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歌一曲月如霜:一个法律人的文艺呓语

作者|五花马


“在自己身上克服时代”

某日聊天说到广东佛山市中级法院院长陈陟云。陈是司改前沿风标之地的法院院长,同时也是一名出版多本诗集的诗人。自述少壮时因父亲涉案入刑而钻研法律,考入北大法律系后,却和海子、骆一禾成为好友,写诗歌办诗刊,毕业后入职司法机关,营营役役二三十载。改革或迂回,工作有不顺,写诗成为陈陟云舒缓情绪的一个渠道。

2012年,佛山中院改革受阻时,作为一院之长的陈陟云曾陷入困惑,遂有了这样的诗句:“一只橘子,是一方水土幽深的火焰,还是比火焰更为炽热的梦想?”“活着,永远是一滴泪,死亡,无非是一滩血,这样的时代还有什么骨头,可以雕刻自己的塑像?”

陈陟云自述求真守道是他的诗歌信仰。他说:两种身份的交互投影,使我能致力于法治理想,即使前路崎岖,也能以诗人情怀安抚、平静内心,使我庆幸人生除了现实的艰辛和困顿,还有远方的诗意和梦想。

诗歌追求的是最纯粹最本质的东西,司法也一样,文学与司法有着共通之处。当一名优秀的法官具备了诗人的感性品质,一定会更加优秀和出类拔萃。

在时光的急流中,任何个人的命运都微乎其微,不管是浪花还是水滴。做一颗自我圆融的水滴,坚守自身的洁净和温润,管他闪耀或沉潜。

在自己身上克服这个时代,这是否得到了在司法实践中沉潜打磨多年的你的共鸣?

“陈奕迅也来了”

课堂上,我给同学们说这个周末有一位知名法律人要来本市做讲座有时间的话可以去听一下,一个男生小声说陈奕迅也要来了,我笑说都是实力偶像派,无论你去哪一场都比坐在教室听老师们了无新意的讲课有意思,又有学生故意卖乖地说我们不去我们要好好学习。

我说有个业余爱好其实挺好的,无论是音乐、绘画、文字、运动等等,只要你喜欢,那就是在陶冶情操,就是给你开辟了一个精神花园,对于专业学习、实务工作,以及庸常生活来说,都意味着另一个模式的切换,当你累了烦了,可以有一个缓冲,当你重新切换回工作生活模式,你才会有力量有精神继续下去。

如果你只有学习与工作,全部的心神倾注于此,可是很多进展成效不是以你一个人的努力为要素的,当你受挫,当你失意,你靠什么度过?一根弦蹦的太紧太久,会断掉,而弦断又有谁听?

张岱说: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深情也;人无疵不可与交,以其无真气也。袁宏道亦说:余观世上语言无味面目可憎之人,皆无癖之人耳。

人生多苦难,有点艺术是安慰,癖好为人生深情之所注,寄托之所在。按照梁启超先生的说法是:凡人必常常生活于趣味之中,生活才有价值。

“有道无术,术尚可求;有术无道,止于术”

又一日与某兄台聊天,这位兄台之于我来说是业内名人,当年在最高法的报纸上常常读到他的文章,比如《英国法院如何应对微博时代》《英国首席大法官的压力、责任与担当》《听陈法官细数香港法治往事》,以及陕西省基层法官职业化改革诉求探访中对其访谈传达出法官也想熬个行政级别的心声。该时作为司法同仁,其所关注到的内容也恰是我们想要了解的究竟,遂开始关注作者名号,后来他离开法院,调任其他政府部门。网络时代的奇妙在于链接点无处不在,忽一日某微信群里,有人介绍说这是我同学XX,定神一看,正是故人。有一天他谈到一句话:“a ton of weighty nothing”,他说对这句话别有一番感触,看似很重,实则无物,如果翻译,他理解到的大致意思是“虚张声势的厚重”。

