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怜取眼前人,终可再见艳阳天

凌晨时分,在某演员的微博上看到一个名字:陈秀雯。我记得她,演员,歌手。身为演员她长得不算漂亮,身为歌手,她的声音也不太有特色。但长相给人一种很安心的感觉。很久没有她的消息了,点进了她的微博,看见她于今年上半年刚开了演唱会,整个人发福了,就是一个中年师奶的形象。

陈秀雯的歌我有印象的就只有一首,叫《艳阳》,是亚视百集长剧《再见艳阳天》的片头曲。那是我看的陈秀雯的第一部电视剧,当年在凤凰卫视断断续续看的,没有看到开头,也没有看完结局。剧中的男主是我当年的男神马景涛,也正是在那部剧中,第一次认识了邓萃雯——虽然N多年前看过一点《我和春天有个约会》,但真真是一点印象也没有了。至今记得剧中邓萃雯对陈秀雯很激动地吼着:我根本就不会骑脚踏车!

不知道为什么,现在看电视剧都有些漫不经心,可能是因为可以拖动滚动条快进进度百度百科又有完整的剧情介绍加上网络上影评漫天飞,使得我们不太能静下来好好看一部剧。反正,当我重温一部过去的电视剧,心中总是满满的温暖与感动,而现在看电视剧,看过了开头几集再看过剧情介绍再看下大结局,好,这部电视剧就搞定了,甚至,只看个开头就直接弃了。当然,可能也因为那个时候电视剧还不像现在这么泛滥,故事也没有一讲再讲讲成了陈词滥调,给我们的都是新鲜感。

午饭过后躺在床上举起手机,灵光一闪,打开网易云搜索陈秀雯,找到这首《艳阳》,居然连听了三遍也不愿意关闭。又灵光一闪打开手机上的优酷——我从不用手机看电视剧,装优酷是为了上传苹果手机拍摄的流浪歌手视频,我在优酷上居然找到了粤语版的《再见艳阳天》,是热心网友上传的。我打开第一集想鉴定一下画质,如果可以的话以后可以用电脑慢慢回味。谁知道,我就这么举着竖放着的手机,对着那个不是全屏的小小画框看了三个小时共12集。我居然痴迷到连全屏都忘记按了。

手酸了,人从略向左侧变成正睡。随着姿势的变化,感觉到眼角有东西滚下来。用手一摸,居然是眼泪。卧槽,我居然哭了!这还没生离死别呢,作为一部百集长剧,这甚至还没有进入正式剧情还只是漫长的前戏呢,我居然哭了!我这泪点也真是低啊。

一直到傍晚被家人喊着去买晚餐要的面食,我才不情愿地关掉手机,这个时候我才发现,貌似从第三集开始我就在哭。我很清楚,我哭,并不是因为这前12集的剧情打动了我,而是……

故事是这样的:农村,男一是大富商家大太太生的长子,上过大学,他的恋人在五四运动时牺牲,他从那以后再不参加爱国运动,专心打理家族生意。后来他遇到了女二,一个长得很像恋人的女孩,他为这个女孩赎身,给这个女孩提供住处,在这过程中爱上了她和她同居。就在这个时候在老家的大太太病重,为了完成母亲的心愿,他不得已接受了包办婚姻,和为生活所迫在他家做过妹仔的女一结婚。他主张自由恋爱,不爱女一,与女一相敬如宾。后来在相处中他发现了女一的好爱上了女一。他想上战场打日本鬼子,女二不理解他,女一却愿意成全他的理想。他去了战场后女二挺着大肚子来找女一,女一接纳了她。女二在男一家里才逐渐发现其实男一并不爱他,他爱的是女一。之后又传来男一牺牲的消息。后面各种人事物的复杂剧情我就不说了,反正结局是男一并没有牺牲而是受重伤失忆,又遇到了女三与之在一起,女三知道了男一的过去毅然离开,男一女一最后在一起。

按照现在的眼光来看这剧情其实挺狗血的。但这剧情有两个闪光点:第一,编剧把个人的爱恨情仇放在国家这个大背景下,家与国,或者说,为人夫为人子女的责任与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之责该如何选择?第二,爱情到底是什么呢?清朝灭亡,民国时期那些文人或者说那些所谓的进步人士抛弃包办的糟糠之妻所追求的自由恋爱到底是什么?

