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月亮与六便士》后感

满地都是六便士,可他却抬头看向了月亮。

对高更的认知如果不是通过这本书,还是只停留在2年前的印象,当时听了蒋勋先生讲西方艺术史,对自己印象最深的几位有达芬奇、米开朗基罗、梵高、毕加索,对于高更,只是记得他是一个丢掉年薪几百万的工作,丢掉幸福的家庭,只身去到一个“蛮荒之地”的一个中年人,知道他还是梵高为之疯狂到割掉耳朵的那个好朋友,知道他和梵高都靠着梵高的弟弟提奥生活过一段时间。

最近一段时间,在看腾讯视频的节目《一本好书》,第一个节目就被吸引住了,由赵立新和黄维德演出了《月亮和六便士》,这本早就听说过的以高更为原型写作的小说,书中的男主角叫做斯特里克兰德。

看完那期节目,在我心中,有这样几个问题:斯特里克兰德这么混蛋,抛妻弃子,但是为什么又能够创作出如此享誉世界的伟大作品?

斯特里克兰德当年为什么非要去画画,而且到了40岁,已经不是再去适合追逐梦想的年纪,他是怎样一步步从一个新手到一位后印象主义大师呢?

高更自画像

带着这几个问题迫不及待的看了这本书,本书作者在书中把自己写成一位年轻的作家,一开始帮助斯特里克兰德的妻子来找他回家,后来逐渐被斯特里克兰德的种种行为所吸引,渐渐的变成一个欣赏和喜欢斯特里克兰德的一个人。

高更将近四十岁时放弃自己体面的工作、幸福的家庭(也就是书中的斯特里克兰德),一人一生终止于南太平洋小岛上的大溪地,追求自己心中的家园,他为什么这样做,毛姆在书中所写的一段对话也许表明了斯特里克兰德的心迹:

“你他妈的真是个傻瓜”

“我告诉你我必须画画儿。我由不了我自己。一个人要是跌进水里,他游泳游得好不好是无关紧要的,反正他的挣扎出去,不然就的淹死。”

塔希提风景


令艺术家着迷的到底是什么呢?他们为什么就能创作出“《蒙娜丽莎》、《星月夜》,《呐喊》”这些创世名作呢?艺术对于真正的创作者到底意义在哪儿呢?仅仅是完成一幅让别人都能称赞的作品吗?毛姆好像给出了答案:

使斯特里克兰德着了迷的是一种创作欲,他热切的想要创造出美来。这种激情叫他一刻也不能宁静。逼着他东奔西走。他好像是个终生跋涉的朝圣者,永远思慕着一块儿圣地。盘踞在他心头的魔鬼对他毫无怜悯之情。世上有些人渴望寻获真理,他们要求非常强烈,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就是叫他们把生活的基础完全打翻,也在所不惜。

我有一种感觉,他好像把自己的强烈个性全部倾注在一张画布上,在奋力创造自己心灵所见到的景象时,他把周围一切事物全都忘记了。

而一旦绘画的过程结束—或许并不是画幅本身,因为据我猜想,他是很少把一张画画完的,而是当他把一阵燃烧着他心灵的激情发泄完毕之后,他对自己画出来的东西就再也不关心了。他对自己的画儿从来也不满意;同缠住他心灵的幻境相比,他觉得这些画实在太没有意义了。

当我们欣赏艺术家的作品的时候,心境是怎样的呢?或着说毛姆是怎么欣赏的呢?于是作者追随者斯特里克兰德的足迹,看到了他最后的作品,作者看到斯特里克兰德之后的说道:

“我也不太清楚。那画面荒诞奇幻,是创世图景,伊甸园、亚当和夏娃什么的吧?是对男女人体美的礼赞,是对大自然的歌颂,崇高而漠然、优美而残忍,似乎让你在恐惧中感受到空间的无垠、时间的无尽。画里有我平时常见的树,椰树、孟加拉榕、凤凰木、鳄梨树等等,被他这么一画,感觉却不同了,仿佛它们都有了独一无二的深意,都藏着我似乎伸手就能触及却永远捉不住的奥秘。那些颜色也很常见,却也给人异样的感觉,似乎各有独特意味。那些赤身裸体的男女,既属于大地,又超脱尘寰。他们由泥土捏成,似乎还保留着泥土的气息,却有某种神性。人类的原始天性赤裸裸摆在你眼前,让你不由自主地畏惧,因为你看见了自己。

画面色彩诡异,给人一种难以言喻的不安。有略微浑浊的暗蓝色,像精工雕刻的青金石碗,却摇曳着一层光泽,像神秘的生命悸动;有腐肉般惊悚的紫色,却弥漫着一股晶亮炽烈的肉欲,让人朦胧忆起希利雅各伯拉斯治下的罗马帝国;有像冬青浆果般鲜艳的红色,让人想到英国的圣诞节,想到皑皑白雪、欢声笑语和孩童的喜乐,却又被某种魔法柔化,像鸽子胸脯般柔软得令人迷醉;有伴着非理性激情陨殁的深黄色,幻化为绿,像春天般馥郁,像潺潺溪水般纯净。

读《月亮与六便士》后感_第1张图片
我们从哪里来

谁知是何等痛苦的幻觉造就了这些果实?它们属于极乐岛上的波利尼西亚花园,有某种奇异的生命力,仿佛在地球的黑暗年代孕育,彼时事物还没有不可挽回地定型。它们丰美奢靡,散发着浓郁的热带气息,似乎各有某种阴沉的激情。它们是魔果,你尝了会推开某扇不知隐藏着何等灵魂秘密的门扉,步入神秘的幻境。沉郁的果实包藏无法预料的危险,人吃了会变成野兽,抑或神灵。淳朴的人之间所有健康、自然的美好情谊和朴素乐趣,都避之唯恐不及;然而它们有一种可怕的蛊惑力,犹如伊甸园中辨别善恶的智慧果,蕴涵着未知境界的无限可能。

我终于把视线挪开。斯特里克兰德似乎把他的秘密带进了坟墓。

“Voyons, Rene, mon ami, ”库塔斯太太快活地喊叫,“好半天了,你们在干吗呢?aperitifs准备好了,问问先生想不想来一杯金鸡纳杜本内酒。”

“当然想啦,夫人。”我说着,朝外面的走廊走去。

魔咒这才打破。

这本书中精彩的部分还很多,关于爱情、关于家庭、创作、人性,做了很精彩的描写。确实看一本书比看一部电影能感到不一样的精彩。推荐傅佩慈翻译版本,翻译的很棒。

说一点自己的感受:一个人,虽说不必像斯特里克兰德一样“抛弃一切”来追求自己精神上的家园,但是我们从斯特里克兰德的状态中感知到他对自己喜爱的事物的绝对的付出,可以不在乎形体的变化,不在乎身份的变化,更不在乎世俗的看法,因为对于追求自己的梦想的人来说,追求的过程就是一切。

高更其实和小说中的斯特里克兰德有些不同的,但有时候,想念湖泊、草原、森林、绿地、鸟叫,大概是因为这些地方如蒋勋先生所讲的那样,这些地方更能接近一个心里的原乡(也就是心中认可的家园),高更也许就是这样一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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