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人启示


从Lolita酒吧回到家的时候已是凌晨两点了。莫岑放下那把黑色的吉他,像是突然卸下了生命里无法承受的重量让她倍感轻松。拉开暗色的壁灯,她像一尾孤独的游在暗夜里的鱼。透明的茶几上随意堆放着香烟,啤酒,报纸,杂志,老旧的唱片。她重重的倒在沙发上,低低的房顶沉沉的压下来,压得她喘不过气。如果酒精真的可以麻痹一个人的神经,为什么会在醉了的时候,某种疼痛却更加清晰。她看到报纸的右上角清晰得有些夸张的寻人启示。照片上面的那个青涩的女孩是她。

两年了,同样的寻人启示从未变过。寞岑冷笑道,两年了,每句话每个字甚至连标点符号都没有变过。“寞岑,女,18岁,于2005年9月25日在人民广场走失,上身穿男式的黑色毛衣,羽绒外套,白色平底鞋。湖蓝色棉绒围巾,背一把黑色吉他。知其下落者请速与莫先生联系,电话:1393452****,必当面重谢。”她仔细看着两年前的自己,精灵般的笑容,快乐得让人窒息。因为独立而更显孤独。

只是一切现在于她来说都变得如此陌生。唯一不变的是她如今依然会穿着的黑色毛衣。因为瘦小或是营养不良,毛衣总是空荡荡地裹在身上。这个城市仿佛只有冬天。在这间低矮的地下室,她就像一只鸟,微微颤抖着,被逼仄的寒冷所淹没就再也没有力气振翅飞翔。她总是感觉着寒冷。两年的时间她都快忘记了自己当年的模样。启示上说寞岑走失,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她终于迷失在她生活了18年的城市。钢筋水泥森林里生活着习惯了孤独的灵魂。她要走,或者说她决定逃离。

她笑着说:你们不用找了,你们要找的那个我再也回不去了。然后泪水静静的滑落。习惯了在拥挤喧嚣的音乐和人群中,抽烟,一口便吞下啤酒的莫岑。一张素着的脸,有着寂静的眼神的莫岑。你们知道吗?她再也回不去了。

逃离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预谋。那天她背着木吉他,拿着简单的行李登上去往北方的火车。那一天南方天空出现柠檬黄,芳草见斜阳,唯有她独成烟火色,却轻易就感觉到哀伤。在要走的时候,她还是忍不住回了头,把一切都牢牢的记在心里,走到天涯也不会孤单到受伤。

公主出走了

人的心。一半是纯白,一半是阴影。

而莫岑的心。全是阴影覆盖。找不全生命与她的所有亮色。如果离开,去到一个陌生的地方遇到一些陌生的人,或许会稀释掉黑暗寻找到年轻生命里最干净的纯白。可是离别,又是多么伤感的字眼。她总是那么害怕寒冷,如今却独自一人去北方。既是一场逃离也就再也不想回去了。在她登上那辆远行的火车之前,她把那只陪了她3年的大黄狗Vita,送给了一个左耳有镶钻耳钉的男人。如果决定离开,就不想留有关于过去的任何回忆。可是Vita那安静的温柔的眼神,却似一种钝器,重重的压迫住心脏。听得见血液汩汩流淌的声音。那么多年Vita是她孤独绝望中最忠实的陪伴。它如深潭般黑亮的眼神里没有一丝哀怨。她抱着它,它却不知道她即将离开它。就在下一秒,当那个黑眼睛男人出现在莫岑的视线中的时候,莫岑低眉颔首:“你能替我照顾它么?它很乖。很听话。”抬头触到了男人干净的目光。

“它叫什么名字?”他看见她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单纯而天真,好象忘记了所有的怨怼。

“Vita。谢谢。再见。”明明是有些留恋,脚步却突然间加快。要离开了。心里的阴影在做怪。

转身的时候她看到Vita呆呆的望着她,静静的蹲在那个陌生男人的身边,定格成她记忆里关于它最后的画面。却也可以这般惬意与温暖。透过车窗,莫岑隐隐的产生了某种错觉,明明是逃走,站台上安静站着的陌生男人和自己心爱的Vita仿佛是送别的友人,一切似乎是预兆,她只是远行,还会归来。后会有期。

