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感》究竟应该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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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潜山天柱山学校,在五一放假前组织了一次30公里的远足,并要求学生在远足结束后写一篇远足感想。高一学生程文靖的远足感受只有150字,共三段,第一段记录了远足的形成安排,第二段整段是几十个“累”字,第三段表达了对伙食差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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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篇远足感受,程文靖的妈妈被班主任叶海峰叫到学校进行批评,老师说这篇文章思想有问题,态度有问题,要求程文靖重新写。程文靖拒绝后,老师十分生气,说要把这篇感受上交到政教处,并且五一假期过后不要来上学。当时程文靖接受不了,跑出去了,程文靖母亲留在办公室向老师求情。


4月30日晚上,程文靖去药店买了两瓶晕车药地芬妮多自杀。不知情的父母在5月1日返校这天久久不见女儿起床,踹开门后才发现女儿身体已经冰凉。


面对程文靖父母的质问和谴责,老师和学校都不认为自己的处理行为存在过错。回应父母如果认为学校对学生的自杀有责可以走司法程序。


我觉得的校长的回应没有错,当双方产生民事纠纷的时候,最正确最有效的途径不是一哭二闹,而是走司法途径;而且我也不觉得一个人遭受了委屈或者不公正待遇就一定得靠自杀来面对,如果每经受一次伤害就自杀一次,这一生得自杀多少次?而生命却只有一次。


在这次不幸中,我最疑惑的一件事是老师对待这篇远足感受的态度。


我们都是打学生时代过来的,没少干过这事儿:看部电影要写观后感,读本书要写读后感,参加一次活动也要写活动感受。这都没有问题,是学生提高语言组织能力和总结能力的很好的方法。问题是,何为“感”?我自己的理解是,所谓感受,就是我对某件事某个人的看法,想法,观点,把这些记录下来,用文字呈现,就是一篇《**感》。


对于学校组织的远足,每个学生肯定都有自己独特的感受,并且,也许有人喜欢,也许有人不喜欢,有人感受到了鸟语花香和体能锻炼,也有人感受到的是极度的疲惫和伙食的差劲,如果感受是后者,就是思想有问题吗?难道老师要求的“感”,必须是政治正确,歌功颂德的“感”?说真话、坦露心迹就是犯了严重的原则性错误?而且更严重的,威胁学生如果不重新写一篇正确的远足感受,就上报政教处,并威胁学生假期过后不能来上学。


在叶海峰班主任处理这件事情的整个过程里,呈现在我眼前的似乎不是一个教书育人的老师,而是一个可怕的专制独裁者,浓浓的文字狱的味道。


在这位老师身上,我看到的是不能容忍“不同的声音”,只能唱赞歌。而根据程文靖妈妈的讲述,该校学生平时并无足够强度的身体素质锻炼,当天的远足却足足走了三十公里,十个小时,而且远足前一天因为有些学生特别兴奋,休息不好,第二天仓促出发,很多学生都感觉疲惫,累,而程文靖只不过是把这种感受写了出来,面对的就是老师的威胁、恐吓和打压。


退一步讲,这篇文章传递的信息的确很消极,引起了老师的重视,并把家长叫到学校沟通,但你沟通的应该是什么?是学生的状态有些不大对劲,需要引起家长的重视,是不是因为某些事情,心理上出现了问题,要引起学校和家长的密切关注。如果这个班主任能够这样做,那不啻是一个对学生负责,有爱,温暖的好老师;但这个老师的做法,无疑给本已经脆弱无助的程文靖又捅了一刀。


关于程文靖为什么会在文章中呈现出这种消极负面的情绪和心态,其母亲也透露了这样的信息:之前女儿学习成绩优秀,在重点班,并在学校数学竞赛中获得第一名的成绩。而且女儿美术基础很好,所以在分科的时候,毫不犹豫选择了“美理班”,而且是经过学生和家长签字确认的,可是在分班的时候,学校却把孩子分到了“美文班”。在有关人生选择的大事上,学校如此对待学生,学生却投诉无门,有情绪不是很正常的事吗?心理出问题虽然不能说避免不了,不也是很自然就会发生的事吗?


当一个正值世界观人生观形成时期的年轻人,在学校这个号称纯洁无暇的象牙塔的地方,遭受关乎人生选择的不公平对待后,不但没有得到解决,反而因为一篇坦率说出内心想法的活动感受而再度承受来自老师和校方的恶意跟伤害,我不知道老师和校长有什么底气说自己处理问题的方式没有错误,我怎么觉得,他们的职业素养和教育理念从根子上已经坏掉了。


《**感》究竟应该怎么写?如果不被允许写出自己的真实感受,如果必须歌功颂德,粉饰太平,这样强奸民意的《**感》,学生是否有权拒绝交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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