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小伙伴去欧洲工作或旅游,都放心不下家里的主子。今天小编来为大家分享一篇超级实用的文章:如何带宠物出国去欧洲?
Step1
植入芯片(Marking)
根据欧盟法规Regulation(EU)No. 576/2013,携带宠物由非欧盟区入境欧盟从事非商业活动,所携带宠物首先需前往正规宠物医院注射ISO认证的15位芯片,在宠物出入境时将会检验芯片验证宠物身份。
Step2
接种狂犬疫苗(Vaccination against Rabies)
根据欧盟法规Regulation(EU)No. 576/2013,宠物在植入芯片后需注射狂犬疫苗。
具体要求如下:
1、接种疫苗时宠物年龄需满12个星期
2、接种疫苗需于宠物植入芯片后进行
3、疫苗的有效性始于主疫苗接种完成后21天,任何附属疫苗的接种需于主疫苗接种21天后进行
Step3
狂犬病毒抗体测试(Rabies Antibody Test)
根据欧盟法规Regulation(EU)No. 576/2013,宠物在接种狂犬疫苗后需接受狂犬病毒抗体滴定测试。
具体要求如下:
1、该测试需由权威认证宠物医院以样本采集方式进行,并需于宠物接种疫苗后至少30日或出行前不少于3个月内进行
2、该测试需测试狂犬病毒中抗体含量,且血清含量不少于0.5国际单位/毫升
3、该测试需于欧盟认可的检验机构实验室内进行
Step4
多房棘球绦虫驱虫治理(Treatment against Echinococcus multilocularis)
根据欧盟法规Commission Delegated Regulation(EU)No. 1152/2011,宠物(仅宠物狗)由非欧盟区入境芬兰、爱尔兰、马耳他、英国或挪威前,需进行多房棘球绦虫驱虫治理。
具体要求如下:
1、驱虫治理需由兽医于宠物狗计划入境上述国家至少120小时前并不少于24小时内进行
2、驱虫治理需由宠物所持之动物健康证书取得地内的兽医认证
Step5
狂犬病毒抗体测试(Rabies Antibody Test)
宠物入境须携带如下证明文件:
1、动物健康证明
2、动物健康证明需由官方认证的兽医院出具,或由权威的兽医出具,但需有官方认可批注
3、动物健康证明需记载宠物体内芯片或免疫章上所载的数字代码、狂犬病疫苗详细接种证明、血清测试详细证明以及多房棘球绦虫驱虫治理证明(仅要求提供之国家)等相关信息
4、动物健康证明需自官方兽医机构出具日期后10日内至成员国指定入境地点验证之日期间内有效。若宠物以水路入境,上述之10日区间可依航程期间长短而延伸。为方便宠物在多个成员国内迁移,该动物健康证明在被验证后四个月内均有效,或于狂犬病疫苗有效期终止之日失效,若检疫宠物年龄不满16个星期,则该动物健康证明失效日期将提前
由宠物主人或其他权威人士手写出具的声明书,该声明书内容应包含具体的非商务活动类型及证明,在托运宠物的情况下,还应包含于托运(宠物主人启程)前5日内由权威人士出具的责任声明。
Step6
指定入境地点入境(Travellers' Point of Entry)
宠物(狗、猫、雪貂)需由成员国指定的入境地点入境。在入境时,宠物主人需立即联系相关主管部门以便查验相关证明文件。
必看Tips
◎关于携带宠物的数量:
携带宠物(狗、猫、雪貂)的数量超过5只并且无法减少携带数量时,携带需符合健康状况要求入境联盟。
◎关于植入芯片:
若申请者于2011年7月3日前申请对其宠物(狗、猫、雪貂)植入芯片或标记可读印章,成员国需批准其入境。
◎关于接种狂犬病疫苗:
成员国可以批准欧盟法案Annex II to Regulation (EU) No 577/2013中所列国家之未接种狂犬病疫苗的年龄不足12星期之幼犬、幼猫、幼雪貂入境:年龄在12至16星期的宠物,虽接种过狂犬病疫苗,但距其接种主疫苗已逾21日的,成员国也可以批准其入境。
在上述例外情况下,拟入境宠物需有如下证明材料
1、主人声明书(详细模板请见欧盟法案Part 1 of Annex I to Regulation(EU)No 577/2013),并将其附于动物健康证明书上。声明书内容应包括自宠物出生时起从未接触过携带狂犬病毒的野生动物
2、若宠物仍未完全脱离其母亲而独立,则应提供宠物母亲的动物健康证明,并能显示其母亲在其出生前即接种过狂犬病疫苗
◎关于多房棘球绦虫驱虫治理:
直接在挪威、芬兰、爱尔兰、马耳他和英国之间迁移的宠物犬可获得多房棘球绦虫驱虫治理豁免。
◎关于狂犬病毒抗体测试:
1.此测试对于欧盟法案AnnexⅡto Regulation(EU)No 577/2013中所列国家的宠物(狗、猫、雪貂)不作要求;
2. 若宠物在上一次疫苗有效期内又再次接种疫苗,则测试结果以前次为准;
3. 在宠物离开联盟前的3个月内,不得再依宠物护照上已认可的该测试执行和记录申请再次入境。
◎关于动物健康证明:
持有宠物护照的宠物(狗、猫、雪貂)从第三国入境成员国应被批准,但应满足如下条件:
1.第三国应为欧盟法案Part 1 of Annex Il to Regulation(EU)No 577/2013中所列之国家;
2. 宠物护照是在宠物离开欧盟前由权威兽医机构签发。
◎关于指定地点入境通行:
1.宠物从第三国(欧盟法案Part 1 of AnnexⅡto Regulation(EU)No 577/2013所列之国家)入境成员国不必须从指定地点入境。
2. 成员国可授权已注册的军用犬或搜寻救援犬由入境指定地点外的地点入境。
其他注意事项:【宠物护照】
1、宠物护照是宠物在欧盟境内旅行迁移的必备材料,若宠物(狗、猫、雪貂)从第三国入境欧盟则不需要宠物护照;
2、宠物护照(模板详见欧盟法案Part 1 of Annex III to Commission Implementing Regulation(EU)No 577/2013),要求需由权威兽医机构签发,并记载数字芯片代码、狂犬病疫苗接种情况、多房棘球绦虫驱虫治理等相关信息;
3、若宠物(狗、猫、雪貂)由一成员国至另一成员国旅行,且携带有限期限内的健康证明,则无宠物护照也可批准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