工作和专业,在小圈子里打转就是虚张声势的厚重。其实生活不是这样。每个人都是鲜活的个体,工作之外皆是凡人,上进是心里的,不是字里行间的喷薄而出。

术业专攻是安身立命的必要,业精于勤荒于嬉是凡事之成理。对工作尽心尽力是本分,热爱是更高层次的进阶。但在我们社科领域,尤其是法律行业,本身我们的法制起步较晚,传统与现代的碰撞,守旧与改革的冲突,法治进程步履蹒跚,每一个部门法,究竟有多少艰涩深厚的东西?你碰到一个问题,发现早有人涉猎研究过了,你想创新,发现遵循旧例更符合问题解决之需.....“有道无术,术尚可求;有术无道,止于术”,除去有限的法规条款和法理规则,你还有没有其他属于你求索生命意义的方面?如果没有,恐怕专业之术的进阶也是有限,如果有,那是怎样的存在?我的理解,就是那些专业之外有关情操的那一点寄托。

“文化是什么?文化又有什么用?”

龙应台有过一篇文章《文化,是什么》,她说:文化?它是随便一个人迎面走来,他的举手投足,他的一颦一笑,他的整体气质。他走过一棵树,树枝低垂,他是随手把枝折断丢弃,还是弯身而过?一只满身是癣的流浪狗走近他,他是怜悯地避开,还是一脚踢过去?电梯门打开,他是谦抑地让人,还是霸道地把别人挤开?一个盲人和他并肩路口,绿灯亮了,他会搀那盲者一把吗?他与别人如何擦身而过?他如何低头系上自己松了的鞋带?他怎么自卖菜的小贩手里接过找来的零钱?独处时,他,如何与自己相处?所有的教养、原则、规范,在没人看见的地方,他怎么样?

文化其实体现在一个人如何对待他人,对待自己、如何对待自己所处的自然环境。在一个文化厚实深沉的社会里,人懂得尊重自己──他不苟且,因为不苟且所以有品味;人懂得尊重别人──他不霸道,因为不霸道所以有道德;人懂得尊重自然──他不掠夺,因为不掠夺所以有永续的智慧。品味、道德、智慧,是文化积累的总和。

文化为什么重要?经济学家、社会学家、人类学家可能找得出一百个方式来回答“文化为什么重要”这个问题。

龙应台说,我愿意从一场戏说起.......

有一天台北演出“四郎探母”,我特别带了八十五岁的父亲去听。从小听他唱“我好比笼中鸟,有翅难展;我好比虎离山,受了孤单;我好比浅水龙,困在了沙滩……”遥远的十世纪,宋朝汉人和辽国胡人在荒凉的战场上连年交战。杨四郎家人一一壮烈阵亡,自己被敌人俘虏,娶了聪慧善良的铁镜公主,在异域苟活十五年,日夜思念母亲。悲剧的高潮就在四郎深夜潜回宋国探望老母的片刻。卡在“汉贼不两立”的政治斗争之间,在爱情和亲情无法两全之间,在个人处境和国家利益严重冲突之间,四郎跪在地上对母亲痛哭失声:“千拜万拜,赎不过儿的罪来……”我突然觉得身边的父亲有点异样,侧头看他,发现他已老泪纵横,泣不成声。父亲十六岁那年,在湖南衡山乡下,挑了两个空竹篓到市场去,准备帮母亲买菜。路上碰见国民党政府招兵,这十六岁的少年放下竹篓就跟着去了。此后在战争的炮火声中辗转流离,在两岸的斗争对峙中仓皇度日,七十年岁月如江水漂月,一生不曾再见到那来不及道别的母亲。他的眼泪一直流。我紧握着他的手。然后我发现,流泪的不只他。斜出去前一两排一位白发老人也在拭泪,隔座陪伴的中年儿子递过纸巾后,将一只手环抱着老人瘦弱的肩膀。谢幕以后,人们纷纷站起来,我才发现,啊,四周多得是中年儿女陪伴而来的老人家,有的拄着拐杖,有的坐着轮椅。他们不说话,因为眼里还有泪光。中年的儿女们彼此不识,但是在眼光接触的时候,沉默中彷佛已经交换了一组密码。是曲终人散的时候,人们正要散走四方,但是在那个当下,在那一个空间,这些互不相识人是一个温情脉脉、关系紧密的群体。在那以后,我陪父亲去听过好几次的“四郎探母”,每一次都像是一场灵魂的洗涤,感情的疗伤,社区的礼拜。