在我看的前十二集里,有一句台词相当让我震撼:男一放不下女二,不想接受包办的婚姻,他的二叔劝他说:你这个时候退婚,别人会闲言碎语说女方道德不检点所以被退婚,你让人家女孩子以后怎么做人?她以后都嫁不出去了,一生的幸福都会被毁了。剧中给男一的设定是一个负责人的好男人,他不想让女一在当地无法见人,他不想毁掉女一的未来,但他又不想自己在包办的婚姻中痛苦一生,所以他纠结犹豫。事实上他和女二的感情在他决定北伐的时候就已经产生了裂痕,本来嘛,他就把女二当成去世的恋人的替代品。后来他看到女一的好和女一产生了感情真正成为了事实夫妻之后,他坦然向女一坦白女二的存在,并告诉女二的母亲愿意给女二名分。

看剧到凌晨,第17集,我就是想看看男一女一产生感情北伐前依依不舍分手那段。天空开始微微泛白,我又是满脸泪水。我想到的是张艾嘉的电影《相爱相亲》。电影中,外公在老家通过父母之命娶了一个妻子,片中人称呼她为姥姥。外公和姥姥生活了一年的样子就离开农村去了城市,在城市和外婆相识相爱结婚,留下姥姥一个人在农村伺候公婆守活寡。外婆死后,外婆的子女想把外公的遗骸从农村运到城市和外婆合葬,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矛盾这里就不多说了。电影中有一幕非常让人震撼:姥姥看着外公年老时的照片,她说:这不像他,认不出来了。她一辈子守着的,是一个已经认不得的男人。

我终于明白了我为什么会流泪,为着女人的命运。张爱玲写道:女人一辈子讲的是男人,念的是男人,怨的是男人,永远永远。这句话点到位了。即便是放到现代化的今天,女人依然如是。大学毕业了研究男朋友,结婚了与老公缠绵摩擦较劲,永远永远。即便是亦舒这样的大女性主义的作家,把女权看得高过爱情,她的书里谈论的依然是男人——女人该如何在男人的世界里争取自己的出头天。

在今天,女人不必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包办婚姻盲婚哑嫁;在今天男人负心背叛之后女人可以一脚踢开这个男人,而在男人可以三妻四妾女人却只能从一而终的时代呢?男人本来就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有人总结说,女人必须要有爱才能性,而男人无爱也可以性。由此看来,男人的三妻四妾不只是封建时代压迫女性的一种制度,亦是男人自身弱点被男权主义无限宽容产生的罪恶。封建礼教下受伤的总是女人。可是……当清朝灭亡封建王朝结束民国开始,当进步人士开始追求自由恋爱一夫一妻一心一意的时候,为什么,为什么受伤的又是女人?比如《相爱相亲》中的姥姥。

电影编剧说,剧本是根据他们家族的故事改编的。不管电影真实与否,在历史真实的记载中,这样的事情还少吗?举两个最典型的:徐志摩和张幼仪,鲁迅和朱安。张幼仪倒也是受过新式教育之人,她和徐志摩至少还生了两个儿子,离婚之后事业有成后来再婚过得颇为精彩。可朱安呢?摘录百度百科上的一段话:

