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 Justin 送了我两本书,一本是《英语世界》杂志,一本是中文版的《如何阅读一本书》。之前我领读过两次《如何阅读一本书》的英文版,对其中有些容易理解错误的地方印象很深刻,于是对照着英文原版读了读中译本。
译者没有让我失望。如果说原文有些啰嗦的话,译文可以说是格外啰啰嗦嗦。而且有一些低级的翻译硬伤。
《如何阅读一本书》的译者是台湾出版人郝明义和朱衣,在序中郝明义说:
事实上,这本书几乎全部都是朱衣翻译的。我的工作,则是把她的全部译稿再仔细校对一遍。这样我们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琢磨,才完成了全部工作。如果读者发现翻译上的疏失(一定不免),责任由我们共同承担。
我不怀疑郝先生的认真和诚意。在此指出几点翻译错误,希望对大家的英语学习有所帮助。
在“一本书的分类”这一章有这样一段:
而像《宇宙与爱因斯坦博士》(The Universe and Dr. Einstein)这本书,明明不是小说,却几乎跟有“可读性”的小说一模一样。或许就像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所说的,这样的书比其他的小说还更有可读性。
这段话译的很有创意,也很有勇气。看下原文:
And a book likeThe Universe and Dr. Einstein, while clearly not fiction, is almost as “readable” as a novel, and probably more readable thansome of the novels of, say, William Faulkner.
福克纳没有说过“这样的书比其他的小说还更有可读性”。这里的 say 是“比如说”的意思。作者想说的是,这类作品可能比福克纳的小说还更有可读性。这里的 say 完全可以不翻译(say 的这种用法在全书出现了 4 次,只有这次翻译有硬伤错误)。
在最后一章“阅读与心智的成长”中,作者说人间有许多问题是没有解决方案的,然后劝读者“这事你不能想太多,也想不好”,最后又说经典作品是帮助我们把这些问题想得更清楚...... 这个逻辑有问题啊。
这句“这事你不能想太多,也想不好”的原文是这样的:
These are matters about which you cannot think too much, or too well.
《英语常用词疑难用法手册》中指出:Cannot 与too连用,意思不是“不能太过”,而是“再…不过”、“无以复加”(这里的cannot不是“不应该”,而是“不可能有此情况”)。
比如,Youcan'tbetoocareful. 可以直译为“你无论多么小心也不过分。” 也就是“你千万要小心”的意思。不是 “你不能过分小心。”
这里的 These are matters about which you cannot think too much, or too well. 想说的是,面对人生这些问题,我们应该多想、好好想。而不是不能想太多。
有些译文是纯粹的胡说八道。比如原文:
What Dante said ofThe Divine Comedy,that it must be read as having several distinct though related meanings, generally applies to poetry and fiction.
译文:
但丁的《神曲》使用的是一般的诗与小说,但每个人阅读起来却各有不同的体会。
原文的句子结构很清楚,主干是“What Dante said of The Divine Comedy generally applies to poetry and fiction.” 中间的 that 从句只是补充说明前一句话,作者的基本上是用想象力翻译了这段。
哎,这翻译,真愁死人了...... 不过我想这也不会影响读者获取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只是读起来比较辛苦。不值得啊。
吐槽了翻译,顺便说说这本书的两位作者,推荐一个电影。
How to Read a Book首次出版于 1940 年,作者是 Mortimer J. Adler。1972 的修订版本是 Adler 和 Charles Van Doren 一起做了深度的修订。
两位都是传奇人物。
Mortimer J. Adler 为了当上记者,14 岁时从中学辍学去报社打工。为了学习写作开始上夜校,这个阶段读到了十九世纪英国重要的思想家 John Stuart Mill 的自传,知道 Mill 竟然是在五岁时就读了柏拉图后,为哲学着迷,并进入哥伦比亚大学进行正式的学习。
毕业的时候,因为他拒绝上体育课,没有通过必修的游泳测试,从而没能获得学士学位。不过他还是留校任教了,最终拿到了博士学位。除了写了畅销书How to Read a Book,他还是《大英百科全书》第十五版的总编辑。
关于 Charles Van Doren,有一个关键词是“quiz show scandal”:
Charles Lincoln Van Doren(born February 12, 1926) is anAmericanintellectual, writer, and editor who was involved in a televisionquiz show scandalin the 1950s.
这哥们生于书香门第,一路开挂,文理学院毕业后在哥伦比亚大学教书。1956 年,他参加了一个叫The Twenty One的对决型益智节目,有点像我们现在的《一站到底》。连胜14场,累计赢得奖金 129,000 美元。一举成名,成为国民知识男神,还上了 1957 年 2 月 11 日的《时代周刊》封面。
Charles 在节目中最后输给了一名律师(Vivienne Nearing),因为人气太火,一个电视台找他做节目,谈诗、论几何,有点儿高晓松的意思。节目一经推出就大受欢迎,好莱坞的星探都来找他谈拍电影的合作。
这样名利双收的男神生活过了两年多后,出事儿了。有人举报The Twenty One涉嫌作弊,声称有些选手是预先知道答案的,一切都表演和套路,欺骗了广大群众。
在经过层层调查之后,Charles 承认自己作弊的事实:“I was involved, deeply involved, in a deception.” 人设崩了,还丢掉了教书的工作。不过因为确实有才华,Adler 就找他来一起搞事情,这才有了我们现在读到的How to Read a Book。
Charles 的这件事对美国电视发展有很大的影响,例如自那以后电视节目不得独家赞助,以免为了收视率而操纵节目。他的故事也在1994年被拍成了电影Quiz Show,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看一看。
How to Read a Book是本好书。有宏观的阅读精神和学习思路,也有对细节的苦口婆心,不过如果不是抱着“读书,顺便学英语”的目的和态度阅读的话,读得会很痛苦。
读不进去也别自责,不是别人推荐咱们就得读,也不一定非要读某本书。读书的主要目的还是获取信息和知识,不用读完、甚至不用读这本书也可以达到同样目的,比如读一读他人对方法的总结即可。
要我说,别找什么阅读方法啦,一个字就够了:读。就跟小孩子学走路一样,跌跌撞撞中就掌握了技能。
另外推荐一个只有 10 页的阅读指南,作者是密歇根大学的教授Paul N. Edwards,阅读地址是 https://pne.people.si.umich.edu/PDF/howtore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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