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少春一审宣判

张少春一审宣判_第1张图片

张少春一审宣判_第2张图片


据新华社报道,2019年5月13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财政部原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张少春受贿案,对被告人张少春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对张少春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张少春一审宣判_第3张图片


经审理查明:1995年至2018年,被告人张少春先后利用担任财政部办公厅副主任、部长助理、党组副书记及副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子女入学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698.0081万元


张少春一审宣判_第4张图片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少春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张少春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整理编辑:商周君


可点击下方图片订阅最新杂志!

张少春一审宣判_第5张图片

张少春一审宣判_第6张图片



点击你感兴趣的关键词

立即获得关于TA的更多信息!


斯坦福

中国富豪|毛军华

贾跃亭波音华谊兄弟

贝索斯郭台铭日本新天皇

权力的游戏德云社|亚洲大学排名

......


欲了解更多专业内容,请点击这里下载商业周刊中文版App

张少春一审宣判_第7张图片

你可能感兴趣的:(张少春一审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