1906年7月6日(光绪三十二年农历丙午六月初六)鲁迅在日本被母亲骗回老家完婚。完婚的第二天,鲁迅没有按老规矩去祠堂,晚上,他独自睡进了书房。这婚事是母亲安排的,他只能默默承受。结婚后他很少向外人诉说自己的婚姻生活,仅对好友许寿裳说过这么一句沉痛的话:这是母亲给我的一件礼物,我只能好好地供养它,爱情是我所不知道的。鲁迅的这句表白很著名,曾被许多人引用,以证明他对朱安确实毫无感情,只有供养的义务。因为“母亲”(其实是母亲所代表的社会和家族)的要求,鲁迅被迫成为“礼物”的接受者。据孙伏园说,鲁迅虽然当新郎,穿靴,穿袍,戴红缨帽子,一切都照办,但那时他心中已打好主意:“结婚前一切我听你做主,结婚后一切我自己做主,那时你们可得听我的。”很明显,鲁迅将朱安仅仅视为一件礼物,作为接受者,只要接受了礼物,那么就随便他怎么安置这件礼物了。从这一点说,他还是个主动者。可惜的是,作为“礼物”的朱安本人是无法意识到这一点的。婚后第四天,鲁迅就携二弟周作人去了日本,离开了母亲强加给他的女人。没有人提到,朱安在这新婚的三四天里是怎么熬过来的。不知她是一动不动呆坐在新房里呢?还是一边垂泪,一边听那些过来人现身说法,教她如何慢慢熬出头?也许,就是在那一刻,她想到自己就像一只蜗牛,只要慢慢爬,慢慢熬,总能等到周家少爷回心转意的那一天。作为一个旧时代的女人,没有文化的女人,在这场婚姻中,她一开始就处于最被动的地位。从这一天起,她的命运就和周家联系到了一起,然而她名义上的丈夫的一切又似乎与她无关。鲁迅仅仅跟她维持着一种形式上的夫妻关系。她在绍兴陪伴婆婆孤寂地度过了13个年头。1947年6月29日,朱安孤独地去世了,身边没有一个人。她在这个世界上生活了69个春秋,孤独地度过了四十多个漫长的岁月。

朱安的遭遇活脱脱就是现实版的《相爱相亲》,鲁迅结婚的过程像不像《再见艳阳天》里的男一?每每想到鲁迅和朱安的狗血故事,我都深感气结:鲁迅在和许广平自由恋爱一夫一妻一心一意一生一世的时候,有没有想过朱安?他有没有努力为了朱安的未来打算?虽然在百度百科里也有写他在结婚前要求朱安上学堂放脚,搬家北京时也有问过朱安愿意回娘家还是继续住在周家,可是,他终究是没有积极作为,造成了朱安一辈子的孤苦。一个没有文化的旧式女人,丈夫就是天,婆家就是全部的世界,她有能力有胆识去做一个进步的选择吗?一个结了婚的女人,她需要的不是钱,不是买回来的点心,她需要的是来自丈夫的一点体贴和温存。如果不喜欢包办婚姻,那就硬气点直接拒绝打死不从。既然结婚了,既然拜了天地,婚约已经缔结,就应当看重这神圣的关系。鲁迅,这个男人,他有没有尝试过和自己的结发妻子增进感情修补关系?没有。新婚次日就睡书房,第四日干脆直接去日本,住在北京的时候尽量避免接触……从一开始他就不想搭理这个没有文化裹小脚的女人!就算这个女人有千般优点万般好他也不愿意去了解!多自私啊!你的恋爱自由婚姻自由是建立在对一个女人的冷暴力之上的!赡养你老母的事情朱安做了,持家的事情朱安做了,你死了朱安还想着替你照顾遗孀孤子,可她承受的孤独谁来慰藉?她的眼泪谁来擦拭?

很多年前TVB有部薛家燕主演的电视剧名字我忘了,是抨击包办婚姻的,我记得结尾的时候薛家燕说道:盲婚哑嫁要不得。薛家燕在剧中是一个主张包办婚姻的母亲,经过了一系列的惨痛教训终于领悟了这个道理。但是看看民国的历史,反对盲婚哑嫁有时候也走到了另一个极端——抛妻。比如说民国的进步人士们,正确地说是进步的男人们,这些男人们追求自由恋爱自主婚姻,他们不过是用“进步”、“自由”作为借口来满足一个男人悸动的情欲。说到底,这都是一些懦弱的男人,他们不敢反抗封建的婚姻制度,于是卑鄙地打起了擦边球——包办的不算,晾在家族里好了,我在外面找个我看得对眼的。如此,拜天地的意义何在?婚姻的庄严和神圣性又何在?

