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文本分析

众人

三次笑凸显人性

第一次笑:他们并不在乎孔乙己偷窃与否,并不是出于道德的义愤让他难堪。仅仅是由于他人的出丑能然他们感到快乐,而这快乐不过是一种快感而已。他们的精神空虚,心灵卑下。

第二次笑:众人明明知道孔乙己没中秀才是他的一块大心病,还要故意戳他的痛处。将心比心是人的本能,可众人就是要让他痛苦,非常冷漠、残忍。

第三次笑:孔乙己断了腿,是用手走来的。对人的不幸产生同情之心这也是人性本能。但众人居然嘲笑戏弄,对他人的痛苦毫不在意,这是失去了人性。

————人们以孔乙己的痛苦为乐,又对他的不幸无动于衷。人性已经极度扭曲。

   佛祖说,富人难在慈善之心,穷人难在慈善之举。(富人有能力,但缺乏穷苦经历,很难感同身受,所以难有行善之心。穷人有亲身感受,但没有能力,所以难有慈善之行。)

   众人是穿短衫的穷苦人民,酒馆老板是接待穷人的,众人、酒馆主都是下层人民,他们平日里都不笑,脸色还很难看,可见他们的日子也并不顺心,生活也痛苦,那么他们该对孔乙己的痛苦有切身的体会,因而理解孔乙己的痛苦,怎么反而对孔乙己的痛苦冷漠自私呢?除非他们对自己的痛苦也毫无感觉,极端麻木冷漠。麻木冷漠到极致就是残忍到了极致。一个警官说,丧失了感觉的杀人犯是最可怕的,没有感觉,杀人时不会手软。没有感觉,杀人后不会愧疚害怕。杀人于他们而言,只是吃早餐一样平常的事,他们会继续不停地杀人。因此,麻木冷漠的众人与那些使用暴力的杀人狂是同样的残忍至极。本质上,他们是在鲁迅小说中不断出现的同一种人——非人的动物。

   一个社会,如果出现了少数的几个变态杀人狂,那是正常的。如果众人都是变态杀人狂呢?那就是一个恐怖的,不正常的社会。环境造人,根本上鲁迅是在控诉这个病态的社会。如果你呆在这样的一个非人的社会,会是什么感觉呢?所以我们可以想见鲁迅绝望的心理,痛苦的灵魂。

   通常作家写冷漠的社会,止于疏远的程度,写出人与人的隔阂与疏离,而把冷漠写到极致的少部分作家,很多只是凭借想象,他们并没有触摸到那冷漠的残忍,只是夸张之笔的游戏之作。而鲁迅,是真真确确体验到了那冷漠至极的残忍。这看似轻松的小说,下笔却是极其沉重,全篇都是“快活”的字眼,充满了反讽色彩。直面这样的社会是痛苦的,但正是这种痛苦铸就了鲁迅的深刻。

  鲁迅在一篇杂文里曾用了庸众与独异个人两个词,众人在鲁迅的眼里就是庸众,而孔乙己其实也是庸众中的一员。

孔乙己:

1、完全被社会抛弃的庸众

一开始小说是写成人对孔乙己的种种戏弄,他被成人孤立了;孔乙己的目光转向了少年伙计,但酒店伙计对孔乙己的鄙弃,说明孔乙己无法被少年接纳;接下来他给孩童分茴香豆,其实并非要表现他的善良,而是孤独的孔乙己渴望得到那么一丝认同和温暖(否则,他怎么不把茴香豆都分给孩子呢),但孩童的说笑虽然不含恶意,但很显然孩童是无法理解孔乙己的。

成人、少年、孩童,孔乙己被所有人拒斥,他被整个社会抛弃。他是非常孤独的庸众个人。

钱理群先生所说的孔乙己自视甚高是不能成立的。自视甚高是不会屑于与下层人为伍的。自视甚高的人在被自己所鄙弃的人孤立时也不会去寻求认同感的。文中的确出现了孔乙己对不识字的众人的不屑,但我们应该把一个人在整体上一贯情感与他在具体事件中所流露出的一时情绪、态度分别开来。

2、悲剧根源

孔乙己以读书人自居,而每每陷入困境时,想要摆脱尴尬的方法就是说些似懂非懂的文言文。仿佛套中人一般,被读书人这个魔套深深套住了。可悲的是,文言文正是使他陷入困境的原因。孔乙己的悲剧,恰源于读书,而读书人所奉的文言文,与白话文相对照。代表了社会的旧文化。正是这一旧文化(传统文化)造就了孔乙己和大众这样的庸众。

3、代表了知识阶层

如果作者要表现社会的冷漠,孔乙己的身份就不是那么重要了吧,他是短衫帮的人也无妨吧。由此可见,孔乙己的用意是要代表知识分子阶层,可孔乙己也是被旧时代士阶层的人所抛弃的,他能代表那个阶层的人吗?尽管没中举,被抛弃,可孔乙己身上所具有的重要特性是那个阶层的人所共有的(只是具体每个人多多少少表现得不一致罢了)比如他们所钻研的学问都不是经世致用的,他们都鄙视体力劳动(孔乙己宁愿偷窃也不愿抄书就是明证)。穿长衫是这个阶层的符号象征罢了。这显示了旧社会的知识分子陈旧腐朽,已是穷途末路了。

  • 结论:小说写了两个阶层及其对立,既是个人的悲剧,又是群体的悲剧,社会的悲剧。而这悲剧的根源在于传统文化——被权力所支配的奴性文化,正因为这种文化,下层众人对知识阶层的当官者敬畏仰视,而对其中的没落者鄙视嘲笑。而与奴性相对应的人性则呼唤自由平等与独立人格。

         在呐喊集里,鲁迅写了形形色色昏睡的人,而鲁迅把他的小说集取名为呐喊,就是希望震醒传统文化,这也是鲁迅的希冀之所在,是他对社会存有的微渺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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