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胸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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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或03年的某一天,我像往常一样走到家附近商场里的书报亭,翻翻杂志,也看看磁带。

如今已无法被想象的是,当年我判断一盘磁带是否值得购买的唯一方法,就是看上面的文字,也就是磁带的“腰封”。

学校是不会教你这些东西的,教材和课外书上也没有。足球杂志不会提到乐队什么的,《小说月报》《科幻世界》之类的也不会——那就真没招了。现在的孩子按一下手机,什么好与不好的东西都往眼前冲。但那时候,我甚至不敢说我上过互联网。

在为无数烂书烂片写过无数烂稿后,我真难相信当年我居然这么轻信磁带上那些浮夸做作的文字。我更难以置信的是,正是这些“腰封”带我认识了U2,老鹰,亚瑟,四兄弟,当然,也包括林肯公园。这堆躺在我老家接灰的塑料壳中也有我曾经怎么都觉得不好听的那几盒,但其中的大多数,成了我日后的心头好。

第一次听林肯公园,那个体验实在是糟透了。《混合理论》的第一首《Papercut》,开篇是一顿莫名其妙的击打声,之后是扭曲的电音,似唱非唱的说词,接着是愤怒的咆哮,最后才能听出一点点调。

说实话,如今我已经无法用任何比喻来形容当年的林肯公园是多么的怪异,因为在当时连周杰伦都属于绝对的另类(我只放了几十秒《半兽人》父母就命令我立即关掉)。对于成长在传统家庭,受传统教育和传统审美观熏陶的我而言,西城和后街可能已经是当时接受的上限了。《混沌理论》什么的,在我耳朵里完全就是噪音。

于是强忍着听了大概十来分钟,我实在受不了拔下了耳机。但其后,我做了一个很关键的决定:我决定重新仔细读一读磁带上的简介。正是这一决定让我其后的大约十年人生有了一支乐队的紧密陪伴。回头想想,人生中的很多重要转折,又何尝不过就起源于一点小小的偏差呢?

我想,磁带上大概着重强调了这张专辑有多棒的销量,以及它带来了多大的震动。“好吧”,毛都还没长齐的我当时大概想:“那我就再听听看吧”。至此,我找到了之后数年青春中荷尔蒙与愤怒最好的出口。

我是幸运的,在听到《混合理论》之后没多久,就能买到《流星圣殿》了。这是一张比《混合理论》通俗的多的专辑,更何况我当时已经接受了林肯公园的模式。我开始从头意识到一件事,世界上存在着这样两种音乐:一种刚听觉得很好,但很快就腻了;一种刚上来并不觉得怎样,假以时日会变得十分耐听。林肯公园的受众是幸运的,因为他们听到的前五张专辑都属于后者。

到现在这个年纪,我已经不会再声称自己是林肯公园或切斯特的歌迷,也不可能是粉丝——我从来都不知道关于他们的任何八卦,星座婚恋喜好什么的更是无从谈起。同样的,在切斯特自杀,林肯公园行将解散之际,我也无法再写出任何打动人心乃至振聋发聩的文字——我已经无法再找回当年的冲动热血,也没有一丝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打算。然而,约莫十年左右的时间,他们的音乐在我生命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这一点我清楚无疑,而且,只有我自己清楚就够了。

我的青春曾经遍布着多的无从排解的孤独,愤怒,叛逆乃至暴戾,如果不是无数个夜晚林肯公园爆炸一般又或内劲十足的音乐一遍遍在我耳际循环播放,我不知道这些情绪会将我推向何方。我承认,即使尚在幼年时就接受过高雅的音乐教育,听过无数古典歌剧,音乐也从来不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它甚至有点被我工具化了。然而所有这些音乐为我所用助我宣泄给我慰藉的记忆里,林肯公园确凿无疑的占据着独一无二的位置。

