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被誉为创业创新的国度。建国仅68年,人口850万,自建国起就与邻国纷争不断,但这个弹丸小国的科技创新企业数量却多于很多和平稳定的大国。以色列在纳斯达克拥有数量仅次于中国的上市企业;2016年以色列高科技和初创企业(包括Playtika、Ravello系统公司、Cimagine公司等)被收购或上市,交易金额高达100.2亿美元,与2015年比增长12%。包括IBM、谷歌、3M、微软、英特尔、高通、博通、通用汽车、脸书、西门子、三星等在内的200多家跨国企业均在以色列设立研发中心。以色列在数项创新指数中排名靠前:在《2016-2017全球竞争力指数报告》中创新指数排名第二位;在彭博社2015年全球最创新50个国家中排名第五位;《2016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排名第21位(上升一位)。
是什么原因使得以色列能在创新创业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功?
(一)特殊的历史、社会环境塑造了利于双创的人力资源
1、国家劣势激发创新创业原动力
以色列是犹太人心中的“应许之地——流着奶和蜜的地方”。不过,在我们中国人看来简直是个玩笑。因为只有2.2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一半以上是沙漠、戈壁,而其四周都是敌视的阿拉伯国家,建国以来为了生存打了7场战争,至今仍饱受恐怖袭击的困扰。国家安全保障、食品淡水供给、缺少矿产资源、国内市场太小、周边市场封闭等诸多问题始终困扰着以色列人。历史和现状让这个民族具有极强的忧患意识,图变意识和以问题为导向的务实作风。困难,和不改变就可能亡国的压迫感,激发了国家与全体公民的积极创新求变的动力。鼓励创业、科技兴国、大力拓展海外市场成为国家的基本国策。
2、 极度重教铸就创新创业的重要基石
犹太人具有非常重视教育的传统。例如,曾经犹太人虽然只占到苏联人口的2%,但苏联30%的医生、20%的工程师都是犹太人。以色列理工学院、耶路撒冷希伯来大学和魏慈曼研究所都在是以色列建国前——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由犹太复国运动的领导人们在巴勒斯坦地区兴建起来的,其教学质量享誉全球。建国后,国家每年投入的教育经费始终保持全球领先水平——约占GDP的8-10%(2016年中国是4.26%,人均教育经费约是以色列的1/8),国家给予每个少年儿童从幼儿园到高中毕业长达15年的义务教育。全国受到过高等教育的人超过国民总数的40%(中国大约是9%)。大多数色列公民会讲3种以上的语言。国家和家庭都鼓励服完兵役的年轻人去环游世界。受教育水平高,并且重视体验式教育,使得以色列人普遍具有较高的创新创业能力。
3、 多元文化碰撞促成创新创业的兴盛格局
以色列是为了保护世界各地犹太人免受驱逐伤害而建立的国家,是一个典型的移民国家。据统计,10个以色列犹太人中,有9个要么是移民要么是移民的后代;其公民由全世界126个国家的犹太裔人群组成,由此带来了多达70多种语言和文化传统。多元文化在这里汇聚,在这里联合,和而不同地共同面对以色列现实的困难,因此构建了其独特的取长补短式创新创业的“国际化”格局,使以色列真正成为了海纳百川式的创业热土。此外,为方便各地移民高效沟通而形成的直接明了的交流文化,社会普遍主张平等而非追求等级,对尝试不同合作的失败结果保持很高宽容度等都是十分有利于创新创业的文化环境。
4、兵役制度注入创新创业的积极元素
以色列实施全民参军的兵役制度,18岁以上公民必须到军队服役(女性最少2年,男性最少3年)。军队会对所有年轻人的体能、智力等诸多特征进行全面分析,以根据个人能力分配进入不同军种。年轻人在军队里、在实战中,培养积极的团队精神、掌握全新的科技(军事设备)知识、练习以任务为导向的做事技能,学会领导和决策,从而获得充足的管理经验,和背负责任创造性解决困难的能力。而每个人义务兵役之后,直至其40岁之前,都是部队预备役的一员,每年需要参加一定时间的军事训练,随时都可能应召返回部队。因此人们在军队里也收获了很多友谊,并会把军队里互帮互助的习惯带回生活生产之中。以色列的义务兵役制度,提高了整个社会的团结度,培养了人们服务于自己之外的群体的意识。
