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环球锦鲤周小凡)
在20世纪50年的纽约,如果你是一名身体健康的白人男性,那你绝对是被历史眷顾的幸运儿。
前提是,你没有从事“广告”这个行业。
从我们今天的视角向前回溯会发现,1950——1960年间,纽约新增的办公室超过了同期全球已有的办公场所总和,那本应该是一个属于广告最辉煌、最黄金的年代。
但那时的广告从业者,却被认为是一种“邪恶的存在”,甚至连广告行业内部,都有这样一个梗,还被一位广告公司在自传中引用过,这句话是这么说的:
“别跟我妈说我在广告公司上班,她一直以为我在妓院里弹钢琴。”
由此可见,当时广告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是有多么的卑微,不过话又说回来,这样的卑微绝对不是空穴来风,人们讨厌广告是有理由的。
1962年,《时代周刊》发表文章称:
“许多广告人把电视上铺天盖地的广告,归咎于曼哈顿的达彼斯广告公司,这家公司虽然推崇独特的销售主张,但他们总是通过令人作呕的重复,将这一理念演绎的淋漓尽致。”
也许你从来都没有听说过达彼斯广告公司,更没听说过它的老板罗瑟·瑞夫斯,但是我猜你一定听说过一个著名的“USP(Unique Selling Proposition,即独特销售主张)理论”。
没错,这个理论就是罗瑟·瑞夫斯提出来的,虽然这个理论至今仍被沿用,但当时罗瑟所使用的表现手法,却是人们讨厌广告的直接原因。
其中最令人反感的作品,就是在给一个药品的广告中,启用了一个卡通形象,这个卡通人物的脑袋里有一把锤子不停的上下敲击,然后开始持续不断的重复。
巧合的是,这款药品是治疗头疼的,而且广告播出后,这款药物的销量竟然烦了三倍,当时的消费者调侃说:
“这该死的药物治好了我的头疼,但是它的广告却让我更加头疼”
你不妨回想一下,我们在看电视的时候是不是也经常看到类似的广告?特别是在电视媒体发展到黄金时期的那几年,电视上全都是“羊羊羊”、“今年过节不收礼”之类的广告,讲真,美国人民当时的心情,就和我们你看到那些广告时是一样的,甚至是更强烈。
更重要的是,当时的商家很难直接接触到报社、电视这样的媒体机构,只能通过广告公司来实现,而靠着信息不对等,广告公司就可以在商家和媒体平台两头敛财。
所以,当时的广告都在追求效益最大化,没有人在乎广告的内容以及呈现方式,即便是在强奸人们的视听也无所谓,只要是能够赚钱,管他手段是不是卑劣、广告是不是好看呢?
说到这里你一定很好奇,既然广告业在那时的处境这么糟糕,可后来的广告业,是怎么扭转局面,就这样好起来了呢?
这就不得不提到两个人,一个是被称为“广告教父”的大卫·奥格威,这个人有多厉害,就连很多不从事广告行业的人,都知道他老人家的赫赫大名。
那么,奥格威是怎么推动这个行业进步呢?
说来有点意思,奥格威和我们上述提到的罗瑟·瑞夫斯,俩人还是“姐夫和小舅子”的关系,罗瑟的妹妹当年就嫁给了奥格威,但是这个姐夫和小舅子,在广告的理念上却是截然相反的。
奥格威认为罗瑟那一套太令人作呕,虽然理念不错,但呈现方式实在是过于粗制滥造,而且毫无灵魂和美感可言,是时候该把广告推向新的层次了。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奥格威的广告开始突出浓重的个人风格,“奥美”广告公司业开始针对受过教育、懂得欣赏的小部分读者群体,陆续发行了多个脍炙人口、且颇具艺术气息的广告作品。
最有名的莫过于那句:
“在时速六十英里时,这辆车最大闹声是来自电钟”
当然了,“奥美”的经典文案数之不尽,都要归功于奥格威敢于大胆的启用文案、美工这样的“边缘角色”。
虽然现在广告公司里,文案和美工是不可或缺的岗位,但在之前那个追逐利益的时代里,这些岗位上的人连客户长什么样、需求是什么都不知道。
只有经理走进办公室里,告诉你做个绿色海报,写个100字的文案,然后你照作就可以了,然而在奥格威“统治”广告的时代,这些人全都得到了重用。
因此,他们曾经的那些对于广告的艺术追求,又可以重见天日,可以看到的是,那时的“奥美式”广告作品,放在今天,仍然是很有时代感和美感的,堪称教科书级别的作品。
于是乎,时尚感取代了乏味,广告行业迎来了历史上的第一次重要变革,正是因为这次变革,才有了我们另外一位主角的登场。
