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之洞奏章二三事

张之洞,晚清中兴四大名臣之一,在他品级不高时就有几件大事,显示出他的才华。

一、伊犁案

光绪五年(1879年),张之洞补国子监司业,补授詹事府左春坊中允,转司经局洗马。清廷因俄国侵占新疆伊犁,派左都御史完颜崇厚赴俄国交涉索还伊犁。崇厚昏庸无知,与俄国签定了丧权辱国的《里瓦几亚条约》。这一条约名义上收回伊犁,但西境、南境被沙俄宰割,伊犁处于俄国包围的危险境地。消息传来,舆论大哗。群臣上疏,张之洞上《熟权俄约利害折》、《筹议交涉伊犁事宜折》,分析俄约有十不可许,坚持必改此议,宜修武备,缓立约,并要求治崇厚罪。

二、东乡冤案

清朝中期,四川当地的苛捐杂税极多,同治十一年(1872年),四川东乡县(今宣汉县)农民袁廷蛟不满县衙和大户浮加赋税盘剥农民,与舅舅赴京控告,结果却被以“鲁莽叩阍罪”解回四川,被四川总督责杖、枷号,仍不屈不挠,继续上告。

光绪元年(1875年),袁廷蛟率领700多名农民齐聚县府,要求县令减粮税、算粮账。数日间,饿坐请愿的乡民增至2000多人。东乡知县孙定扬许愿不成,便两次诬告袁聚众滋事,上报到成都请兵剿办。四川总督文恪认为东乡是白莲教首义之区,“盗匪渊薮”,于是命提督李有恒带2000兵到东乡“剿匪”,杀戮手无寸铁的男女老少1000余人。袁廷蛟父子等当晚逃出,几经周折到北京告御状。然而状没告成,反被押解回川,朝廷竟然命令东乡惨案的直接参与者四川总督文恪查办此案。文恪一面欺上瞒下,谎报漏洞百出的案情;一面继续对袁廷蛟父子严刑逼供。东乡境内一时民愤沸腾。

此时,在袁廷蛟父子告御状时了解过冤案内幕的几位监察御史接连上奏,朝廷便将李有恒和孙定扬革职。自知罪责难逃的文恪却把事件根由都推到了前任川督的头上,想让死人替他受过。光绪三年正月,朝廷忽然将文恪调任为山东巡抚,原山东巡抚丁宝桢则升任四川总督,丁宝桢怕文恪在山东揭他的老底,加之怕处理此案后不好征税,就一拖再拖,将东乡案定性为“暴民造反”。

新总督丁宝桢对东乡血案没有新的发现或见解,朝野议论纷纷,朝廷只得再派前任两江总督以省亲为名专程微服赴川秘密彻查此案。两个月后,案子倒是查清了,可此案牵连甚广,甚至牵扯到好几位朝廷高官,钦差大臣压力很大,只好将查获的案情据实上奏朝廷。而四川相关责任人也捏造伪证,指使李有恒之母赴京为李有恒、孙定扬等鸣“冤”,反诬钦差“收受乡民贿赂,并未亲临详查”。事情闹得满城风雨。清流党连上奏折,强烈要求严惩杀人凶手李有恒和文恪等人。刑部狐疑之际,黑暗到家的清政府竟然只判定“丁宝桢轻纵案犯,降为四品顶子,仍署四川总督以观后效”,并令丁宝桢继续“复查”。到此,东乡冤案似乎成了一桩铁案。没有人能翻案,也没有人敢再提翻案的事了。

张之洞却不信邪,他借一次慈禧召见的机会,仿佛是不经意之间,提到东乡惨案发生时自己正在四川学政任上,对该案的始末完全洞悉,引慈禧询问该案。接着,张之洞赞扬了慈禧在该案审理过程中的公正和对老百姓的同情,然后才简要地奏明了自己直接掌握的案情,恳切表达了他要翻案的请求。慈禧欠了张之洞一个人情,就同意了。这是至关重要的一步。

有慈禧撑腰,张之洞不再担心皇亲贵胄的报复,同一日连上了三道奏折。这一异乎寻常的举动,体现了他为民申冤的决心,也破了慈禧垂帘听政以来,大清官员单日上奏的纪录。在奏折中,张之洞详细叙述了案件始末,并一针见血地指出,该案纯属县令孙定扬等人“诬民为逆”、滥杀无辜,根由则是孙定扬违法加收百姓苛捐杂税。因此,孙定扬是这起惨案的罪魁祸首。

三、庚辰午门案

中秋节前夕,慈禧赏给光绪帝的亲妈、自己的亲妹妹、醇亲王奕譞的福晋食物(即“克食”),命小太监李三顺出宫送去。

李三顺仗着慈禧之势,直闯午门。太监出宫按规矩不能走午门,禁卫军也没有接到要给李三顺放行的通知。

午门护卫玉林、祥福等人忠于职守,坚决不放他出去。李三顺气势汹汹,跟护卫吵了起来,双方大打出手,以至于在冲突中将食盒撞翻。

李三顺吃了亏,到慈禧那里告状,痛斥护卫种种不是。慈禧大怒,马上找到慈安,说这些护卫胆大妄为,一定要杀。慈安则将此事交刑部处理。

​廷臣虽然多持异议,但慑于慈禧之威,谁也不敢公开表态。就在这关键时刻,身为翰林院左庶子的张之洞与翰林院右庶子陈宝琛,同时上疏诤谏。

陈宝琛直言无忌,认为本案处置失当,只有公正处理才能“群疑释然”。而张之洞的奏章则语气委婉,十分讲究策略,他先说本朝对宦官立有严加约束的“祖制”,接着列举宦官违法致使公务废弛的事例,然后力陈此种情形不可轻视,请求下旨申明有关禁令,对太监严加约束,唯有如此,才能显示“圣心之公,国法之平,天威之赫,晓然昭著于天下”。

慈禧看过两道折子,特别是张之洞留有转圜余地的奏章,简直点中她的穴位:小太监给自己胞妹送物,仗势直闯午门,骄横无忌,为此杀掉几名满族护军,不仅具有私心之嫌,还得背上违逆“祖制”的不孝骂名,实在有点过分与不该。慈禧思虑再三,终于幡然醒悟,下旨从轻发落,对护军玉林、祥福等人处以杖责,或流放,或圈禁。同时,她也没有放过惹事太监及内务府相关人员:“李三顺交慎刑司责打三十板,罚首领太监月银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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