(二)政府积极作为塑造以色列创新创业的政策环境
以色列建国后很长一段时间实施了类似社会主义的经济政策,通过社会主义农庄“基布兹”改变了农业落后的面貌,通过国家大规模投入基础建设和政府主导的产业投资,实现了基本现代化。然而自70年代中后期,基础设施投入趋于饱和后,以色列经历了经济增长乏力的“失落的十年”,而在90年开始伴随苏联解体后约50万苏联犹太人的涌入,就业成为了巨大难题。为解决这个难题,以色列政府从90年代初开始建立鼓励创业的政策体系。
1、建立了促进创业的教育培训咨询体系
一是全教育周期的创业教育嵌入制度。创新创业的教育理念从小学就开始植入。小学阶段侧重团队精神,由学校组建各类学生团体参与各种社会活动。中学阶段着重领导能力,把中学生组织起来带领小学团队参与社会活动。大学阶段注重创业能力,学校设立创业精神培育中心,把具备创新创业的学生组织起来通过学分制选课的方式,灌输独立、成熟、创新的创业理念;同时设立创新知识中心,让学生能在学生阶段就参与到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的创新创业的实践中去。
二是建立专业的创业导师团队给予有效率的创业指导。建设有全国性的创业导师团队专家数据库,根据以色列创新创业领域的产业特征和需求配备有行业针对性的各类专职专家。最多时有2000人,目前180名。专家一般为长期从从事该领域的资深人士(社会公开招募方式)。创业者可以申请获得最多不超过200小时的专业咨询服务(1-4人的微型企业不超过20小时)。专家以低于市场的价格收取咨询费用(60美元/小时),政府给予咨询费75%的补贴,并对咨询效果进行跟踪和事后评估。同时,这些专家还负责参与政府资助的创业项目的评审和指导工作。
三是依托社会力量项目化的开展个性化的创业培训。我们在以色列考察期间,没有发现国家制定的标准化的教科书式的培训课程。但大学、孵化器、社会组织(例如Mati,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NGO)都有针对不同需求(不同专题或者特定族群)的创业培训课程。创业者无论通过哪个渠道参与的培训都是需要支付费用的,只是部分费用可以申请补贴,有些被政府列入公立机构可以购买服务的范畴。
2、建立了服务创业企业全生命周期的资金支持体系
一是前置灵活的创业前资助资金(Tnufa)。以色列的创业前贷款又称种子基金或验证资金,主要为有好创业项目的初创团队提供最早期的资金扶持,数额不超过6万美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且个人需提供15%的自筹资金证明。总体来说以色列的创业前资助政策具有介入早、申请手续简便、资金额度较高、贷款周期较长、容错率高(允许创业失败者再次申请)的特点。在鼓励初创创业精神,孵化早期创业项目方面有着积极而有效的作用。
二是依托孵化器发掘优质项目并配套扶持资金。以色列之所以走在世界创新创业领域的前沿,其独创的公办私营式孵化器体制是其成功的一大秘诀。经筛选成功入驻孵化器的创业企业可以获得3年免费入驻以及政府和孵化器投资者提供的200万美元创业扶持资金。200万美元中政府出资85%,其性质为债权投资,投资期限最长为3年(3年后根据企业经营产生的现金流每年归还政府3%-3.5%的贷款),其投入按照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研发资金支出的实际情况分期到位;另外15%的资金由孵化器投资者配套政府资金提供给初创企业(15%为必须配套部分,也可根据企业情况加大投资力度),其性质为股权投资,孵化器可以占被投资企业股权的20%-50%。这种模式最大的魅力在于通过孵化器这个中介充分调动了各方的积极性。政府分担风险,专业机构挑选服务对象,风险共担并从专业服务中获利。服务越是成功,政府的投入越快可以收回,风险可控。
三是设立高额长期的创业后担保贷款。相比较中国的信贷制度和小额贷款担保体系,以色列为小微企业提供的国家基金担保贷款更为有力、长期和高效。在以色列不足70人的小微企业经专业机构评估后能获得最高19万美元、最长期限5年(可有6个月的宽限期)、与市场利率同等水平的创业后贷款,政府担保基金为这些贷款提供75%的免费担保。如果是生物制药、农业发展等以色列战略性发展行业领域的创业公司,还能获得创新创新局提供的专属创业基金。