从“四郎探母”,醍醐灌顶似地发觉,为什么“伊底帕斯”能在星空下演两千年仍让人震撼,为什么“李尔王”在四百年后仍让人感动。

文化,或者说,艺术,做了什么呢?它使孤独的个人为自己说不出的痛苦找到了名字和定义。少小离家老大不回的老兵们从四郎的命运里认出了自己不可言喻的处境,认出了处境中的残酷和荒谬,而且,四郎的语言──“千拜万拜,赎不过儿的罪来”──为他拔出了深深札进肉里无法拔出的自责和痛苦。文化洗了他的灵魂,疗了他的伤口。它使孤立的个人,打开深锁自己的门,走出去,找到同类。他发现,他的经验不是孤立的而是共同的集体的经验,他的痛苦和喜悦,是一个可以与人分享的痛苦和喜悦。孤立的个人因而产生归属感。

人是散落一地的珠子,文化是串丝线。

所以,你看,千载而下,每当皓月当空,你仍然会脱口而出: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当看见江水奔腾,你也会说,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这仅仅是在诗词与天地万物的映照中,音乐呢?戏曲呢?绘画呢?莫不如是!

又如我喜欢京剧,西皮流水消融了多少繁琐生活的颓废,从一出戏出来,再投入现实的生活的戏。有一个广告词说人生如戏,腰椎间盘出了问题,就什么戏都完了。要我说,人生如戏,要是志愿初心出了问题,那才是什么戏都完了。戏如人生,于剧情的起承转合处,留一半清醒,留一半醉。

不值得原谅的浮世喧哗:从红尘颠倒到离婚律师

前几日在网上看到一篇文章,题目记不清了,大意是盘点自己法律学习和工作的一些触动思索,其中提到《请原谅我红尘颠倒》以及什么成长手记异乡哭泣之类的,我赶紧去看了一下作者简介,标注为“大三学生”,不由得叹息,年轻学子正是吸收智识形成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黄金年华,却被一些偏颇的东西影响,或许就此留下妄念,走上歧途也不无可能。

中国政法大学的萧翰老师曾经有一个演讲《最后一课:如何度过我们的一生》(演讲全文),标题有些鸡汤,但所涉内容却寥廓深远,我常常推荐给大学新生去读。主旨意思是,人在青年时期要有一个广博的人文社科的阅读,当你们打开了自己这扇思维的自由之门以后,你们就会发现,人类的知识世界是多么美妙。这个年龄段,就是你们博览群书的年龄,离开了大学,你们将会发现,读书的时间会大大减少。所以热切地希望你们考试成绩不要太好,更多的时间应该用在读教材以外的书,你们要在大学时期,打下人文科学知识的基础,这个基础包括神、文、史、哲、科、艺。希望诸君对上述这些所有人类智慧的积累都能够有兴趣,都有强烈的好奇心,有强烈的求知欲。如果有了那么广阔的视野和强烈的好奇心、求知欲,你们最终必将很清楚地知道最喜欢做什么事,有了你毕生喜欢的事情,你热爱它们,你就会自由地去思想,去创造,而创造将使你的生活永远充满新生的力量,永远充满活力,使你的精神灵魂生命永葆青春。因此创造是生活中最美好的事情之一,它会在给你带来幸福的同时,也会给他人带来审美的愉悦。

