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机动车,都能跑路,您为啥喜欢开法拉利而不是拖拉机呢? -- --法律服务选择困惑解疑

前段时间,有个当事人因为找便宜法律服务机构误了事,之后找到我们咨询。针对这位当事人的问题进行解答后,他对我们的专业度很满意;但到实际委托时,听到收费后他就提了两个疑问:1、既然办理是同样的业务,为什么我们比他之前找的那个代理机构贵不少?2、既然我们更专业,为什么还是不能保证结果?

类似的问题,其实平常也是经常遇到的。但仔细思考分析,就会发现其实该当事人在咨询时对你的业务是否专业还是有所感知的,而且因为开始只追求低价服务已经吃过亏了;因此,想找更好的专业服务机构的需求也是有的。但真正到委托付款时,又绕回最初追求低价的心理状。这让我想起了Alfred D’Souza 神父说的一句话:去爱吧,如同从来没有受过伤害一样!我当时也想说:去省律师费吧,如同从来没有吃过亏一样!不过,作为专业服务人士,我还是想多说两句,为了那些不想在这上面继续吃亏的人们。*

要理解前文当事人的疑问,首先要去除法律服务的神秘感。其实法律服务和金融、餐饮、旅游、教育等服务行业一样,是以提供自己的专业服务换取报酬的一个行业。千万不要因为有“法律”两个字,就把法律服务机构误以为是主持正义的国家司法机关或乐善好施的慈善公益机构。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的确不止一次碰到过当事人抱着“我被侵权了,都这么惨了,让你来主持正义你还要向我收费?”的心理向律师咨询法律问题;甚至看到网上的段子说南海仲裁是律师判的,这误解大的真是让人哭笑不得。此外,律师的收费也不是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全国或地区统一收费,去哪都是一个价。法律服务也和其他服务也一样,是根据服务质量的高低来确定价格的;五星级宾馆和无星级宾馆价格肯定不一样,路边摊和米其林餐厅也没法比。其次,法律服务也有和一般性服务不一样的地方,那就是是法律服务的结果不是仅仅靠法律服务的质量确定的。菜做的好吃不好吃,厨师的水平基本就能确定;拔火罐拔的好不好,完全体现在技师的水平上;但诉讼案件的结果,可并不是单一靠法律服务的质量就能决定的。法律服务最终的结果,不仅和当事人自身案件的性质及过错责任有关,更和其能够为案件提供的证据有关。最关键的是,对于诉讼案件,裁判结果最终是法院来确定;即便是非诉讼案件,很多时候最终结果也是需要工商局、证监会、商务部等主管机关来确认的。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服务的质量高低更多的体现在服务过程的细节上;即通过对这些案件细节和程序的把握,争取对当事人最为有利的结果,提高(而非决定)案件的成功率。因此,真正以提供法律服务为业的专业律师,不会、不能、也不敢给当事人担保案件的最终结果。当然,如动画片《真假李逵》中演的一样,李逵不会拦路抢劫,但也无法防止李鬼冒充李逵拦路抢劫。对当事人而言,如何辨别李逵和李鬼,最简单易行的方法就是看法律服务提供者是否敢拍胸脯保证案件结果。

排除了法律服务的神秘感,了解了法律服务和其他服务的区别,我们就可以来解答文章开头的困惑了。

1、**既然是同样的业务,为什么我们比他之前找的法律服务机构贵不少?
**

仔细看这个问句,其实假设的条件就是有问题的。因为提问者把差距可能很大的法律专业服务业务,笼统地归结为“同样的业务”。从北京出发到上海,您可以坐飞机、也可以开车;当然,也有骑自行车或徒步过来的,但这个感受和经历能是一样的吗?就开机动车而言,您可以开法拉利跑高速公路,也可以开拖拉机跑乡间小道,您会觉得这是同样的服务吗?即便就是单选坐飞机,就航空公司提供的服务而言,还要根据起飞和降落的时间段、是头等舱还是普通舱、是提前买票还是当天买票、是特价票还是普通票等等划分成很多不同的票价;这些票价的差距有可能达到几十倍甚至上百倍。

如果其他服务可以有不同的定价,而且您都觉得很合理;那为什么法律服务就必须是全国统一价了呢?况且,您已经在之前的机构那吃过一次亏了;找到我们,也是觉得我们更专业、更用心、服务质量更好。既然这样,为什么收取服务费的时候还要和之前的服务机构去比较呢?难道还想再吃次亏?

**2、既然我们更专业,为什么同样不能保证结果?
**

前面已经说过,法律服务也的一个特点,就是案件的最终结果不完全是由法律服务的质量决定的,因为里面涉及到第三方最终决策机构。法律服务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避免或减轻当事人的法律风险;在发生争议的时候争取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但是,法律的实施本身是需要有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而非完全根据当事人自己的意愿来实施。法律的公平性也体现在,纠纷产生的时候并非根据某一方当事人的势力是否强大来确定结果,而是需要第三方机构,如司法机关、仲裁机关来判定。当然,良好的法律服务能将一项交易或一项争议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对方可能的反馈或反击方式、预判的解决方案及后备方案考虑的更加周全;一方面让当事人对自己的法律风险有更加清晰的判断以便做出商业决策,另一方面也能最大限度降低法律风险并减轻或免除当事人应该承担的责任。但由于涉及了第三方机构决定,由于不同地方的第三方机构的认识也不可能完全相同,且国家政策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关注重点,再优质的法律服务显然也不等同于为服务结果拍胸脯或打包票。

另外一方面,法律服务在很多情况下都是代理服务,即代理当事人参与法律程序;服务的结果自然要依赖于当事人自身的案件情况(是否占理)及证据情况(占理没证据也是白搭)。很显然,由于法律本身具有公平、正义的特性,不会因为当事人的代理人特别优秀而使得案件结果黑白颠倒,让本来侵权/违约的当事人反而获得赔偿;但高质量的法律服务的确可能让当事人在很大程度上减轻可能的损失或获得更充足的赔偿。这一点和医生的职业有点像:良好的医术能够让病人减轻痛苦或得到康复,但绝对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包治百病。

上面的内容也许对当事人的两个困惑能初步解答。是的,开车拖拉机或法拉利,都是开着机动车,也都能到达终点;但您真的觉得应该付同样的价钱吗?

你可能感兴趣的:(都是机动车,都能跑路,您为啥喜欢开法拉利而不是拖拉机呢? -- --法律服务选择困惑解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