四是政府引导基金促进了社会风险资本的投入。1993年,以色列政府开始实施Yozma计划,政府投入了1亿美金用作“母基金”,投资于私人风险投资资金,但又不参与投资决策、不参与分红。如此,极大的刺激了以色列的风险投资产业发展。从1993年至2000年,以色列的风险投资基金从3家增长到了100家。由于政府基金的参与,社会资本大部分优先关注于创业公司。据统计,“初级阶段”的投资占据以色列投资的80%,而欧洲正好相反,85%的资金都注入了成熟公司。这些资金促使以色列诞生了大量的高科技创业公司。
3、建立了促进专业机构参与的服务体系
一是依托高校建立创业创新的聚集地。在以色利所有双创的参与机构中,高校发挥着至关重要的核心力量。除了前面介绍的,高校普遍建立了培育大学生创业能力的创业精神培育中心,促进产业和研发结合知识创新中心以外,高校还普遍设立了属于学校的营利性机构——知识财产转移中心,以及促进项目落地的加速器。以色列政府对此给予了制度性保障,实施了“TTO”计划。知识财产转化获得的收益由中心、高校和校内研发团队共同分享(分配比例为中心40%,高校20%,研发团队40%);允许参与研发的教授、导师在技术中心的帮助下成立初创公司进行企业化运作,并提供2年教授身份保留的配套机制;鼓励学生充分参与创新创业的实践,取得成果的项目学生可以以雇员、股东的身份进入中心设立的初创公司获取相关收益。在这种模式调动了各方的积极性,科技创新性的高校(以色列理工、特拉维夫大学等)附近都形成了大企业(特别其研发部门)、创业企业、孵化器、加速器集聚的效应,形成了全国性的双创聚集区。
二是鼓励投资机构设立专业领域孵化器。以色列的孵化器计划启动于90年代初,刚开始的时候是公办公营的模式开展的,2002年启动了私有化进程。目前全国19个公办孵化器都是公立私营模式。孵化器由政府按照国家科技战略发展要求、区域产业功能定位、地方经济发展特色统筹设立,由社会投资者按照政府要求,统一竞标获得经营权(经营权一般为10年)。孵化器由经营者负责投入和管理,政府不提供运营方面的资金补贴。通过引进国内乃至国际知名的投资机构特许经营孵化器,极大的提高了孵化器的专业性,有力的促进私营和国际资本投入以色列创业企业。同时,孵化器的专业运营者也帮助了创业者迅速融入行业,提高了孵化成功率。
三是依托专业社会机构服务社区创业者。最典型的就是Mati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以及Moona创客中心。这些由企业家或者其他成功人士共同成立的社会组织,有NGO形态也有企业形态,共性是不关注政府补贴,经营自主,根据创始人的志向,为社区穷人、残疾人、宗教人士、阿拉伯人以及其他弱势的少数裔提供创业指导、经营咨询、融资渠道等方面的平价有偿服务。这些社会组织提供的服务具有更贴近创业者需求,服务申请更为简便,涵盖企业更为广泛等特点,成为政府创新创业服务体系的有效补充。
(三)共同的初心和别具特色的政策设计原则
综合来看,以色列从柑橘的国度转变为创业的国度,关键得益于上世纪90年代初政府主导建立的一系列鼓励创业创新的政策服务体系。而其初心,与我们又惊人的相似——为了解决就业问题。在我们考察学习的过程中,几乎所有的以色列老师们都有一个共同认识:我们以色列几乎没有什么资源,只有困难和问题,但唯一我们可以不断挖掘潜力的就是“人”!创新创业在以色列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是深挖人力资本价值的手段。
从政策设计的原则来看,以色列主要有如下特点:一是几乎没有政府全额提供(免费)的公共产品,几乎所有的政策都是需要创业者有部分真实投入的,例如咨询费要承担15%、担保要承担25%、研发市场投入要承担15%等等。二是特别注重呵护培养创业者精神,一方面分担创新的风险费用来鼓励创新,不追究失败所造成的政府资金损失;另一方面要求成功创业者等得感恩与分享,在成功后返还资助资金;并对不诚信返还资助资金的创业者则会限制其发展以惩戒。三是政府监管者对执行机构的绩效评价侧重点落在撬动社会资本投资比率,而非停留在真实性审查,甚至认为没有一定失败率的政策资金投入是有问题的,说明没有承担其应该承担的分担风险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