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演可以做什么

刚看完话剧《无人生还》,开头有点失望,中间有点惊喜,结尾有点意外。总的来说,不算太好,权当消遣吧。

导演在演员谢幕后出来跟观众沟通了一下,他提到,这个改编自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说的话剧,已经演了500场。这个更让我意外,也有点好奇,一场在我看来不算很出色的演出,能演这么多场?我错过了它的什么妙处?

阿加莎克里斯蒂是我从年少时就开始喜欢的侦探小说作家,她的小说我几乎都看过(虽然很多都忘了内容),还买了其中不少英文版的(虽然看的不多)。她的小说里一定有人被杀,但叙事却特别平静。她总是用质朴的语言描绘普通的生活场景,而不是故弄玄虚、虚张声势地展现离奇情节。这是她的小说和一般侦探小说的不同,也是其特有的魅力。

然而,不知是基于舞台剧必须具备的特点,还是基于导演个人的解读角度,这出话剧在多处使用了灯光、音效等,塑造出一种恐怖氛围。在我看来,这些舞台效果的使用,一方面“证明”了它的确是一部谋杀剧,另一方面也扼杀了阿加莎克里斯蒂作品的独特性。

无论是电影还是话剧,很多时候都会根据小说改编。改编之后的作品,还属于原创者吗?这是一个挺有意思的话题。

从小说的原作者来看,有两种观点。第一种,敝帚自珍。既然你仍然署了我的名字,那么,我有权要求你保持我的风格,所有改动需经过我的同意。第二种,客随主便。既然你花钱买了我的作品,那它就是你的了,你怎么处置是你的事,与我无关,甚至我要公开声明这一点。

目前市面看到的,似乎第二种多些。

但从读者的角度来看,就未必了。在看过小说并由衷喜爱它的人心目中,这部作品可能就代表着作者本人,如果它被改编成了其它风格,就像作者换了一个模样。喜爱的人变了模样,还要喜爱吗?还能喜爱吗?这种感觉确实有点让人郁闷。当然,也有可能,改编后的风格令人耳目一新,成为脱胎于原作的新作品。

对于原作的内容,导演能生杀予夺。对于原作的读者,导演能纳入麾下,也能拒之千里。导演的权力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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