林肯公园之于我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回忆,即使有,也分解在那一个个不眠之夜和我一个人茕茕独行的街道中了。我没有为林肯公园做过什么与众不同的事,十几年的时光,我和这个于我几乎无关的概念唯一的联系就是买过的三盘磁带和两张碟,仅此而已。而且有趣的是,大概是过早的理解了兴趣爱好抑或欣赏这种事的不可分享以及所谓推荐的多余,我甚至在高中时就已不再把这份心事一般的喜好轻易示人了。在初中喋喋不休的向人标榜“我是BEYOND的歌迷”而遭了不少白眼之后,对林肯公园的依赖成了一种沉默的孤独。我少数能记起属于这支万里之外乐队的回忆,也不过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讲讲“胸毛”的来历吧。中学恰逢老师讲到英文单词中的词缀,举了好多例子。当时我已经知道林肯公园的主唱叫Chester,既然“Chest”是胸的意思,另一个喜欢林肯公园的同班同学老胡突发奇想:那“Chester”大概只能是“胸毛”了。这是个庸俗而冷的,连笑话都算不上的段子。可就这么一个大概无趣而无意义的称号,却被我和老胡用到了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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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个是和林肯公园的LOGO有关的。当时冬天窗户上起雾,老胡在窗户上随手画了一个标志,结果路过的同学就问是不是四班的“4”?设计的还挺酷的。结果我和老胡四目相对,哈哈大笑了起来。笑声中带着点得意,带着点灵犀,又带着点莫名其妙的骄傲。武汉的冬天湿度极大,寒冷的空气中那个“4”很快就挂着无数道泪痕消失掉了。可这一幕在十几年后的我看来,始终是温暖和新的。

再其他的就是一些更细碎的东西了。比如我曾花半个晚上的时间对着《Somewhere I Belong》的纸质歌词练习里面的说唱部分,那可真不是一般的难,足足花了我三小时才终于把整首歌每段Rap的节奏找准了。比如我曾在自己的小房间里小声跟唱《Numb》,结果我妈偷偷摸摸打开门,问我是不是在哭。比如我曾花了一节英语课的时间去翻译我最喜欢的《My December》,并在那之后开始意识到林肯公园的许多歌,乃至千千万万英文歌里有许许多多的段落是极难或无法被翻译的,那和汉语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表达方式。

是的,这些就是我和林肯公园之间能说的全部了,也是我和“胸毛”之间能说的全部。还有更多更加细碎的东西连台面都上不了,用文字都表达不出,和那些英文歌里朗朗上口或虽不押韵却有其他奇妙韵律的段落一样,很难被翻译,最好不表达。

十余年的时光,我从未把林肯公园或“胸毛”捧在心里,放在梦里,穿在身上,戴在头顶,写在签名栏,带入文章中,或分享到朋友圈。十几年的时光过去,以后的我更不可能这么干了。如今,如果不是切斯特突然离世,我永远也不会有冲动去写我和胸毛还有他的伙伴们这些年的无关紧要的关联。即使胸毛不在了,我也最多只能写成这样了。我的意思是,我还有什么好写的呢?

我没法再针对那些概念也仅仅是概念的东西写作了,什么青春、理想、情怀,叛逆、愤怒、反抗。我也不打算抒发我触景生情的哀伤和心如刀绞的痛苦,写了许多装腔作势的文字之后,我觉得即使有这份情绪,也该缩小了表达乃至不表达更好。林肯公园在我生命中大概活跃了十年,胸毛出现在我的时间线里大概十五年(可惜也没有以后了),这些时间自有其分量。

林肯公园活跃的这些年,与之紧密相连最热闹的话题就是争论他们唱的究竟是不是摇滚。说实在的,我从来都不认为他们唱的是摇滚,而且这种讨论真的很有意义吗?如今胸毛已去,有关他的各种争论还将持续九年,也许九十九年,但这些别无二致,对我来说都什么也不是。

事实是,我已经好几年没听林肯公园了,哪怕是前五张专辑也很久没听了。音乐有其要表达的东西,也必然存在一定的限制。今天的我已不再有那么多强烈的情绪需要排解,我也找到了真正解决它们的办法:去做事情。说实话,我觉得这是一件好事,就像婴儿终于长大不再需要听摇篮曲入睡——哪怕那是最特别最好听的摇篮曲。

终归结底,我觉得切斯特的死多少没那么绝望。按照白岩松在《幸福了吗?》里的话,他至少没等到自己“恋恋不舍”,歌迷“去意已决”时再选择离开。在世界上最汹涌的咆哮和最绵长的倾诉合二为一的嗓音戛然而止的时刻,所有与林肯公园有关的人都会开始怀念他,而且会这样一直怀念下去——这对于他,也许不是那么糟糕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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