《乐府诗集》里写道:锲臂饮清血,牛羊持祭天。没命成灰土,终不罢相怜。百度百科是这么解释这首诗的:

诗的前二句是用直抒的表达方式,咏唱了当时男女订婚的仪式,反应了我国一种古老的民间风俗,表现了当时男女情侣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严肃、认真与虔诚的态度。在他们心中,男女的婚姻、爱情的无上庄严、圣洁和伟大的。当他们一旦决定将婚姻关系确定下来时,那就要举行庄严肃穆的仪式,双方必须以纯真无邪的相爱之心,将自己的手臂刺破,让鲜红、清灵的血水滴在一起,而后歃血定盟,并要把宰好的牛羊祭祀上天,让上天作证、赐福,这种习俗在我国影响深远。这种审慎的婚姻观,对于巩固婚姻关系、稳定家庭生活具有积极的作用。三、四句用夸张的手法。表现了这对情侣的誓言集中在一个“爱”字上,而且是互相爱、即“相怜”远远超出了古代诗歌中海誓山盟不变心的深度与境界。他们所追求的,是至死不渝,即使到死了以后化为灰土,已然还要相亲相爱不罢休。这种以永远相亲相爱为基础的婚姻观,在一千五百多年前的诗歌中,是难能可贵的。

古人对婚姻之看重令今人惊叹!我相信这首诗里所描写的婚姻一定也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盲婚哑嫁。封建社会有几人能够自由恋爱?即便是不自由的恋爱,不是也出过恩爱的例子吗?比如说元稹曾写出了“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去巫山不是云”悼念亡妻蕙丛,苏轼也写过“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这样的句子来表达与亡妻王弗的感情。比如说我的祖父母辈,一辈子恩爱的也不少,又有几人是自由恋爱自主婚姻的?反观一百多年来的变迁,我们追求自由恋爱自主婚姻,在这追求当中,却失掉了对婚约之尊重。

我认同作家齐宏伟老师的一句话:真正的恋爱是在婚后。谈恋爱之时的所谓爱情不过都是荷尔蒙带来的刺激,唯有尝试着了解对方的优点信任对方,与之一同走过人生的高山低谷艳阳风雨,你才知道什么是爱如何去爱。《圣经》上对爱有过很好的总结: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赐;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回到《再见艳阳天》,这部片子当年为什么大火,因为它拍出了民国时不同阶层的人物风貌,剧中人的故事真实再现了那个时代的缩影。男一作为一个有文化有理想的进步青年,他内心深处对于长相一般只懂得做家务种田的女文盲是没有好感的,他拒绝与女一多说话,避免与女一多接触,拒绝与女一同房。一直到他因为丧母自暴自弃饮醉,女主以割腕的激烈方式劝他励志,女主失血过多晕倒,他这才明白一个道理:不如怜取眼前人。电视剧的结尾,90年代的香港,老迈的男一女一坐在一起感恩牵手一世之情。如果在第16集男主继续用偏见对待女主,头也不回地北伐,他将会和革命战友女三在一起,这世上又多了一个朱安、姥姥式的悲惨女子,独自承担着一个大家族的衰败,身后空无一人。

有句话叫戏如人生。现实中陈秀雯亦如剧中女一一样,是隐忍的性格,网络上搜索来的旧闻:陈秀雯的妹妹陈加玲透露,林国雄3个月花掉姐姐拍一套剧的“百多两百万收入”,为此陈秀雯曾在2000年左右考虑离婚,但最终还是原谅了丈夫。陈加玲又说虽然如此,姐夫还曾要姐姐做私人担保借钱:“还叫她替他做私人担保,有什么老公可以叫老婆出去跟人签私人担保?他究竟是什么人?”陈加玲还说姐夫四处找熟人借钱,一开口就是“我是陈秀雯老公,你认为我会没有能力还吗?,如此这般搞到负债累累,这次又被追债公司追讨上门。……而林国雄则于当日接受访问,承认自己不事生产,要陈秀雯独立供70万房贷,并说自觉欠债累及妻儿,零人格,愿意离婚赎罪,不想债主再向太太追讨。林国雄还说,自己当年误解佛理,三度带发修行,令太太每次都要含泪点头,更曾为此而两度发癫,自觉抱歉。不过好在,那个女人身不由己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女人可以勇敢追求自己的幸福。这不,陈秀雯纠结再三,还是结束了与渣男林国雄多年的婚姻,一个人活得潇洒自在。

《再见艳阳天》太长了,是不打算再看下去了。男一女一如何在奔波动荡的时代里以及命运的翻云覆雨之下维系爱情的,我并没有兴趣知道。倒是可以常常反思一下在婚恋的苟且中如何“再见艳阳天”。


不如怜取眼前人,终可再见艳阳天_第1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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