歪读聊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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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癖好,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还是说不好?古语“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有所好大概是好事,但过“甚”就未必了。

癖好,我们可用“恋×癖”来理解,诸如恋书癖,恋人癖,娈童癖,恋脚癖,恋财癖,恋物癖,直到恋某癖,云云,心理学上有个客气点的说法叫“某某情结”。楚王好细腰,应该也是一种癖,所谓“恋腰癖”,也可叫“好腰癖”,当然也能叫“恋腰情结”。大唐人民喜欢chubby的女性,我们不妨假想为“恋圆癖”,或直接叫“恋肥癖”或“恋胖癖”。这里当然没有歧视胖友的意思,“肥”其实是个好处多多的汉字,让人在眼观和手感上有莫名的享受,饱了眼福还爽了手感。其实喜欢英文的朋友了解,chubby这个词多是形容小朋友胖嘟嘟的可爱,一点歧视的意思都没有。假如我们用在“意淫”唐朝女性身上,那是把plump的意思猥琐了一下。总归来说,喜欢唐朝女性的那种美,应该是符合某种审美的,哪怕叫“癖”,也是癖的可爱的。

楚王好细腰这个癖好,甚至影响到后世,如今广州香江边上那个昵称为“小蛮腰”的人文景观,大概是“恋腰癖”的延续。每到广州,携亲带友,夜幕降临,泛舟江上,我们主要欣赏的就是“小蛮腰”妙曼的身姿。我们给外国友人介绍“小蛮腰”的时候说,那不是个简单的建筑,她有自己的名字,中文叫“小蛮腰”,洋名叫slim lady(肉麻一点当然还可以叫slim baby),洋人听得一头雾水,但盯着那个建筑看上一会儿,恍然大悟,满嘴“噢耶噢耶”,对中国人的想象力表示佩服。其实呢,洋人那是装洋相呢,他们也有“恋腰癖”,所谓迷恋“蜂腰”的洋人,走的套路还不是跟楚王一样一样的。

癖过头就成了毛病,其实古来有之。我们在“聊斋”里也能看到此类故事,比如《犬奸》,貌似是犬恋人的故事,当然也不排除两厢情愿的可能,甚或是人恋犬。这个故事“少儿不宜”,所以此处不再啰嗦。

另一个直接说癖的故事,《蛇癖》,虽然画面有点“血腥”,应该算得上“老少咸宜”了。这样的故事,在洞庭一带的人家看来,实在没什么大惊小怪,就算其人面目可憎,想想也就想通了。洞庭菜系中,最有名的一道,当属岳阳“姜辣蛇”,即便没有尝过这道菜的朋友,光看这个菜名,想必就能满足一番口腹之欲,口味重在姜和辣上,说穿了都是辣味。在我这种俗人看来,把一道蛇菜都弄成了辣味,实在不知道吃个什么劲儿,还不如直接吃老干妈来得痛快。

口腹之欲达到极致,其实也就是一种“癖”了。吃蛇这种癖,在某些地方特色菜肴中,压根儿算不上什么。粤菜有名的“龙虎斗”,据说做法相当繁琐,主打特色当然是“虎”和“龙”,但配菜其实有不少好东西。这道菜里所谓的“虎”,当然不会是老虎,多是喵星人家族;“龙”就指蛇了。但是,当我听说过粤人好吃老鼠这个传闻后,对他们喜欢吃蛇反倒表示没什么大不了。我不喜欢,当然也没理由说别人那样就不合理。柳宗元那篇《捕蛇者说》,老百姓捕蛇之苦堪比苛政之毒,但捕到的蛇到底去了何处?我们做个假设的话,大概是满足了“肉食者”的口腹之欲。只是那些好吃蛇的人,到底有没有想过白娘子怎么想?许仙怎么想?小青蛇怎么想?法海怎么想?不过也没法海什么事儿,毕竟,法海跟好吃蛇的人属于一伙儿的,不懂爱也就算了,还老是找蛇的不自在。

