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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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的深海

晓曼走了,去了太平洋的彼岸,据说还嫁给了一个五十多岁的山姆大叔。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阿勇的心猛地一颤,像被马蜂狠狠地蛰了一下。他侧着身子,窝在沙发里,把头深深地埋在卷曲的大腿上,像一只冬眠的蛇。

阿勇的右手上,拇指和食指拿着一支点燃的香烟,他不吸,任烟燃着,中指、无名指、小指则交替着,一二三,有节奏地击着烟把子,弹落着烟灰。

晓曼是阿勇的大学同学,也是他的初恋。晓曼还是理工大学里惹人注目的校花。阿勇上铺的兄弟大同早就说过,晓曼是一朵带刺的花,可以让你闻到香味,但你很难把她握在手心!阿勇说大同是乌鸦嘴。可大同的话还是应验了,就在阿勇走出校门,在人才市场上飘流了一年之后,晓曼离开了他,漂洋过海寻找自己的乐园去了。

阿勇最终没有握住晓曼。没有握住晓曼的阿勇,看着晓曼的照片,也会看到晓曼的身上长满了刺,甚至曾经的美妙时光,也会在回忆里,无端端地长出刺来,扎在阿勇的心上,涩涩地痛。

所以,阿勇决定把晓曼忘掉,把关于晓曼的一切,忘得一干二净!

阿勇烧掉写满他们幸福时光的照片,烧掉情书和写给晓曼的日记,撕碎书里的香味书签,把晓曼送的皮带和领带夹连同折叠的九十九颗星,一同倒在了奔流的河水里。阿勇又仔细地检查了一遍,面对镜子的时候,他决定扔掉晓曼喜欢的白色衬衣,剪掉晓曼喜欢的中分发型。这样,有关晓曼的一切就算打理清楚了。

阿勇安心地坐下来,开始喝酒,一杯一杯的烈酒,把自己灌得烂醉如泥。可是,晓曼却出现了,晓曼无处不在。无论阿勇睁开眼睛或是闭着眼,晓曼都围着他转,围着他笑,她身上长长的厉刺,缠绕着他,刺痛着他。

阿勇点燃一支烟,缓缓地吐出烟雾。拇指和食指构成的“O形圈”里,青烟缭绕,而其它三只手指交替着,快速而有节奏地击打着烟把子。

阿勇发现,独自一人时,是赶不走晓曼的。所以,阿勇决定找些事情做,他把工作之外的所有时间,都排满了事情。可是,晓曼仍然会如期而至。比如,看到电影或电视里情侣散步、牵手或亲吻,阿勇就觉得,那是他和晓曼。甚至迪厅里疯狂的身影,或是街角随意飘出来的一声女孩的笑,都会让阿勇的眼前晃过晓曼的影子。

这时候,阿勇就会绝望地点一支烟,用他惯常的动作,击打着烟把子。

阿勇想,也许找一个人来取代晓曼,才可以真正地把她驱赶出走。所以,阿勇开始相亲。

阿勇赶着场子,忙着和不同职业、不同角色的女孩见面,但是,却是屡见屡败,因为每一次,他都在手指击打着烟把子的同时,用锐利的目光,把女孩上下打量清楚。女孩的身材,女孩的眉或眼,甚至一个眼神,他都拿来和晓曼作比较。比较的结果,不是他对女孩摇头,就是女孩摇着头走了。

阿勇三十岁时,急于抱孙子的母亲禁止了他摇头的权力,阿勇终于结婚了,和一个厚厚的镜片里装的满是学问的女研究生。一年后,女研究生给他生了个胖乎乎的儿子。

望着他的研究生老婆和胖儿子,阿勇深吁一口气,晓曼的影子离他越来越远,渐渐淡出了他的思绪。生活不咸不淡地继续,阿勇那个习惯性打着烟把子越来越熟练,弹动的手指仿佛一张一合的扇子,但他却可以悠闲地说,我已经彻底把你忘了!

那天,大同出差来看阿勇,他们离校十年未见曾谋面。

阿勇和大同在一个酒店里喝酒,很自然地说起了大学同学。大同说,晓曼从美国回来了,一口一个你们中国咋地咋地,她已把自己当成地道的美国人,真是把人都笑死了!

大同以为阿勇会笑,却见他用右手的拇指和食指夹着一支香烟,而中指、无名指、小指则交替着,弹着烟把子。

大同清楚地记得,阿勇是个左撇子,晓曼曾让阿勇练习右手,这个刁烟的动作就是其中的一项内容。大同是个作家,他的处女作写的就是这段弹香烟的校园恋情故事。

大同觉得提起晓曼,一定刺到了阿勇的痛。大同说了句,对不起……

阿勇说,没关系,我已经把她完全忘了。

阿勇说这句话的时候,很轻很淡,就像是他那被烟薰得蜡黄的手指,弹落的烟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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