如果,你们在大学期间打下很好的各方面基础,包括人文、社科、自科,那么你们的这颗心灵就不会是乏味、枯萎、老化的,而将是活泼、新鲜、年轻,充满创造力的,这样你无论从事什么方面的工作,你都将在工作本身中找到创造的乐趣,即使工作本身不允许你们发挥太多的创造力,你们也会在工作之外,过上十分充实的生活,而充实的生活,就是幸福的基本条件之一。它也能够帮助你们抵御生活中的许多艰难,让人在艰难中有寄托,有乐趣,有希望。

而当下的我们又创造了什么样的作品记录现实的境况与未来的梦想?《请原谅我红尘颠倒》?《离婚律师》?尤其前者,非法律职业人士对司法活动的主观臆测,立意低俗,情节臆造,缺乏艺术感染力,也体现不出价值引导。

看看美剧英剧的《律师本色》《波士顿法律》《傲骨贤妻》《犯罪心理》《法律与秩序》《加罗律师》《皇家律师》.....我们是不是有些羞愧?诚如钱钟书先生所言:“泥华词为质言,视运典为纪事,认虚成实,盖不学之失也”,遍览市场上此类书籍作品,手眼高下,判若云泥。

不如作“中隐”,听风听雨

一直默默喜欢两个人,刘星和朱伟一。

白居易的《中隐》是不是这么说的:大隐住朝市,小隐入丘樊。丘樊太冷落,朝市太嚣喧。不如作中隐,隐在留司官。似出复似处,非忙亦非闲。不劳心与力,又免饥与寒。.....诸君有没有感觉到周围有些人颇具“中隐”气质呢?刘星朱伟一在我眼里大抵归于此类。

刘星曾经写过《西窗法雨》这样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启蒙读物,其他著作包括《法律是什么》《法学作业》《法理学导论》《西方法律思想导论:传说与学说》《中国法律思想导论:故事与观念》《有产阶级的法律 》等。

大学暑假在实习单位发现《西窗法雨》这本小书,一读不可自拔,清新流畅,一个个小判例,展现出美国诸多司法理念,这对还在学习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青年学生该是多么别开生面的景象呀。

大家都知道《法律之门》,百科全书式的法律教科书,观点争鸣,思维推演,资料丰富,形式多样,不拘一格,又严谨系统。好羡慕美国法科学生用这样的教科书学习法律。直到我读到刘星老师的《法理学导论》,一本同样开放式的法理学教科书,羡慕之情才稍减。

而朱伟一呢?请允许我引用《南方周末》对其的评价吧:“朱伟一的随笔像炉边闲话、朋友聊天,文笔幽默,轻松,好东扯西拉。但通篇文章看完了,发现他原来有一种调子在里面。这调子是一种风格,更是某种思想观念上若隐若现的主旋律。读多了以后,就能认出他的风格。内容浸透了骨髓的动人,语言浸透了骨髓的动人,结构浸透了骨髓的动人。把六十年代出生的人,今天主流社会群的人来了一番叙述抒情,令人唏嘘,坐立不安。思想的明晰、开阔,态度的凄婉,对语言的继承达到了极高的完美。难得一见的散文矣”。

朱伟一已出版的作品包括《走过法律》《敬畏法律》《另面法律:情节与情结》《证券法的两种实践》《美国经典案例解析》《美国证券法判例解析》《守望理性与浪漫》《智慧来自不同的声音》《金融大败局》《听风听雨》等。

窥一斑而知全豹。下边把朱伟一先生介绍美国律师讲故事写小说的几段文字介绍给有兴趣的朋友参阅。一些经典的律政小说电影剧集已成为难忘的记忆。还有一本书《影像中的正义:从电影故事看美国法律文化》,专门讲法律电影,有兴趣者亦可去按图索骥。

来听听美国的律师们如何讲述那些法律的故事并借助这些故事去宣扬自己的政治观点和法律主张吧。

听律师讲那些法律的故事和梦想

美国最高法院肯尼迪大法官说:“法律是故事,是我们昨天的故事;法律是知识,是我们关于今天如何行事的知识;法律是梦想,是我们对明天的梦想”,而小说是讲故事的终极形式。

