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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家住北京的范女士家里抽水马桶堵了,她从网上找到一家维修公司,工作人员说需要150块钱,修完后,却以疏通剂每升200元为由,要她支付1900元疏通费,见她不高兴就威胁她,说如果不给钱,他就不走,她也甭想出去。出于安全考虑,范女士只好委屈求全,用支付宝转账完事儿。
范女士的遭遇被媒体报道后,有一个网友的跟贴评论很有意思:你都在北京买得起房子了,还在乎这两千块吗?
看到这个消息,我整个人都感觉不好了。跟贴网友的观点,代表了一小部分人的观点:你那么有钱,分一点给我会死啊。
我在北京有房子怎么了?那也是我辛苦奋斗买下的,我起早贪黑饮食不规律你看不见,我写文画图做课件累成狗你看不见,你收费不合理涉嫌敲诈我没去告你你还有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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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让我想起去年我自己经历的一件事儿来。那天,我们7个驴友租了一辆面包车去爬山,去的地方在深山区,人烟罕至,不通公交。说好的来回车费一人35元,要回来的时候,司机却要求我们每人交50元,不给钱就不拉我们。原因是我们来的时候没有说要到下午才回家,他没有带吃的,附近又没有卖的,害得他开车跑了好远才吃了一顿中午饭。
讲真,当时我们都很气愤,对那种无礼要求,我们却不敢拒绝。太阳已经下山了,荒山野岭,月黑风高,面对黑黢黢、阴森森的群山,我们归心似箭,当时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给钱走人。从此再也不见。
这让我想到青岛一只卖38元的大虾,想到四川要价17万的鉴定费,想到北京12.87万的救援拖车费,想到郑州1.2万的理发费。
能被媒体报道出来的,毕竟只是少数,大多数人即使遇到疑似讹诈,也是打碎牙齿吞到肚子里,不愿意耗神费力掰扯出个子丑寅卯来。
大多数城里人跟范女士一样,对疏通马桶这种事是外行,而像疏通下水道、安装水管,搬家送货这类的粗活重活,通常是由外来务工人员来完成的。
家政公司聘请了他们,他们却与城里人同工不同酬,他们不享受正式职工的五险一金。这些人靠体力挣钱,缺乏最基本的劳动保障,地域的鄙视和不满从一开始就有了。
中国的家政服务业,还很不完善,为了揽活,公司在网上挂出较低的价格,工人接一单活缴给公司一定数量的费用,他们为挣到较高劳务费,就通过种种手段加价收费,范女士被收天价疏通费,只不过是冰山之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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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人在城里的生活状态,确实令他们骄傲不起来。这些小伎俩,就成了阳光普照下的灰色地带,成了他们平衡心态的一种方式。
小武来城里十年了,孩子九岁,两口子靠卖菜为生。因为没有城市户口,靠打工挣来的钱又买不起城里的房子,他们一家在城乡结合部租房居住。孩子上小学的时候,他托亲戚告朋友,终于让孩子上了城里的一所公立小学,入学时连请客带送礼带掏赞助费几乎用完了他一年的积蓄。
小武一家老小要生存,他要给孩子创造更好的受教育机会,而城里居高不下生活成本和他微薄的收入形成了巨大反差。让小武对自己的生活状态积蓄了诸多抱怨,对城里人的自私自利充满太多的不满。
前两天我去买菜,他让我帮他打听打听哪里有租金便宜点儿的房子出租。他说,房东又要涨房租了,他有点承受不了,准备搬家。十年里他已经搬了九次家。
生存状况不好,心理期望值长期得不到满足,就有一部分人剑走偏峰,想尽办法投机,以获取最大的利益。这种负情绪泛滥,就导致敲诈高发,其中就包括坑蒙拐骗偷这种下三滥的行为。
城市户口们居高临下,占着优裕的社会资源,农民工没有从城里人那里得到想要的尊重,导致他们有仇富心理,长期处于不公平的待遇中,又怎么能要求他们的精神状态时常布满阳光?
冲突的双方看似是雇佣与被雇佣关系,根子里却是城乡两个阶层的对立。一方在漫天要价,咄咄逼人,另一方满腹委屈,又无力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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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虽然范女士可以要求消费者协会组织调解或向工商部门投诉,或直接向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权力,只是举证指证的过程,肯定不会轻松。
在当前情况下,我们要求马桶维修工拿出诚信和友爱,前提是要使他们在自己打拼的城市中,首先能够感受到诚信和友爱。
国外的一则故事很能说明问题。
一位年轻人在一个风雪交加的夜晚,因汽车抛锚被困在郊外。一位男子正巧经过,二话没说就帮他搞掂了。 男子说:这不需要回报,只要你给一个承诺,当别人有困难的时候,尽力帮助他人就够了。
多年后的一天,年轻人被洪水困在一个孤岛,一位少年救了他。少年说了一句话,他一下子就哭了,那是他说过无数次的话:“这不需要回报,只要你给我一个承诺……”
这根爱的链条,周转了无数的人,最后又经过少年还给了他。
如果每个人都懂得后退一步,每个人都能够传递温暖,多些正能量,如果这个社会少些地域歧视,多些公平竞争,让每个公民都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这种有损三观的事肯定会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