩家皆丧失破案机会 (猜错或在最后搜证结束前仍未提出“我要破案”),凶手 (及帮凶) 逍遥法外并胜出。
b. 调查员提出“我要破案”时指出了"关键证物"及"行兇手法",鉴证专家、调查员 (及目击者) 成功破案!(成功"大逆转"除外,见下文。)
大逆转
游戏如有目击者,游戏结局可能大逆转!当有调查员正确指出“关键证物”及“行凶手法”,凶手及帮凶可相讨将其中一人灭口。若是目击者被选中,凶手及帮凶便成功灭口并趁乱逃走,胜出游戏。
多局计分
玩家可轮流担当鉴证专家,进行多局游戏以得分来决定胜负。胜出者依身分获分,多局后得分最高者胜。
鉴证专家、凶手及帮凶:3分
调查员、目击者:2分
变 化 玩 法
玩家可自由采用以下各项来调整游戏的难易:
01 每名玩家有 2 次破案机会。
02 除“案发地点”和“死亡原因”外,鉴证专家先抽出6张场景图板,然后自行决定使用这6张图板的次序。
03 增加或减少每名玩家面前的线索牌和手法牌数目。
04 不使用帮凶及目击者身分牌。
05 简报中他人可提出质问。
06 鉴证专家不拣选“案发地点”,改作随意抽取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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