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零开始学习写作#打卡天数:第9天 法即公平正义么?

今天看到朋友在朋友圈发表看完TVB影片后的感想,说蒙眼女神象征者正义,她无时无刻不提醒着人们,法,就是公平正义。虽然这是这么多年一直被广泛宣传和认可的,但是我不知为何觉得有些不对。

法规范最低限度的道德,相当于画了条下限的线,在线以内属于自由权利,默认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法律不会加以干涉。法中确实具有公平正义的部分,也有考量社会整体的效率与功用的部分。实际上除非刑事案件,一般的民事案件都是秉承着不告不理的原则,告了之后,结果大多也不会像剧本中那样皆大欢喜。

蔡康永曾说他父亲作为律师厉害的地方在于,打不赢的案子能一直拖着。法律程序繁琐冗余,旷日持久,而且花费甚多,初审、再审、复审的一场场等待仿若历经一场场轮回,时常考验变成了谁耐心与财力足够,谁又活得比较久。迟来的正义真的是正义么?

一般来说为了防止侵犯公民自由权利,法律不会制定过多干涉公民权利的条款,即对公民而言法无禁止即自由,对政府而言法无规定即禁止。时常在剧里看到律师辩护激情澎湃,口绽莲花,但真实情况里律师朋友常抱怨他们的无奈,也基本不会出现通过辩论颠覆意见的情况,他们的时间主要消磨在家庭琐事和家长里短中。

如果您看完TVB以为法即正义,满怀希望诉诸法律程序或投身律师行业,请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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