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进一步加强浦东新区学前教育阶段幼儿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

http://baby.pudong-edu.sh.cn/web/xqjy/259016-2590000015896.htm

 有word附件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文件



浦教基〔2017〕3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浦东新区学前教育阶段

幼儿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教育署,各公、民办幼儿园: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学前教育阶段在园幼儿的信息管理工作,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幼儿信息管理

(一)幼儿信息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新生录入、转学、在园幼儿管理等。为促进全区范围内幼儿信息统一管理,采用浦东新区幼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幼儿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幼儿信息管理。

(二)落实责任:幼儿信息管理工作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幼儿园具体实施。幼儿园应有专人负责幼儿信息管理工作,协调和处理相关事务。

(三)信息采集:幼儿园须按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新生录入模板填写规则采集幼儿的基本信息,信息采集要做到及时、准确、规范,无遗漏、无差错。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15日内,各公、民办幼儿园须完成起始年级幼儿信息采集工作。每学期开学后15个工作日内,各公、民办幼儿园须完成各年级幼儿信息异动(包括转学、退学等)的核对与录入工作。

(四)信息审核:收集整理完整的幼儿基本信息后,须在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至“幼儿信息管理系统”,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审核,并对信息完整、审核通过的新生生成学籍。

(五)学籍取得:幼儿园起始年级新生办理入园登记手续后,录入“幼儿信息管理系统”即取得学籍。幼儿园在10个工作日内编制新生名册,为在籍幼儿编制学籍号。幼儿学籍号编码规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未按要求办理入园登记手续的,不予编制学籍。幼儿转学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取得转入幼儿园学籍,由转入幼儿园重新编制学籍号,其在转出幼儿园的学籍号自动失效。

(六)缓学条件:符合本区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因身体情况需缓学的,须提供6个月内本市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由幼儿园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证明(加盖幼儿园公章)后报送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申报手续,同意后方可缓学。缓学时间一般为一学年。

(七)考勤制度:幼儿园应当建立幼儿考勤制度。考勤按照出勤、迟到、早退、病假、事假等项目记录。因故不能参加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的幼儿,应当履行请假手续。对经常迟到、早退或无故不来园的幼儿,幼儿园应当向家长了解情况,及时对幼儿进行引导。

二、转学管理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转学:

1、幼儿户籍随家长户口在本区内或跨区县迁移的;

2、幼儿户籍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区的;

3、从境外到本区落户的;

4、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本区户籍幼儿,需回本区幼儿园就读的;

5、非本市户籍幼儿随家长到本区居住的。

外省市户籍幼儿回原籍就读的,本市外区县户籍幼儿回户籍所在地或房产所在地区县就读的,按要求办理转出手续。

转学须按当年度招生政策执行,同时以转入幼儿园有空余学额为前提。

(二)申请材料:本区范围内申请转学的幼儿须提供幼儿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健康卡、预防接种卡和原学籍证明等。由非本区幼儿园申请转入本区幼儿园的幼儿须提供幼儿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非本市户籍幼儿须提供上海市居住证)、预防接种卡、家长在本区工作或者生活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三)转学申请:申请转学手续一般应在第一学期结束或新学期开学前5个工作日内提出,最迟不得超过开学后5个工作日。学期中途原则上不予转学。因市政动迁等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学期中途要求转学的幼儿,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办理转学手续。

(四)幼儿园不得无故拒绝符合转学条件的幼儿转学。转出幼儿园在幼儿联系转学未落实之前,不得将幼儿的学籍取消,对未申请转学的幼儿不得迫使其转学,由此造成不良影响的,由转出幼儿园承担责任。幼儿园不得接收未办理转学手续的其他幼儿园幼儿就读。

三、专项督查

区教育行政部门每年按一定比例进行幼儿园规范招生和信息管理专项督查,公办幼儿园纳入当年度绩效考核,民办学校纳入当年度评估和年检。出现违规行为的,追究幼儿园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管理责任。

    希望各级各类幼儿园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幼儿的信息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17年9月19日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9月20日印发

(共印10份)

于进一步加强浦东新区学前教育阶段幼儿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_第1张图片
于进一步加强浦东新区学前教育阶段幼儿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_第2张图片
于进一步加强浦东新区学前教育阶段幼儿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_第3张图片

你可能感兴趣的:(于进一步加强浦东新区学前教育阶段幼儿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