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新说《弟子规》(4)孝有三层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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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头学《弟子规》入则孝


事虽小 勿擅为 苟擅为 子道亏

物虽小 勿私藏 苟私藏 亲心伤

译文:纵然是小事,也不要任性,擅自作主,而不向父母禀告。如果任性而为,容易出错,就有损为人子女的本分。公物虽小,也不可以私自收藏占为己有。如果私藏,品德就有缺失,父母亲知道了一定很伤心。


1、


孔子说过一句话叫做: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意思是大家各安其位、各司其职。现代社会体现在工作上,每个人都必须按职责做事,不能越权,也不能渎职,本分做事。笔者不是宣扬忠君思想,现代社会早已没有君主了,君臣,可以看成上下级,要用现代眼光批判的看待、借鉴君臣关系。

前一段时间阿里公司出了一件沸沸扬扬的抢月饼事件,在中秋抢月饼活动中,四个安全员用黑客技术多刷了124盒月饼,最后阿里公司将这四个人开除了。网友们对此看法不一,很多人认为阿里公司小题大做。

阿里给出了两个原因,其一是:对内部其他小二造成了福利分配的不公正......。其二是:对外我们反击“黄牛”,对内我们自己不能成为了技术“黄牛”......。

海天的看法是,这四个安全部小二,一是擅为,没有守阿里公司的臣子之道,二是私藏,伤了阿里公司价值观取向之心。


2、


擅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子女要守本分,不能擅自做主该家庭共同合计的大事,要考虑父母和家庭其他成员感受。比如前段时间同事的孩子买车,同事出了大部分车款,并希望买车时一起去看车。但是这个孩子后来并没有和家人商量,自己去直接看车并提了车,同事对此虽没有发火,但是心里很长一段时间十分不痛快。

另一方面,父母也要给予子女一定的自主能力,子女总要去独立做事。如果子女用自己的钱买东西,或者是不对父母和家庭其他成员产生影响事情,父母应该不要过多干涉。反之的话,父母也应该鼓励子女自己去做判断决定,孩子总有一天要长大的。


3、


从父母的角度来说,当子女还是弟子小孩的时候,要教育好孩子不藏私,舍得分享,好吃好玩的东西和父母一起享用,从小培养孩子对家庭的奉献精神、付出精神。

作为父母,自己也得以身作则,对所有孩子一视同仁,不能自己对孩子们从小就区别对待,厚此薄彼。独生子女时代不存在厚此薄彼的现象,但是有两个以上孩子的父母,往往绕不过去这个弯儿。

自古以来有句俗语叫做“天下老的向小的”,意思是父母往往偏爱最小的子女。

《战国策》有一篇很有名的《触龙说赵太后》,里面有一段:太后曰:"丈夫亦爱怜其少子乎?"对曰:"甚于妇人。"太后笑曰:"妇人异甚!"这恐怕是自古人皆爱最小儿女的一个明证。

还有一条规律,父母往往更偏爱生活贫穷的一个。

父母的偏爱,每每使得其他子女心里有想法,甚至于有不满情绪。为人父母者,不能强迫压制其他子女的不满,应该化解、平息这种不满情绪,教育孩子们互让互谅。。

有一位老伙计有三个子女,他的子女们对他偏爱某一子女的做法很有意见。为此他对孩子们讲了一段虽不圆全但也让人无法反驳的“种树”理论。

他对孩子们说:假如我种了几棵树,由于种植早晚不同,位置不同,吸收的水分养料、得到的光照也会不同,所以树生长的有高有矮、有粗有细。为了使高的、粗的早日成才,我又给那些高的、粗的多浇了一些水,多施了一些肥。

现在那些高的、粗的树成材了,难道我现在不应该给那些矮的、细的、还没成材或已经过了最佳成长期失去成才机会的树,多浇一些水?多施一些肥吗?为矮树、细树更好的成长,我还要从那些已经成材的树上截取一些乱枝杂叶,当做矮树、细树的农家肥。你们谁有意见?难道我能忍心看着高树愈高,粗树愈粗,而矮树、细树吸收不到水分和肥料吗?


