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司长巨额骗房补不被追刑责,天理何在?

人社部原任政策研究司副司长,2015年因骗取住房补贴16.5万元,却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被免职。更奇的是两个月后,该官员转任劳动保障报社副总编辑,行政级别仍是副司级,工资待遇大幅提高。这个人被中纪委追查并通报后,才又被免去副总编及副司职务,改为由劳动保障报社为其安排专项性工作,执行五级职员相关工资待遇。那么,五级职员是什么样的待遇呢?处级!就是说,此人待遇稍将一些,却还是不低。

副司长巨额骗房补不被追刑责,天理何在?_第1张图片
161541vpf6c2fpccf3fl82.jpg

新京报刊文举出类似的例子。2014年,安徽省霍邱县某乡家电销售经营者郝某某因虚报、冒领家电下乡补贴4.5万余元,被判处诈骗罪,获刑2年,缓刑2年6个月。

对呀!人社部这位原副司长不仅级别高,而且骗取住房补贴达16.5万元,是人家郝某某诈骗金额的3.67倍。郝某某4.5万元都犯了诈骗罪,副司长16.5万元怎么就不是了呢?如今国家要建设法治社会。在法治社会,就是要体现公平正义,类似的犯罪行为,绝不能这个人被判有罪那个人却逍遥法外,否则,中国的法治梦如何实现?更不能因一个人的职务高低来确定是否应当担刑职。相反的,对高级别官员更应严格要求,依法办事,不得含糊。不然,国家这几年艰苦的打老虎、拍苍蝇的行动就可能前功尽弃。一边在那儿关闸,一边又有人在那大坝处挖洞放水,事情怎么能做好呢?

这位原副司长连住房补贴都敢骗,显然非常贪钱,人格、人品定有严重问题。若对他查个底朝天,保不准还能发现更严重的问题在他身上。对腐败分子,既然发现一个就应当彻查一个。今天对他不认真,也是对他的不负责任。马虎便是纵容。有人本来就是小贪。你一纵容,他就可能变本加厉,小贪也变大贪了。那样的悲剧或闹剧也有不少。前不久曝光的两起案子言犹在耳。其一是“呼格案”主办人、前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冯志明,他1980年代犯严重错误后没被真正认真处理过了几年又被重用,结果到2016年被送到法庭上,他已是负案
3850的大贪官。化市鳌头镇经发办主任梁伟强2008年被判缓刑仍被重用,2014年他再被抓,贪腐案值从15万元狂升到4500万元,成为又一个小官巨贪的典型。

人社部这位原副司长到现在为止姓甚名谁都不清楚。这也引起坊间一些猜测。一个明显犯了罪的官员,却似乎有人护着。若真是有什么后台,说明反腐斗争仍非常艰巨,潜伏的大老虎还大有人在。若并非如此,而是所在单位及公安检察机关认为那不算什么事,那也同样说明反腐斗争仍非常艰巨。这种情况表明好些人法律意识淡薄,法治精神远未被他们重视并理解,也等于说他的同僚们脑子里根本没有法律那根红线,即他们那种群体中的一些人稍不注意,也会变成他那样的人。

有人不以为然,以为这事真不应当太过较真。那个副司长已经被“处理”了,已经够倒霉的了,怎么可以继续落井下石?老航要说的是不较真,永难走进法治社会。对问题官员不查清楚他们的问题,处理不到位,该法办的不法办,那真不是爱护他们,而是让他们在犯罪的深渊越陷越深。政府机关对腐败官员处理不力,公检法马虎了事,更大的危害是公平公正得不到有说服力的体现,那样,民众就会对法治中国的梦想深感失落,失去信心。一个国家信心,未来又从何谈起?

“扫一扫”欢迎关注航亿苇微信公众号:poem1962,更多珍藏送给您。

你可能感兴趣的:(副司长巨额骗房补不被追刑责,天理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