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提醒(工资结算)

工资在年底一次性结算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定期支付全部工资,不能拖欠。

律师提醒:
1、工资可以分多次结算,但是用人单位每个月必须向劳动者支付一次工资,并且当月的工资必须及时结清,不能扣押。
2、如果用人单位不按时支付工资导致拖欠,那么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或者投诉,也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3、如果用人单位以打欠条的方式支付工资,那么劳动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以下为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63.企业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监察部门应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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