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在高处》读书笔记13

《自由在高处》读书笔记13_第1张图片

人类社会不乏光明之子,但是这些人总是把社会变革想得太过简单,甚至以为只要像他们这样的人多做点牺牲,世界就一定会朝着好的方向走。理论上当然是这样,但在现实生活中,还有无以计数的黑暗之子,他们看重的是现实利益。如果时候到了,他们会滑向光明之子一边,如果时候没到,他们只会死守自己的一城一池,甚至与光明之子势不两立。

光明之子之所以功败垂成,是因为他们低估了黑暗之子的力量。在尼布尔看来,虽然光明之子创造了现代文明,但如果不能清醒地理解和应对黑暗,文明成果有可能毁于一旦。光明之子必须明白自我利益在人类社会中的力量,他们必须拥有这种智慧,以便能够为了共同体的利益,引导、调停和控制个体或集体的自我利益。意识到这一点,就知道社会转型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也能是一个水到渠成的过程。


“黑暗无法驱逐黑暗,只有光明可以;恨无法驱逐恨,只有爱可以。”


中国人无疑是世界上最能隐忍的民族,不幸的是,这种隐忍通常都用错了方向。人们有耐心忍受苦难,却没有相同的耐心去结束苦难。


荷马说:“当一个人成为奴隶时,他的美德就失去了一半。”对此,阿诺德补充说:“当他想摆脱这种奴隶状态时,他又失去了另一半。”

人被奴役的时候会失去自己的美德,人争取解放的时候也会失去自己的美德,如此一针见血的对比着实让人赞叹。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一个人在被压迫时卑躬屈膝,丧失人格,而一旦有力量解放自己时,又变得飞扬跋扈,伤及同类?


没有谁甘愿受人压迫,一个人被另一个人奴役,不是因为这个人强而另一个人弱,而是因为那里奉行暴力逻辑,强者的力量未能得到约束。在此前提下,弱者不得不屈从于强者。同理,只要这种暴力逻辑不被打破,当有朝一日强者转弱,弱者转强,类似恃强凌弱的悲剧仍会再次上演。暴力的方向发生了转变,但是暴力的结构并没有变化。如阿诺德所揭示的,在暴力的施与受的双重进程中,人类几乎失去了全部的美德。


从历史上说,中国人已经经历了太多“以反抗始,以悲剧终”的革命或者反抗。如果革命的目的不是为了自由,而只是为了反抗或者解放本身,就意味着革命不但没有建立起新的秩序,也没有真正建立起新的价值。所谓“兴百姓苦,亡百姓若”,不革命,百姓苦,革命,百姓甚至更苦。当革命因对暴力的迷信而冲出应有的边界,否定人的意义本身,革命不仅毁坏了过去的文明,也失了未来的方向。


责任感不仅能使我们出类拔萃,责任感同样会给我们自由。所谓美好社会的密码,无外乎人人能为自由担起责任。


在各种“主张的冲突”中,底线派与中间意见阶层往往也是遭受各方误解和伤害最多的,因为他们离开战壕,手无寸铁地走到了枪林弹雨的中央,走到左派与右派、政府与民众等各方火力的交叉点。那又能怎样呢?被民众围攻、被朋友孤立,甚至被权力嫉恨,本来就是独立思想者应受的。客观上说,这也是其价值所在。


自修自持莫道此间非彼岸,即心即佛须知东土是西天。


将用心于此生此地,这是我的人生,我必让它圆满;这是我的土地,我必让它自由。


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罗兰夫人   


在奴隶决定他不再做奴隶的一刻,他的镣铐就脱落了。他使自己自由并将其展示于人。自由和奴役是精神的状态。因此,第一件事就是对自己说:“我将不再接受一个奴隶的地位,不再服从与我的良心相违的命。”——甘地


我只希望政治上的平等要做到人人享有平等的自由,而千万不要像我们目前随处可闻的,人人平等地屈从于同一个主人。——托克维尔


房龙说:“用《英雄》中的葬礼进行曲伴随我的结束语,比用贝多芬《第九交响曲》充满希望的大合唱更合适。”


我们无法改变大自然。但是可以改变人类自身,让我们可能经受的人祸越少越好。人性不分古今中外,人类文明发展至今,其实在人性方面并没有明显提高,真正有所改变的是观念,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相互施与的行为关系变则人心变。


“不以所以养害所养”,这里说的是土地,即不应该用养育人民的土地来危害所要养育的人民。同样的道理,国家本是用来保护大家的生命和自由的,人民成立国家,也不是让它来危害人民的。


关于自由的内涵,刘瑜在《民主的细节》一书里已经讲得很好:“自由社会首先是一个责任社会。”从逻辑上说,我们这个社会最缺的不是自由,而是责任。中国人讲,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罗马不是一日建成的,但也绝不是一夜之间就毁掉的。社会变化也有其内在的肌理,一个社会,无论变好,还是变坏,都有一个演化的进程。


