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人不吃野味

在东北,野生动物的种类数不胜数。虽然身为东北人,但是一提到野生动物,第一反应就是“怕”,从没想过“吃”。

之所以“怕”,是因为东北人都知道野生动物吓人,只要是野生动物,基本都属于“国家级保护动物”

例如:东北虎,熊瞎子,东北狼,远东豹等,在它们面前人类是真正的弱者,这些动物不光有先天(体格高大)的优势,也有后天(法律保护)的优势。就算是野猪也是吃人咬人的。人吃(抓,卖)国家级保护动物是犯法的,被国家级保护动物吃那就白吃了。

“狐黄白柳灰(狐狸,黄鼠狼,刺猬,蛇,老鼠)”这些小动物在东北那都得供起来,打照面都得绕路走,这个在东北叫“保家仙”属于东北最淳朴的信仰。我在许多篇文章中都有提到“黄仙”的法力无边。它们不但会运送食物,脾气还大,农村人在挪动陈年老物的时候,都要提前跟“大仙儿”们打个招呼,否则,就会“不安生”的。《儿时的年味 | 粘稠的糨子粘贴出了年的样子》

概括地说,在东北,大的不是野味是野兽,小的不是野味是大仙儿,想吃它们大概要做一道“被吃”、“坐牢”和“做法事”的选择题,关键这还是一道多选题。

在东北,野味就是植物,婆婆丁,苦麻子,曲麻菜,蕨菜,柳蒿,山桔梗,猴儿腿,蘑菇,各种树叶等,或凉拌,或蘸酱,或做馅儿。东北人吃野生蘑菇中毒也那就是毒自己,不传染的。

(绝无地域歧视,顺口一说而已。其实众所周知,各地都有馋嘴的,但毕竟还是极少数,绝大多数的人还是有爱心,有良知的。发现一种新生物,有人第一反应它会做什么,有人第一反应怎么烹饪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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