亲所好 力为具 亲所恶 谨为去

身有伤 贻亲忧 德有伤 贻亲羞

亲爱我 孝何难 亲憎我 孝方贤

译文:父母亲所喜好的东西,应该尽力去准备,父母所厌恶的事物,要小心谨慎的去除。要爱护自己的身体,不要使身体轻易受到伤害,让父母亲忧虑。要注重自己的品德修养,不可以做出伤风败德的事,使父母亲蒙受耻辱。当父母亲喜爱我们的时候,孝顺是很容易的事;当父母亲不喜欢我们,或者管教过于严厉的时候,我们一样孝顺,而且还能够自己反省检点,努力改过做得更好,这种孝顺的行为最是难能可贵。


1、


孔子对于孝有很多论述,针对不同层面的人提出了各种不同要求。以海天君的浅见,对于一般的平民百姓来说,做到孝,有三层境界。

一是能养,意思是要能够赡养父母,使父母衣食无忧。但是这只是最低标准,即是孔子说道的“犬马养”。本来能养不能算是孝,但对于目前社会拜金主义盛行的现实,能养也算是孝了。

二是礼敬,关于敬,指内心的尊敬,就是孔子说的“色难”。关于礼,孔子有一个“无违”的观念。什么是“无违”?“无违”不是说什么都不违背父母的意见、顺承父母。“无违”是指不违背礼的意思,即“事之以礼”,按礼的规定侍奉父母,还是敬的意思。

三是无忧和不辱。无忧就是不要让父母为自己的健康和事业担忧。不辱就是不要让父母因为自己的言行而感到羞辱。具体到《弟子规》里,就是“身有伤、贻亲忧、德有伤、贻亲羞”。一个人做到光宗耀祖很难,但是不让父母担心和蒙羞,是经过努力完全能够做到的。

曾子说过:“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意思是说我们这个身体是受父母遗传而来的,等于是上天和父母借给我们用的,我们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一定要妥善保管。这句话的本意我认为就是为了教育子女要爱惜身体健康,以免父母担心,同时教育子女感恩父母给予的生命。

有了感恩之心,“亲所好、力为具、亲所恶、谨为去”就不会是难办的事,当然,要遵循国家法律,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2、


有句流传非常广的话叫做“天下无不是之父母”,字面的意思是天下做父母的没有错误、不是的地方,即便是错了,也是为了子女们好。还有一句话来说明、注解这句话,叫做“可怜天下父母心”。

天下真的没有“不是”的父母吗?当然不是,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就算父母的出发点不是为了自己好,而是偏爱其他的兄弟姐妹,子女难道就要指责父母、不尽孝道了吗?为人子女,要感恩父母给与自己的生命,包容父母的偏见。人在社会上安身立命、建功立业,免不了处理人际关系,总要有包容、忍让、退步的时候,对自己的父母安能计较?如果对父母都斤斤计较,那在社会上怎么能有容人之量,和人和谐相处呢?

河北卫视有一个《非常帮助》的栏目很火,内容是“帮大哥”、“帮大姐”调节农村纠纷的事儿,其中很大一部分纠纷是关于赡养老人。赡养老人的纠纷很多说起来都是扯到老人偏爱某一个子女上,细说起来也是各执一词,各倒各的苦水。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是这类纠纷我看到的解决成功的比例很大,而且无不是子女做了让步。

为什么?父母有所偏爱,对子女亲疏不同,不能作为子女不孝的理由,这是自古以来的道德真理。如有不肯让步的子女,等待他的往往除了法律的诉讼,还有邻里的指责和嘲笑。

我建议这样的子女看一看我前面讲过的“种树”理论。

敬请关注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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