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曾偶像谢霆锋

“放飞吧,让手中的轻纱在风中寻找那已化蝶的山伯”。这是我第一个QQ账号的第一条个性签名,账号昵称就叫“风之纱”。因为那时,我的偶像(现在叫男神)是谢霆锋,他有首歌叫“玉蝴蝶”,里面有句歌词:“风之纱也是你……”其实我并不知道“风之纱”是什么鬼,因为不懂,更觉得他令人着迷。

在我大概小学四年级,也就是2000年的时候,谢霆锋这个名字横霸屏幕,俘虏了万千少男少女的心,也包括我的。那时觉得,他长得很帅很帅,又会作曲,弹吉他,很有才华,而且永远戴着墨镜,沉默寡言,简直是酷毙了!那时候,买他的CD,苦练里面的每一首歌;看他的新闻,追踪每一段感情的发展动向;甚至在校园里,寻找每一个与他相同属性的男孩身影。比如头发长的,会弹吉他的,说话酷酷的,目中无人的……

人为什么会迷恋偶像?我想大概是因为他身上有着一种你苦苦追求而得不到的光芒,这种光芒足以吸引你所有的目光,令你不由自主地去追他。

我为什么会迷恋谢霆锋?我想,是因为他的桀骜不驯,自由率性,随心所欲的性格深深地触动了我。这些全是我这辈子都不可能逾越的。

他从来都不是乖巧的邻家小孩形象。反而像班上那个最调皮捣蛋,最令老师头疼,但又有点小聪明,每次考试都会名列前茅,所以老师也无可奈何,唯有对他放任自流的坏男孩。

这样的孩子其实是最令人羡慕的。因为他们最自由。而自由,是每个凡人最难得到的东西。当你高高在上的时候,你失去了被理解,被帮助的自由;当你拥有很多钱的时候,你失去了在街口吃烤串的自由;当你拥有盛世美颜的时候,你失去了邋遢颓废的自由。你年轻的时候,没有分配自己时间的自由,你老了,又失去了健康地奔跑的自由。

可是,像谢霆锋这样的明星,好像任何时刻都可以我行我素。想结婚的时候就结, 想离便离,想复合?SO EASY。不用考虑父母孩子前妻歌迷黑粉的感受吗?呵呵,拜托,那可是谢霆锋。

只是因为他是明星,他做事就可以不顾后果吗?不,只是因为他敢活出真我,做任何事情,第一要遵循的,是自己的心。当然,在别人眼里,这些的行为可以用两个字概括——自私。

我们无私地为家庭为爱人为孩子奉献一切的时候,他怎么可以想爱就爱,不爱就不爱?其实你也可以,但是你做不到,而他做到了

神,之所以被称为神,是因为他做到了凡人做不到的事。于是,现在都把偶像改称为男神女神了。

曾经,谢霆锋是我的偶像,但现在,他不是我的男神。或者说,再没有谁,有资格成为我的神。因为我长大了,长成一个胆小庸俗,战战兢兢,唯唯诺诺的凡人。

我不再渴求自由,因为自由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而往往那些代价比自由更值得追求,更值得珍惜。

我仍然向往自由,但那只是午夜梦回时的少少惆怅,并不影响我睡醒后的平凡人生。

谢霆锋就好像是马良一样,得到神来之笔,画出什么就能得到什么。哪怕他画得很糟糕,他的人生却是如此的独一无二,高潮迭起。而我们手中的,注定是一支1.5元人民币的普通圆珠笔。你写的诗不成诗,你写的远方也只不过是北上广的悲催打工生涯。

粉转路,从来都不是一朝一夕的。看看现在荧幕上的他,越发的沧桑老态,再看看镜中的自己。当偶像老去之时,我们也在变老。如果我继续迷恋老去的他,等于承认我自己的老。如果我只迷恋年少轻狂的他,证明我承认自己的幼稚。所以我只好把他和我的青春埋葬在一起,在那个无人问津的记忆深处。

希望某一个天朗气清的午后,当我的孩子问我,你小时候的偶像是谁?我能对他骄傲地说出:当我曾经是少女,我迷恋过一个偶像,名叫谢霆锋。他代表着一个时代,代表着我的少女时代。

我的孩子也许会取笑我,笑我老土,笑我媚俗,笑我眼光差。我也会只笑笑不说话。总有一天,他会明白,其实他也是一样的,我们都是这样长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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