后会有期

若是别离,后会无期。

远离家乡,投身一个个物质浮靡的城市。她需要生存。她走进了街角一个阴暗的酒吧。烟草和咖啡的气息中,舞池里四处游走的光划出酒吧里年轻男子的孤独的眼,年轻女孩浓艳而妩媚的脸。整个空间爬满了浮躁。因为希望或者说是绝望,她把她的灵魂押在了这里。

酒吧老板是个戴银边眼镜的中年男人,坐在吧台边安静的喝一杯加冰的可乐。

老板看着她:“未成年吗?小姑娘还是回家吧。”

莫岑微微笑着。径直绕过舞池,走向DJ区。舞池中的男女渐渐慢下来,灯光师也将聚光灯打向她。一到晚上,她就变成一只妖冶强悍的兽,和着吉他狂躁的和弦,她生生把他们推向了另一个世界。

老板微笑着朝她点头。于是,她便这样留了下来。她背上吉他离开时转身酒吧看到了招牌上几个闪耀的字母Lolita。呵,洛丽塔,真是来对了地方。

她住阴冷潮湿的地下室,昼夜不分,黑白颠倒。凌晨收班回来已是筋疲力尽,弹琴的手指也失去了知觉。时常累得瘫倒在破旧的凡布沙发上,合衣而卧。饿醒了就随意吃些便当,到点了就抓起吉他奔向Lolita。只在梦里会想起,那个让她无比眷恋又不得不离开的家。有时会突然觉得,就算是父亲醉酒后无休止的痛打与谩骂,母亲软弱无助的哭泣,她都认为那是最真实的生活,如果不能改变,就只能接受。可是她无法再目睹最爱的两个人的互相伤害,爱与恨的纠缠。她喘不过气来。于是最终选择逃离,或者是某种无力抗争。如果这种抗争还有用的话。

梦醒了,依旧苍白的妩媚的脸,黑的吉他,瘦削的身影消失在黑暗中。

自莫岑的的到来,Lolita人气高涨,老板给她加薪,工作时间也自然延长。莫岑也开始注意到,每到晚上23点左右,总会收到一张客人的点唱字条。Shania Twain的《From this moment on》。同一首歌,同样的笔迹。几日以来每每如此,从未间断。她弹唱的时候注意到一个男人,独自一人坐在角落。手中的香烟袅袅,眼神也飘飘。他看着她微笑。而她。面对客人火热的眼神总是习惯的低下头弹奏心中的曲子。当这支歌结束,她再次抬起头来的时候,他已经消失不见。像从来就没有出现过一样。

只是因为某一场突如其来的错觉,久久的在心里留下了四目相对那一刻的温热。

她对于他来说,就象那一段音乐。美丽而心碎,有着无法预期的恐惧。

那是她的第一次约会。在Lolita和那个有着温暖笑容的男人。他是路仁。她终于可以近距离的看他,五官清秀,身上的黑色毛衣,咖啡色仔裤,白色凡布鞋干净妥帖.一双黑眼睛如有万语千言,低下来的睫毛上的灯光调皮的舞蹈。

“两年了,我一直在找你。可笑吧,我却不知道你是谁。”路仁低低地说,将香烟轻轻的摁在烟缸里。

没有人真正会想要找到她,连自己最亲的父母也只不过定期在报纸的一角登上寻人启示。他们并未四处寻找,他们有各自的生活,她无权干涉。而她也已长大,早就可以开始独立的生活,只不过换了离开的方式。

“找我?呵,你找错人了吧?”莫岑冷冷地说,低头摆弄手中的咖啡。如果自己感觉快被周遭遗忘时突然有个陌生人暖暖的唤着自己的名字,她觉得那名字早就不属于自己。

“我找到你了,历尽艰苦,让我照顾你。”路仁看着她的眼睛说,一脸的真诚。

莫岑听到这话时手中的小勺突然滑落,咖啡溅了出来,随即抽身离开。在这种场合下任何言语都是多余。或者说,在习惯了冷漠和陌生的环境中生活,突然骄阳般的温暖扑面而来,她只是不习惯到害怕。她再一次选择逃离。她甚至无奈又悲哀地觉得,有些东西她是无法拥有的,比如爱。

