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0

【速看】新国标出台或已进入倒计时,电动车需上牌才能上路!

物联株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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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新国标出台,或已进入倒计时,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将不允许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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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委2018年5月17日对外发布《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千米/小时、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千克、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伏。

     中国是全球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的大国,目前全社会保有量约2亿辆,年产3000多万辆。近年来由于电动车事故频发,大多是由于车速过快、电机功率过大、电池容量过高以及不符合标准而导致的交通事故、电池失火事故等。据统计,自2013年至2017年间全国共发生电动自行车肇事事故致人伤亡道路交通事故5.62万起,造成死亡8431人,受伤6.35万人,直接财产损失1.11亿元人民币。 

     据此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规范上,新国标以坚持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车属性为原则,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要求以及限最高速度、限电池容量、限电机功率、限整车重量、带脚踏骑行功能的硬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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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国标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为过渡期。在过渡期内,鼓励生产企业按照《技术规范》组织生产,鼓励销售企业销售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鼓励消费者购买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技术规范》正式实施后,不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不得生产、销售、进口。

     新标准正式实施后,消费者已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由各省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化解。新标准的出台将有利于规范整个电动车行业和市场,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对优化目前城市交通环境起到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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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北京为例,9月28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和新修订的《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条例》和《办法》分别明确:电动自行车需登记挂牌才可上路,非标电动自行车将禁止销售;电动平衡车、滑板车等器械禁止上路行驶。两项规定均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规定,购买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到交管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行驶证和号牌后方可上路行驶。而所购车辆当为符合国家标准,在北京市产品目录内的品牌车辆。     

新规一经发布,很快就引起了电动车主的关注,电动车上牌热潮强势来袭,每天主动来排队上牌的人比以前多了许多。目前,北京已有21家非机动车登记站可以办理电动车上牌手续,新规施行后,每个站点每天至少新发60张车牌。

      已经买到的不合标电动自行车该怎么办呢?《条例》规定,对于已经购买了电动车,但因为不符合相关规定无法登记的,将发放临时标识,并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上路行驶需悬挂临时标识。过渡期满后,不上牌不得上路行驶。

对于未经登记便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将对驾驶人处20元罚款。

       对于使用临时标识,三年过渡期满后仍上路行驶的,将扣车,并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对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它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以及临时标识的,将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对私自改装电动自行车、驾驶上路的,对驾驶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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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国标出台之后,许多城市纷纷行动起来,对电动车进行上牌管理。目前北京、天津、太原、郑州等大城市以开始实行,相信不久的将来,全国各地都会贯彻执行电动车新的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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