殷海光先生在给他的学生林毓生的信里有一点解释,他认为五四人的内心深处,并非近代西方意义上的“to be free”(争自由),而是“to be liberated”(求解放),这二者虽然相关联,但并不是一回事。殷海光的这个观点,我认为是非常深刻的。那一代人,因为一心要求解放,所以具有挣脱一切束缚的激情,什么都想推翻,想打倒,其实内心是茫茫然的,只顾现在一时的感受,而不计将来。最后的结果是过对了河,却上错了岸。当然我并不赞同殷海光信中对胡适的批评,一来胡适并非简单的“终生崇拜美国文明”,他也试图“整理国故,再造文明”;二来我认为胡适的价值恰恰在于谋求的是“Be free”,而不是“to be liberated”。


最近许多人都在微博上争论要不要在天安门广场上竖立孔子像。尽管不完全赞同孔子的一些主张,但我并不反对在天安门广场上竖立雕像。我反对的是只立孔子像。中华民族有着丰厚的思想资源,不可能只有一个人值得纪念。如果尊重传统并希望找到有利于这个时代的思想资源,更应该树立那个时代思想家的群像,而不是继续在膜拜与打倒孔子之间做极端的钟摆游戏。如果我们今天能够竖立起先秦时代的群像,公平地对待古人的创造与智慧,客观上说也是在续接这片土地上的自由传统。


站在皇帝面前,马丁·路德讲过这样一句名言:“这是我的立场,不能后退一步。因为我的良心唯独是上帝话语的囚徒。”在皇帝面前,路德是自由的;但在上帝面前,他又是不自由的。他那么乐意,那么清醒,他认为自己是自由的。平常我们说自己是“良知的囚徒”,这也算是另一种意义上的“自愿奴役论”了。


海涅曾经提醒法国人,不要轻视观念的影响力:“教授在沉静的研究中所培养出来的哲学概念可能摧毁一个文明。”海涅抱怨卢梭的著作在罗伯斯庇尔那里成了血迹斑斑的兵器,甚至成功预言了费希特和谢林关于民族优越性的浪漫信仰会在德国追随者那里造成反对西方自由文化的可怕结果。

不过,对于海涅的提醒,伯林并不完全赞同。理由是,如果这些教授能够产生致命的力量,那么化解这种危机的力量,不也来自其他思想家或者教授么?用今天的话来说,我们并不害怕某种极端的理论,而是害怕没有与之相抗衡的理论。当观点使世界倾斜,平衡世界的仍是观点,而不是消灭观点。

在伯林看来,最重要的是要为自由预留一个底线,即个人自由应该有一个无论如何都不可侵犯的最小范围,如果这些范围被逾越,人就会彻底失去自我与自由。为此,我们应当在个人的私生活与公众的权威之间,划定一道界限,使人类生活的某些部分必须独立,不受社会控制。若是侵犯到了那个保留区,则不管该保留区多么褊狭,都将构成专制。这就是法国大革命的“你不要自由,我强迫你自由”。如果宗教、意见、表达、财产的自由等等在大革命时期得到保护,血流成河的法国大革命就会是另外一种面貌。


即使是在一个不自由的环境中,生活仍是可以选择的,是有希望的。因为你即你选择,你的世界也在于你如何选择。在这里,我想强调的是,人可以自主地生活,我们所能感觉到的不自由,很多是自我施加的。


我始终坚持一个看法,如果这个环境已经在给你做减法,你首先该想到的是给自己做加法,要相信时代每一天都在朝着好的方向走,相信我们的国家要比我们想象的自由。


我想说的是,一个人的自主选择才是第一位的。人区别于动物的首要之处,不在于人有理性,也不在于发明了工具和方法,而在于能选择,人是在选择而不是被选择的基础上成为自己。伯林也说过,没有哪个社会实际上压制其成员的所有自由;一个被别人剥夺了全部选择自由的人,既不会是一个道德主体,甚至不能从法律或道德上称之为人。


大环境可以决定你的自由度,但你内心还有一个小环境,那里有你对美好生活的自由裁量权。而这完全在于你的觉悟,在于你对生命、对世界的理解。只要你足够独立和自由,你可以DIY一个属于你的美好世界。正如电影《美丽人生》所揭示的,即使是集中营,你也可以将它变成一个游乐场,哪怕它转瞬即逝。此所谓,你可以摧毁我自由的创造,却不能摧毁我对自由的向往。


相较于“不自由,毋宁死”,我更相信“不自由,仍可活”,相信不鼓励个人牺牲,大家都来担起责任、积极行事的世界会更好。

我想对那些正在努力或试图改变自己或时代命运的人说,不要在意周遭对你做了什么,关键是你自己在做什么。你想得更多的应该是自己做什么,而不是逆境对你做什么。换句话说,当我们操心积极生活多于操心那不如意的环境,也许才更有意义呢!当你对罪恶视而不见,恶施加于人心上的恐怖的魔法也就烟消云散了。

你可能感兴趣的:(《自由在高处》读书笔记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