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继续怀着这秘密”

读刘汀的《老家》,就像读我的老家。我非常熟悉他笔下的农村生活经验,包括他使用的语言。

“当我谈论故乡的时候,我是在说老家。”这是《老家》的跋文标题。作者为什么要使用卡佛式悖论?我想他是要帮助我们扶正目标,看清我们谈论的真正对象——我们谈论的是“随谈论而发生的事情”。即老家是一种随写作(谈论)而来的故乡。

故乡是什么?有一个很现成的答案。只是读起来有点饶舌。故乡是当你置身其中而浑然不觉,幡然醒悟却已消失不见的东西。如果再往深处想一下,这里面似乎混杂着一种捕捉而不能的徒劳感。可惜,一条鲶鱼从我的手中溜走。刘汀以回望的方式完成对自己心中故乡的构建。也许故乡就是一种异化,即对消失的生活的一种系统性误读。

我想,一个写作人总要完成一种转换,将自己看到的、经历的和思考的,转换为异化的文本。只有自我审视时,他才能判断出自己到底过着怎样一种生活。正如鲁迅在《故乡》中“母亲和宏儿都睡着了。我躺着,听船底潺潺的水声,知道我在走我的路。”一个真正的自我主义者需要船底潺潺的水声,才能意识到此在的贫瘠或丰盈。一个人深深意识到老家的存在就胜过任何理由。《老家》至于刘汀,就像《故乡》至于鲁迅,《一个人的村庄》至于刘亮程,《米格尔街》至于奈保尔。无论这种巡视发生在作家写作起始,还是成熟之后。

作者是经验的,他心中的故乡也来自于经验。“当我被认为是一个经验主义者时,我是承认的,而且也从不低估理论的价值和作用。我只是更关心具体的人和具体的事情,比如我以及我的亲人,你以及你的亲人,所有善良的人,在过什么样的生活。”他的家乡赤峰看似偏远封闭,很多人能够意识到偏远封闭代表着某种力量,能够清晰表达出来的却是少数。正是在经验之中,他看到了超现实层面的各种可能性,读《老家》时,会看到作者把人生变成一种可能性来思考,越过笔下每个人的头顶,张望他们的梦想或寂寞。

查理·芒格说,“在座各位只要看过一个非常普通的职业魔术师的表演,就肯定曾经看见许多其实并没有发生的事情正在发生,也肯定曾经看不见其实正在发生的事情。”《老家》这本书对于他的现实中的老家而言又是什么?也许无形中构成了老家的对立面,构成了一种“看”的方式。作者似乎旁观者清涤窥视生活的齿轮,或者说日常生活的恐惧之处,然后呢?他没有庆幸狂喜,没有放任这种失真,去人为地夸大它。或是无可奈何、或是隐忍、或是对必然性的认同。总之,他“认出风暴”,但没有激动如大海。这种看不见的恐惧之处变得更加恍惚迷人,如同蒙塔莱的《也许有一天清晨》。

也许有一天清晨,走在干燥的玻璃空气里,

我会转身看见一个奇迹发生:

我背后什么也没有,一片虚空

在我身后延伸,带着醉汉的惊骇。

接着,恍若在银幕上,立即拢集过来

树木房屋山峦,又是老一套幻觉。

但已经太迟:我将继续怀着这秘密

默默走在人群中,他们都不回头。

如果说上部“人物”部分读来让人脊梁沟发凉,下部“风物”部分就会让你笑得肚子疼了。你会发现,原来刘汀是个很幽默的人。

幽默是成就经典的重要元素,也是危险分子。我对于幽默始终有种不安。何为幽默?一种张力,或一种放下。可是很多人放不下,所以就笑不起来。我从没见过,一个人能够一边举着东西一边放松大笑。

刘汀可以说是一个幽默的典范,达到了柯尔律治所谓的“一个大家习以为常的可以称之为默幽的幽默点”。斯特恩在《项狄传》中说,此书的目的在于“通过嘲讽我认为应当嘲讽的事情”并逗他的读者发笑,从而为世人做一件善事——因为笑“会为这破碎的人生增添一点色彩”。联想到《老家》,在“欣悦感”之外,还有一种瞥见命运齿轮的恍惚与逝去时光的悲凉。

该书的语言,我想用刘亮程的获奖评语来形容并不过分——“他的语言素淡、明澈,充满欣悦感和表达事物的微妙肌理,展现了汉语独特的纯真和瑰丽。”

我觉得刘汀是个非常令人期待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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