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恩兄弟:要么荣归故里 要么客死他乡|醉乡民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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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不觉间听到了这首歌,描述的场景让人热泪盈眶。旋律里写着流浪,歌词里写着忧伤,听着就像走在旅行的路上。我在遥远的地方不忘初心漫漫追梦,我把思乡都写进了歌里。曲温暖词简洁却表达了绵延不断的思乡之情,有想要荣归故里的愿望又有想不顾一切回家的渴望。这首歌是电影《醉乡民谣》的插曲,非常好看的电影,一定要刷一遍哦。

电影一开始是在一个灯光昏暗的小酒吧,男猪脚弹唱自民谣《Hang me》,整个场景看起来十分深情和投入,酒吧的观众默默的听着,这仿佛是有同样经历的人聚在了一起,当男猪脚唱完了之后,他说了一句比较有趣的话惹得全场嬉笑不已,“如果一首歌听起来既不是新歌,又与老歌有所不同,那它就是民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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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猪脚是一位名不见经传的民谣歌手,生活困顿的他无家可归也没有固定的工作,每晚得靠朋友们的救济才寻得安身之处。在这天,朋友家养了一只猫,很不小心出门的时候跟着跑了出来,而他却没有房间的钥匙,只好带着猫一起出去东奔西走。一个人坐在地铁上,一手拎着吉他一手扶着猫,小猫咪好奇地看着窗外,样子萌萌的,这模样就好比是男猪脚,向往外面的世界但却孤独无比,后来这只猫又从家里溜了出去,但是没过几天自己找了回来。一大早来到类似联系人老爷爷这儿,一切还是一筹莫展,没有宣传,没有找他唱歌,自己的唱片也是毫无进展,来到女猪脚简的家里,得知简怀了他的孩子,但现在他们两人只是普通朋友关系。晚上来看朋友的演出,同样是民谣,同样会温情,后来简和现任男友上台演唱了那首《Five hundred miles》,真的是太好听了。当女猪脚唱到“我衣衫褴褛,我身无分文,上帝啊,我不能这个样子回家”的时候看了男猪脚一眼,那个眼神我理解为我虽然爱你,但是我没办法和你这样邋遢地生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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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猪脚在餐厅与女猪脚讨论如何处理腹中的孩子时,两个人互相挖苦,也是一些不好听的话,女猪脚想打掉孩子而男猪脚必须要筹钱付手术费,但是过程中很幸运的看见了那只跑掉的猫,在来到朋友家送还猫咪时,却意外被女主人告知这只猫不是自己家的那只。在娱乐大家正在演唱的时候,女主人不自主的随着他唱了起来,这使情绪失控,他想起了自己曾经的搭档,跳桥自杀了。很多不好的情绪笼罩着他,他觉得去芝加哥试试看。男猪脚向音乐剧场负责人自荐,但很不幸,负责人并不觉得他的歌能大火,于是他只好搭车返回。电影的场景是冬天,下着雪,但他没有大衣也没有棉鞋,一下踩到了雪地里,在咖啡厅默默脱了鞋来取暖。



从芝加哥回到小镇后,男猪脚本想换种生活方式,像父亲一样重新做一名水手,向机构交了钱之后不料自己的相关证件丢掉了,补这些证件又要花费一笔钱,很显然他并没有,只好放弃了这个想法。来到女猪脚的家,女猪脚告诉他以后到小酒吧唱歌会有几块钱的报酬,他没有在意,后来从酒吧老板的口中得知女猪脚为了为他争取这几块钱,与老板上了床,他听了之后也并没有表现出对生活的多么憎恨,只是把一个女人的演唱搞砸了。直至结尾影片也没有交代女猪脚是否去打胎。

最终男猪脚又回到了那个酒吧,还是唱着同一首歌《Hang me》,场景几乎和影片开场一模一样,在他走出酒吧的时候,一位卷发的年轻人上台,带着一把木吉他和标志性的口琴,男猪脚看了一眼这个年轻人便匆匆离去,他错过了一首好听的歌和一个属于这个年轻人的时代,这个年轻人就是鲍勃迪伦。开头结局,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一切又是那么的恍如隔世。

这个结局在看电影的时候有些没想到,本想他会被星探发现,从此梦想会实现,大红大紫,没想到他会四处碰壁,这个故事是真实改编与鲍勃迪伦之前的一个被时代埋没的小艺人,而酒吧也是真实存在的,鲍勃就是后来接替他的巨星。

有人告别,有人登场。有人注定默默无闻,有人注定要改变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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