看过《蛇癖》,再看岳阳名菜,我们就发现,其实岳阳人好吃蛇,算不上“癖”,顶多是个地方特色,给旅游增加一点“文化”气息。假如大伙儿都跑到岳阳挤到岳阳楼里去,“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挤出来又大吃一顿蛇餐,想想到底还是“以物喜,以己悲”的。前往某地旅游的好处在于,吃什么都能吃出特色。

《蛇癖》中的这位仁兄,不但“癖”,且近乎“痴”,也近乎“贪”。原故事是这样的:

王蒲令之仆吕奉宁,性嗜蛇。每得小蛇,则全吞之如啖葱状;大者以刀寸寸断之,始掬以食。嚼之铮铮,血水沾颐。且善嗅,尝隔墙闻蛇香,急奔墙外,果得蛇盈尺。时无佩刀,先啮其头,尾尚蜿蜒于口际。

这人“贪”到什么程度了呢?我们看到,他抓到蛇就活吃生咽,像山东人嚼大葱似的,还嚼得铮铮有声,吃相也并不好看,满嘴血水,甚至两个腮帮子都被血水染红。假如搭配着煎饼一起吃,估计味道更好吧?但是,这画面让我想起了土匪大口吃肉的模样,当然也想到了动物世界里猛兽饕餮猎物的样子。

这人如此“嗜蛇”,我们不能怨他离兽性太近,其实是“性”使然。怎么个意思呢?后文说,这位仁兄天生就有一个“善嗅(蛇)”的本事,隔着墙就能闻到有蛇出入。假如我们也能闻到蛇的味道的话,想必只会皱着鼻子说一个“臭”字,可这人偏说闻到的蛇是“香”的,一旦闻到,使出一招白鹤亮翅,便把那蛇逮个正着。假如身上带着佩刀倒还好些,最起码可将蛇宰杀了再吃。

然而,对这位仁兄来说,吃蛇焉用佩刀!除了比狗还灵光的鼻子外,他还有一张令人匪夷所思的血盆大嘴,从蛇头开始咬一口,一寸一寸将它吃个精光。你应该能想到他那吃相,满嘴流着血水,嘴角还露着一点蛇尾的样子,真是让人胃里面翻江倒海了;吃相瞬间变成痴相。

这么一个小故事,蒲松龄先生的用意当然不在于记述一个人的怪癖,字里行间其实透着一个大写的“嫌弃”,再配一个动作,大拇指朝下。我们只能说,有这种怪癖的人,其实跟传闻中喜欢吃胎盘的人相近,虽然每个人都有“做自己”的N多个理由,但我觉着这么残忍的人类,恐怕跟不会讲人类语言的黑猩猩相比,多少还是能显出为人的逊色;虎毒不食子,可是人就未必,饿极了什么都吃,不饿极了就知道死吃。

我曾经还看到过一些怪癖,有些人就喜欢吃玻璃,见到玻璃制作的东西就像普通吃货见到红烧肘子,拿起个玻璃杯都能吃得津津有味。像我这种玻璃心的,还真怕见到个好吃玻璃的怪咖。当然了,这比《蛇癖》中那哥们儿要好点,再怎么凶残的人,自残要比戕命显得人性一些。

为什么说《蛇癖》里的主角癖得太过了呢?因为那面目其实比鬼还要狰狞。吸血鬼可怖,但据说只是吸血,还能留下个空皮囊呢!那位仁兄比吸血鬼还要可怖,因为人家把蛇从头到尾都能吃个干干净净。蒲松龄先生是大作家,不会像我这种一问三不知一样,把一个人的猥琐鬼样全写出来,可我还是想画蛇添足一句:《蛇癖》的主角,其实连蛇粑粑、蛇尿尿和性器官都不放过,那模样比鬼可要贪婪得多。嗜屎尿和性器官者,听说在南京搞过大屠杀的鬼子兵干过。对,您没看错,他们的小名里其实都有个“鬼”字。

癖好,其实也是“鬼痴”,吃喝拉撒,酒色财气,癖过了头,鬼样子也就随之而来。各位客官,我最后再穷酸一句:您还是悠着点儿吧!

更多歪说,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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