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3.2

为此,制定《财政法》的重大意义也就不难理解。首先,国家富强了,人民也应当同步享受到改革开放四十年的成果利好。根据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2017年,我国GDP 达到82.7万亿元,财政收入达到17.3万亿元,财政收入占GDP比重达到20.9%。这么巨大的财政收入如何经营、管理、支出、使用,直接关系到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因此,《财政法》将是一部关乎民生大计、国富民强的“身边法”。

其次,据初略统计,目前我国现有的财税法制,共计约21695部,其中法律类113部,占比0.52%。行政类规章包括地方与部门规章、司法解释、行业规定等,占比高达90%以上。中央层级颁布的、现行有效的财政类法规共计224部,其中法律类86部(包括人大常委会决议),占比38.4%;中央层级颁布的、现行有效的税收类法规共计197部,其中法律类18部,占比9.1%。在财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中央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出现的法律冲突和争议也屡见不鲜。因此,《财政法》还将是一部构造统一、体系完整的“部门法”。

最后,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代,《财政法》不但要彻底解决传统上的央地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政府间转移支付关系、财税制度改革、社会保障支出欠账等老问题,而且要承载起面向当下和未来的国企垄断性收入、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合作、互联网+财政、政府性基金和债务等挑战性的新问题,因此,《财政法》更将是一部改革创新、符合国情的“时代法”。

期待这份沉甸甸的议案最终出现在本届全国人大会议议程上,并早日进入实施阶段

你可能感兴趣的:(201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