他叫比尔·伯恩巴克,是第一位把创意带入到广告行业的人。
其实在严格意义上来讲,伯恩巴克和奥格威算是同一时期的广告人,甚至他入行比奥格威还要早几年。
但是伯恩巴克和奥格威一样,看不惯广告行业里的这种野蛮现象,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
“所有我们这些职业媒体人都是社会形态的塑造者,我们可以让社会变得很庸俗,也可以让社会变得很残酷,但同时,我们也可以把未来社会推向更高层次。”
一个是把广告当成艺术,一个是把广告当成高层次的社会形态,相比于过去而言,广告这件事本身的意义,已经来到了一个空前的高度。
而且伯恩巴克做了一件和奥格威同样的事,那就是同样启用了一部分“边缘角色”——创意人员。
这些创意人员的处境,其实和文案、美工差不多,没办法接触客户和需求,更没处施展自己的才华,伯恩巴克的出现,彻底激活了这群人,他们恨不得把脑子里所有的想法全都展示给人们。
就在这样一群人的共同努力之下,广告行业开始变得越来越好,渐渐的成为话题,被人们所讨论,但是谁敢想象,完成这个壮举的,靠的竟然是当年的文案、美工、创意等一小部分人。
透过广告的崛起,我收获到了一个很重要的启示,那就是:
“小部分群体”甚至是“弱势群体”的力量,往往比我们想象的更重要。
其实一直以来,我们对于这部分力量严重低估了,这也没办法,毕竟它们的存在感很低嘛,多数时候不太被人所注意。
我第一次感受到这种力量,是在前公司的一个项目中,当时是要做一个ToB的项目,老板把目光锁定在了很多知名企业上,并制定了一系列的商业计划。
恰巧那时有位职业经理人在我们公司任职,他对老板说了一句:
“人家过的好好的,干嘛要你介入?你去看看谁活的不好,或是快活不下去了,帮它们成功,你的项目才能成功。”
一语惊醒梦中人,我老板顿时觉得醍醐灌顶,立马修改了计划,将目标指向了那些“弱势公司”,并且成功的将这些公司组织在了一起,形成了一个大联盟,在我们这里制造了不小的反响。
再比如,当市场上同类型的产品拼的你死我活时,这时候就会有人注意到蓝海市场这个小部分群体,通过向这个群体发力,最终反而能取得不错的反响。
如果再继续向下分析,我发现,小部分群体或弱势群体的力量,往往都来源于共识,特别是周围的大部分群体不断增加的时候,这种通过共识而产生的“抱团取暖”现象,就更加的牢靠。
就像是骂中国男足的人有很多,但是喜欢中国男足的人却能形成共识,他们始终都坚信中国队会表现的更好,于是这部分人就会更加紧密的抱在一起,其实这就是共识的力量。
今天回看广告业为何能够翻身实现逆袭?除了时代发展的原因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曾经的边缘角色被启用,导致这一群体的共识被激发,大家抱团在一起,就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前进。
同样的例子甚至还发生在美国大选中,前美国总统奥巴马,在巡回演讲时,他在全美的核心狂热支持者你猜有多少人?注意,是全美哦。
答案是只有8.4万人,正是这8.4万人,带动了后来更多的8.4万,才有了奥巴马这位美国历史上的第一位黑人总统。
而且看到这里你也能够明白,很多创业公司,它们的起步时的客户只有100人,甚至更少,但就是通过先从小部分群体入手的策略,让这小部分群体的力量基于认同,开始不断地壮大,进而一点点的扩大自己的客户池,储备更多的潜在客户。
《小众行为学》一书中指出:
“各行各业都希望找到更精准的小众顾客”
这让我想起了罗振宇,遥想6年前,在那个还没有人想要为知识内容付费的时候,罗振宇带着他的罗辑思维,喊出了“自由人的自由联合”这一口号,成功的将全国的那些“爱智求真”的伙伴聚合在了一起。
这在今天看来,其实就是一次小部分群体认同,最后演变成大部分群体的典型案例。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没人再敢忽视“小部分”的力量,特别是在如今的这个时代,大有大的玩法,小有小的出路,互联网的出现,缩短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相互认同的人会更容易认识、接触,而这些人的聚合,也必将会产生新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