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你我可争其所愿!

记忆中,我以前是争的,闹的,甚至是哭喊着去“夺”的!但不知从几岁开始,慢慢丧失攻击性。大人们打我所争,骂我所取,教我尊重他人,友爱亲朋,凡事要听话,要礼让,要谦卑善良,要笑,不能哭,哭就得关小黑屋。开始只信,对所有人好,就能获所有人爱,对人好,就会收获人之好。但我非圣贤,我期盼我爱之人兼爱我。我信,投之以李,会还之以果皮碎屑,每一分笑颜都能收之以笑颜。可忘却小孩才分对错,大人只分利弊,以孩童的方式与世界相处,同时渴求着获得他人的回报。但你愿意给,他人不一定愿意还,所求于人必定失望而归。也恨自己表里不一,如此伪善,我想说不!想争!想骂,甚至想打!我恨,犹豫不决和懦弱,身体里被我埋葬的“小恶魔”经常和外表这个人打架,双方头破血流,倒也时常希望真正出现双重人格才好,一黑一白,交替来看看她们在的这个世界。可我还是没能把小时候那个调皮的“小恶棍“带回来。可是“她”与我走散实在是太久了,有些好人之所以好,是因为受到太久的束缚,跨不出她的道德圈,不知如何“使坏”,脑海中已经深深烙下了“争抢有罪”,“表达自我有罪”的印记,动弹不得……

此外,想到前段时间大热的《延禧攻略》,白月光富察皇后对皇上说“她(魏璎珞)是我的希望”,是啊,她要保护的魏璎珞,不就是以前那个无忧无虑,自由闯荡,天不怕地不怕的自己吗?可是,宫里的“规矩”、“体统”,只教她如何做个恭卑的皇后,却唯独不能做她富察容音。她是恨这些规矩的,也是恨她所爱之人不能佑她真正安宁。她以心,以爱对待的其他女子,不仅未能报之以李,甚至将刀往她心口最深处扎!这就是人性?她不争,不怨,不妒,但她人未必不争,不怨,不妒!到头来,自己的健康丧失人手,连自己的孩子也无一幸免。而她最爱的丈夫,在她死后,转眼另寻新欢。她的爱,她对自由的渴望,甚至换来了他的不解和怨。

我们中华几千年的儒家思想,从来都教我们要服从礼法,顺从规矩!夫为妻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却从来没有教我们如何做自己!让我们听父母的话,朋友的话,唯独不要听自己的话!不要争,不要夺,甚至争和夺都是错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自古有的道理,哪没有理呢?试问一个人如果连自己都可以舍去,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要如何真正能爱人呢?

与其背负“伪善”的罪名,何不大大方方表达自己的需要和渴求呢?若争取有罪,那最“恶”之人,岂非诸如刘备、秦始皇、郑成功之辈大人物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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