在美国写小说的主要来自三个职业:记者、教授和律师。海明威和杰克·伦敦都曾为报刊专业写稿。学院派也是支重要力量,索·贝罗(诺尔文学奖得主)和马拉·默德(《店员》作者)都是大学教授。再就是律师,当今美国许多畅销书出自律师之笔。

律师出身的作家中,里查德·帕特森、约翰·格里斯厄姆和斯考特·特洛号称三杰。三人都是多产作家,其中又以格里斯厄姆为最,已有13部小说问世,而且本本畅销。这13部小说是:《召唤》《杀戮时刻》《律师事务所》《鹈鹕案卷》《小屋》《造雨者》《失控的陪审团》《合伙人》《街头律师》《遗嘱》《法官兄弟》《粉刷过的房子》和《不过圣诞》。斯考特·特洛也有不少小说,其中包括:《人身伤害》《父辈的法律》《承认有罪》《举证责任》和《假设无辜》。《假设无辜》是法律小说的经典之作,至今仍然被视为一个里程碑,标志着一种写作时代的开始。1990年代初《假设无辜》被拍为电影,由哈里森福特主演,获得巨大成功。帕特森也有不少小说,其中还有中文译本,《保卫与捍卫》就是一本。

律师作家的小说为什么畅销?第一有些律师是骨头里都想写书的人,迫于生计才先学法律以作谋生手段。有些人当上法官后还是要写小说。联邦法官威廉·考尼兹便写过多本小说,其中《怀疑的阴影》荣登全美畅销书光荣榜;第二美国的法律专业类似于现代科举,汇集了美国文人中的精英;第三律师的职业以人为主,便于律师就近观察人间百态;第四出于职业训练和职业习惯,律师思维比较严谨,又不乏想像力,便于他们构思小说的故事。

美国律师中作家辈出,而英国律师则稍逊风骚。英、美两国律师的阵容就不能相提并论。美国法律专业只有研究生,而英国律师大多只是本科生,是两个重量级。此外,美国律师的人数远多于英国的律师人数,分母大自然出类拔萃的分子也多。不过,龙有龙道,蛇有蛇路。英国人把间谍小说写得青春飞扬,开创了间谍小说的新纪元。格兰汉姆·格林和约翰·勒卡雷都是公认的大师,两人都以写间谍小说而在文坛上异军突起。格兰汉姆·格林是少数被认为应该获得诺贝尔奖而没有得奖的作家。

作品是否被改编成电影,是当今衡量小说成功与否的重要尺度。约翰·勒卡雷作品中被改编为电影的有《俄国屋》《巴拿马裁缝》和《间谍从寒冷的地方来》。格兰汉姆·格林的小说《安静的美国人》被拍成故事片,获得2003年奥斯卡奖的提名。约翰·格里斯厄姆和斯考特·特洛都有作品被搬上银幕,像《客户》、《律师事务所》,还有前面提到的《假设无辜》。

不过,美国律师作家走红也只始于1980年代末。可见,法律、法治如此深入人心,在美国也是近年来的事情。我们大可不必强调本土特色来拒绝法治,拒绝进步。

不同作家的小说有各自的特色。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浓墨重彩,是全景油画。《生命难以承受之轻》让我想到肖邦临终前写的那句话“夜是这么深”。美国律师的小说也有自己的风格。格里斯厄姆文笔流畅,着墨不多,既似线条飘逸的素描,又透着轻盈的幽默。相比之下,特洛的小说多了几分沉重,类似英国作家哈代的那种凝重的机智。

小说要有个好的故事,但最终靠风格取胜。美国作家爱默森说过“天才本身并不能造就一位作家。书的后面必须有一个人”,此处的“人”就是风格。《保卫与捍卫》中法律和政治讲得太多,所以就看不见作者本人的风格。

信马由缰东拉西扯了这么多,天涯不用遥相问,清歌一曲月如霜,我想你会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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