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欲为安徽原旅游局长辩护遭法庭拒绝被强行带离

29日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安徽省旅游局原局长胡学凡受贿案,在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然而开庭不到15分钟就休庭了。胡学凡以朋友身份委托李庄为其辩护,而李庄递交的委托材料被法院认定资格不符,其当庭表示要为被告辩护的行为被法警制止,而胡学凡此前的辩护人未到庭辩护。因胡学凡当庭表示将重新委托辩护人,法院准许,并将择日再开庭。

庭审现场

法警强行带李庄离开法庭

昨天上午9点半,胡学凡受贿案在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1号法庭进行,书记员宣读完法庭纪律后,请公诉人和辩护人入庭。记者看到,直到审判员宣布开庭,辩护席一直空空如也。

就在审判长询问辩护人时,突然旁听席上一名男子夹着材料试图进入审判区,并声称自己是临时受托为胡学凡辩护,审判人员以未收到变更委托通知为由,请法警制止。

之后,该男子回到了旁听席。在审判长核实被告胡学凡身份时,男子不断大声插话,法庭先是提醒其不要喧哗,后对其警告,在男子第三次大声称要为胡学凡辩护时,审判长命令法警强行将其带离法庭。

记者询问得知,被强行带离的男子是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微博自称“前非著名律师,现著名非律师”的李庄。

开庭15分钟后宣布休庭

李庄被带离后,法庭上审判长继续询问被告胡学凡,李庄不符辩护资格,其可重新委托辩护人或自行辩护。胡学凡表示,要委托律师为自己辩护。随后,审判长准许其15日之内重新委托辩护人,并宣布休庭。

这时距离开庭不到15分钟。其间,被告胡学凡一直表现得十分平静。

休庭后,胡学凡的亲属和部分参加旁听的人员,对于李庄不能受托辩护表示不解,一名女子很激动还脚踹了法庭的大门。

据了解,胡学凡涉嫌受贿案开庭前,“前律师李庄”的男子曾想为胡学凡辩护,后来胡学凡家属委托了李庄的儿子李亚童律师。

6月27日,胡学凡的妻子徐建初写了一份“保证暨委托书”,解除此前委托的胡学凡涉嫌受贿案全部辩护人,仅委托胡、徐夫妇“共同朋友”李庄,作为该案唯一辩护人。

焦点

李庄为何要辩护?

李庄:我和胡学凡是老友

据了解,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前律师李庄是否和胡学凡是亲友,成了李庄是否能辩护的关键点。

休庭后,李庄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其与胡学凡夫妻是十几年老友关系,“本次以朋友身份出庭,纯属友情客串,依刑诉法,朋友身份出庭辩护,不须经任何单位和个人批准,但阅卷和会见要经办案单位同意。”

记者在李庄的新浪认证微博上看见,其在今年5、6月曾多次发微博点评胡学凡受贿案,并将胡学凡称为胡兄,微博上说的结识时间是在1999年。

今年5月30日,李庄连发两条关于胡学凡受贿案的微博,李庄称,“1999年经体育总局领导介绍与胡兄相识至今,拟以朋友身份代理,先是检察院要求出示《未被限制人身自由证明》,拖延至法院后,竟然审查‘朋友关系’是否确立,纳闷,我交友,你们管得着吗!我更纳闷,如是铁案,来100个李庄何妨!”

微博中,李庄还用“证明你妈是你妈”、“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双方是否为朋友,法院确立”,来表达自己的看法。

焦点

法院为何拒绝他?

法院:胡学凡曾说不认识李庄

昨天,安庆市中院有关人员告诉记者,公诉机关在讯问胡学凡时,胡学凡明确表示其不认识李庄,与李庄不是朋友,也不是亲戚,法院审查认为,李庄不是律师,也不是人民团体或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在本案中担任辩护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并通知了李庄和胡学凡。

这位工作人员说,开庭前,法院将出庭通知书当面送达李亚童律师。李亚童没有出席法庭,事先也未说明理由。庭审开始时,李庄从旁听席擅自进入审判区的辩护人席,声称胡学凡的妻子已解除对李亚童律师的委托,现仅委托其一人担任胡学凡的辩护人。胡学凡也提出让李庄担任其辩护人的请求。法庭审查认为,李庄担任胡学凡的辩护人不符合法律规定,决定不允许李庄作为辩护人参加诉讼,胡学凡当庭表示同意,同时提出另行委托辩护人的请求。

新闻回顾

胡学凡被控受贿496万余元

据安庆市检察院指控,1997年至2014年间,胡学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22家单位或个人在旅游专项资金拨付、景区评级、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家人非法收受或索取现金、购物卡、首饰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96万余元。公诉机关认为,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人物介绍

李庄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民商法硕士。2009年12月12日,因“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获刑一年六个月;出狱后,提起申诉,要求撤销有罪判决,改判无罪。“李庄案”曾轰动全国。

来源: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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