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店购物也有“后悔权”,逐步实行线下七日无理由退换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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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无理由退货指商品到货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除特殊商品外,网购商品在到货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

2014年2月13日,工商总局公布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消费者的网购“后悔权”将在法律和部门规章层面都获得支持。

自此,消费者在网上购买商品时,再也不担买家秀和卖家秀相差甚远,再也不担心买的商品质量不好而白花冤枉钱,再也不担心色差太大而无法穿出门,因为网购商品享受“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

买家收到货试穿/试用后,觉得不满意,只要不拆卸吊牌,不下水洗涤,不影响商家二次销售,在收货七天之内,皆可退换。而很多商家也为商品购买了退换货运费险,买家的退换运费由保险公司承担,自己不用花一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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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商家没有购买运费险,买家购买商品时也可自行购买,如果对商品不满意,退换也就是多花了购买运费险的几毛钱。

即使商家和买家都未购买运费险,那退换货,买家也只需要支付运费即可。

网购盛行,但还是有一部分人,总担心网上的商品质量不可靠,亦或是网购需要等太久,而选择实体店购买。

购买时看着哪件都好,挑花了眼,给自己买,给爱人买,给父母买,给孩子买。买回家后,家人不喜欢,或者价格太贵觉得不划算。这时该怎么办呢?

2018年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启动倡导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践诺活动。

“七天无理由退换货“不再是网购的特权了,很多省市的实体店也慢慢开始实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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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或许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到景区旅游时,总想着给亲戚朋友带点纪念品,不紧不慢地挑选,回到家后发现这些纪念品价格贵,且并不正宗,想退货,可是实体店不支持,而且距离太远,找买家协商也不现实,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花了钱自己还郁闷。

从现在开始,在重庆市沙坪坝区的部分景区购物,再也不用担心这类问题了。

磁器口古镇和红岩联线景区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支持“七日无理由退换货”,有效提升景区形象和品质。

参与活动的商家在店门口和店内醒目位置悬挂了线下七日无理由退换货承诺牌,凭有效购物凭证,七日内对其已购的特定商品进行退货(退货商品完好),同时,还向消费者告知退换货范围和退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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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距离多远,按照正常流程都可享受“七日无理由退换货”。

本月初,一位山东游客一时冲动,花了3900元在磁器口古镇买了一件陶艺品。回家后,家人对商品不满意,想退货。于是,这名游客通过微信联系到店家,办理了无条件退货手续。

景区实行七日无理由退换货制度,无疑在规范行业自律的同时,提升了景区市场经营的诚信度和美誉度。

无理由退换货制度是对商家的一种监督,只有诚心经营,才能赢得顾客的信任,推动企业更好的发展。

线下“七日无理由退换货制度”营造了“放心消费、省心维权”的消费环境,正在各个省市逐步开展,有了这层保障,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可以在全国的实体店放心的买买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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