让我照顾你

可是就算逃到天涯海角,也逃不出路仁温柔的眼睛,然后他对她说,让我照顾你。而不是,我爱你。

那天她晕倒,在倒地的那一刻,她听到了她心爱地吉他破碎的声音。而她的心也随之碎了一地。醒来已躺在医院。左手打着点滴。病床边是熟睡的路仁。医生说她营养不良,严重贫血。她看着身边这个陌生的一心想要照顾自己的男子,心脏的某个地方,软软的塌陷。

他送她回到她的家。不一会,小小的厨房里香味四溢。捧到她面前的是一碗鸡蛋羹。香气扑鼻,水嫩润滑。

“医生说要吃些易消化的食物,正好我只会做这个,尝尝吧。”他憨憨地笑着,期待的眼神。

看到父母纠缠厮打却一脸冷漠在陌生的城市艰难生存但从不落泪的她,却在这一碗冒着热气的鸡蛋羹面前号啕大哭。男人慌忙着不知所措。她的花瓣一样寂静而颓败的容颜满是泪水。他的心绞在一起。

每晚,他都等她熟睡,他才静静离开。他给她盖好被子,然后轻轻的关上门。他从来没有抚摸过她的肌肤。他想把自己的脸埋入她海藻般的长发里。

那晚她没有睡着。只安静地闭着双眼,呼吸均匀。他俯下身来,他轻轻吻了她的唇。他的指尖轻轻滑过她的脸颊。柔柔的颤抖。

这是他们的第一次亲吻。

路仁自作主张地给莫岑搬了家。那个潮湿的地下室根本无法居住。房间里有朝南的大大的落地窗。阳光透过窗帘肆无忌惮地洒进来。她心里的阴暗,终于开始慢慢泛白。他总是那样自作主张的给予,而她却是不作任何言语的默默接受。她于他是爱,而他于她,是贪恋。

她永远都不会忘记。父亲在母亲面前挥起的重重的拳头。从小就在小小的门缝背后,看到这个世界的丑恶。很少很少的爱与伴着眼泪与鲜血的仇。

人应该有爱情。陷入爱情的人,会不容易感冒,会更健康。可当莫岑想要试着接受路仁时,她突然绝望地发现,她竟然不会爱了。不敢相信爱。她开始害怕了。

谁是谁的结局

那天吃过早餐,路仁说,要出差一个月,这些天要好好照顾自己,给她换了把吉他。

她微笑着点头。送他走。他和她拥抱,微笑着说再见。

莫岑继续在Lolita弹吉他。思念很疼,疼得她都忘记了曲子。回到家,自己给自己做饭,然后躺在沙发上看着天花板一遍又一遍地听《From this moment on》。等着他回来然后告诉他她爱他。直到他的离开,她才发觉自己对他的依恋。她疯狂地想念他。她发现她的生活不能没有他。不能。

可是当她想把这所有的一切告诉他的时候,他却消失不见。她努力寻找他与她短暂拥抱时残存的体温。而她也终于知道,她再也无法拥着他看他温暖的笑脸。

那天下班老板递给她一封信。没有邮票,没有地址,署名是路仁。短短的几句话。足以让莫岑欢喜。

莫岑:

我找了你两年。我可以照顾好你的Vita,也可以照顾好你。可是你不相信,你一直都不曾相信过我。不相信爱。如果还有缘,后会有期。

路仁

他就是那个左耳有镶钻的耳钉的男人。可是现在他走了,再也没有出现。或许他根本就没有离开,他就在某个她看不见的地方,开始新的生活。

而莫岑,她开始疯狂地寻找。就像路仁当初找她一样。而她也终于体会到寻找过程中的煎熬。他明明每天都微笑着出现在自己眼前,伸出手去抓住的却是空悲。

她开始疯了似的在各大媒体登他的寻人启示。报纸,电视台,网站。她从广告招牌,海报,闪烁的霓虹灯,药店展示窗以及彩票商店搜集字母,拼出他的名字L-U-R-E-N。但是,路仁依旧没有出现。

她把她自制的寻人启示贴在车站的站牌上,贴在公交车的座位上,贴在Taxi里,酒店里……

她每天如此,不辞劳苦地寻找着她心爱的男人。

在繁华的商业街。她捧着路仁的相片,面容憔悴。拉住每一个过往的行人,问:请问你见过他么?人们先是同情,到后来却都纷纷躲开。

有人说,她疯了。

有人说,她被心爱的男人抛弃了,痛不欲生。

有人说,她爱相片上的那个男人,很爱很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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