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夫卡抄袭了我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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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干了什么坏事?

卡夫卡为什么抄袭了我的小说?这事情从昨天说起。

前阵子在发了一篇小说《酸蚂蚁之震》,被短篇小说专题的编辑梅珈瑞瑞瑞推荐,昨天,另一位编辑一元亦有用指责说这篇小说是抄袭卡夫卡的,并在文章下面留言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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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被删除的留言(局部)

我顺着一元亦有用给出的链接去看,原来是豆瓣“小抄”小组中的一篇2014年的文摘《我触及什么,什么就破碎》(题目来自于卡夫卡的一首诗)。在这篇文摘中,的确有一段关于“苏安太太”的文字,和我的小说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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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瓣小组的文摘

我觉得有点好笑,稍微有点分辨力的话,或者对西方小说稍微有所了解的话,也能分辨出,这段文字不会是卡夫卡的。写作十来年,第一次遇到这事儿,我也体验了一把一个作者被误指抄袭时的羞辱感。难免有点气愤,便有了上图中的几回合对话。我并且在豆瓣的文摘帖子下留言要求发布者修订错误信息,后来,发布者修订并回应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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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对我的回复

为了证明我不是抄袭,我向指出了那段文字结尾处“绿色而湿润的克罗诺皮奥”出自科塔萨尔小说集《克罗诺皮奥与法玛的故事》,并反问,卡夫卡难道是穿梭时空、在文章中引用了比他晚几十年的科塔萨尔吗?

但一元亦有用并没有正面回应,而是说,豆瓣的文章发表于2014年,我的发表于2016年,从时间上看,仍然确证我是抄袭。我又提出了写作时间和发布时间并不一定等同的意见供他参考。但是他就没有再理我了。后来呢,他悄悄删除了他的留言以及我对他留言的留言,抹除了记录。

后来在梅珈瑞瑞瑞编辑的努力联系下,这件事到了“ceo”和一位负责人“Tama酱”那里,危机公关(我的判断)几轮后,Tama酱让一元亦有用向我道歉。这个避重就轻、很敷衍的道歉发布在我的文章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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敷衍的道歉

这件事到此也算结束了,我也没兴趣再理论下去,内心不认错,说再多也没用的。

这件事反映出的另一个问题,是更让人感到遗憾的:

在与方沟通的过程中,对方提出了“果仁小说”的推送记录,推送内容与豆瓣小组的帖子如出一辙。而我依稀记得,前不久,朋友圈有人转发过题为“我触及什么,什么就破碎”的文章,我没有点开,但根据经验判断,应该是来自公众号的推送。我在微信里搜索这几个字,找到了“果仁小说”公众号的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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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仁小说的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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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量

推送阅读量3000多,这件以讹传讹的事,看来也讹了不少人。果仁作为一个定位严肃(没错吧?)的平台,在发布时如此粗心大意,让人遗憾。果仁的创始人我记得没错的话,是阿丁,阿丁自己也是一个小说作家,出版了好几本书,但自己的平台这样去推送不负责任的内容,也应该算是一记难看的乌龙。如果阿丁能看见这篇文章,希望尽快修订、删除错误信息。

电子阅读爆炸的这个时代,内容编辑者如果是这样不负责任的态度和工作方法,以讹传讹的事,本身就会消耗自媒体的公信力。

但是传统媒体就一定能保证公信力吗?未必。说到这里,恰好有一个例子:前不久,我偶然发现贝拉·塔尔电影《诅咒》页面下的影评列表中,有一篇刘小黛的影评《永恒的泥沼 绝望中舞蹈》,这篇影评的后半部分中,有一段对贝拉塔尔电影手法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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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我的段落

这段文字是我去年为“黑蓝”公众号写的《诅咒》影评中的,一字不差。看到的时候,我本来想发一个豆邮联系刘小黛,提醒她注明这段文字的出处,但是看到她影评的结尾,我放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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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笑的版权声明

载于《看电影》,并且赫然注明“转载请注明作者”。不知道《看电影》杂志是否会对每一篇稿件进行版权核实,我也不知道这种核实是不是很麻烦,更不知道这篇抄袭的影评拿了多少稿费,是不是应该给我也发一点,当然了,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一个媒体平台,应该谨慎对待所有发布文章,不要在以讹传讹中消耗读者的信任。重要的也是,在这个写作门槛如此低的时代、信息如此丰富也如此便捷查实的时代,编辑者应该更加严谨。

而作者呢,我觉得其实没什么好说的,抄袭,毫无疑问是一个人品问题,就像我被误指抄袭是感到侮辱一样,希望每一个写作者在抄袭时也不要自取其辱。

写作对我来说,是一个业余爱好,但也是一个我可以没有正业也不会放弃的精神寓所,我不依靠写作来生活,但我依靠写作来维持生活下去的生力和耐心。我也建议写作者们,不要在五斗米前弃置尊严于不顾,做出让人不齿的行为,抄袭,应该是每一个写作者的第一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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