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笔记二十:石头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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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爱石

“诗曰”一般都是附后,这回反之:

听风沐月饮甘泉,自在深山伴鹤眠。
松竹盘根缘有石,摩崖作字本无笺。
巧生奇态痴人拜,误入侯门冗蔓缠。
赴火犹存清白志,奈何錾凿垒城砖。

                            ——旧作《石头吟》

客厅里的茶几是一棵老柳根,爹说在他小时候就很粗了,那么算来至少已历百年孤独。原长在村口水塘边,根部南面抓地北面浸水,所以在修堤被砍倒之前,一半还紧实牢靠地支撑着整个身子,一半已在水中泡得腐朽空心。爹爱弄斧,邀我一起掘之做个根雕。费了一天功力,终于挖出大半,惊现奇观:南面抓地的三条粗根,原来是紧紧抱着一块四方形的巨石——它早在不知多少年前就已历过一劫而不死。值了!等我们砍断深根把它剥离石块时,又一惊喜:除了少只脚,它就是一张天然方桌。运回家后,简单修整一下朽的一面,上漆再垫上一个木墩就成了。原本在一个缝隙里还夹着一块小青石,犹豫再三,还是把它抠了出来——我想,就像人的身体里侵入某种外物会很不舒服一样,柳根被石头硌应了那么久,肯定不爽。现在,它精神多了,不用孤独终老,至少还可以有各种热茶喝。况且,围坐其旁侃侃而谈之人,大多也是凛凛正气的谦谦君子,所谓“无丝竹之乱耳”。

其实我喜欢石头,更喜欢捡一些奇形怪状的石头带回家。米芾所谓“学书无日不临池,爱画有时常拜石”,加上天生洁癖,关于石头,他的故事最多。石头之美于我,最早来自小时候家里的仕女图挂历,背景大都是竹兰怪石。然后就是《红楼梦》之类的连环画和后来古装电视剧里的园林艺术。当然,也少不了对古典水墨山石的莫名喜爱——奇崛多姿的造形曾多次让我产生学国画的冲动,苦于无缘。

有一年,我在公路旁的一所小学教书,正值铺弹石路,两边堆满石灰石,大如斗小如碗,石块的断面上多有丰富的条纹,以白色为主。突发奇想:何不找几块有文字的石头?一路扫描下去,最早出现的当然是最简单的汉字“一”,接下来是“二”,那就继续找“三”吧,看看能不能凑够十个数字。(此时头脑里跳出来一个小时候就听老爸讲过的故事:一儿头三天跟先生学会了写一二三,以为得其要领,弃学回家。值家中请客写帖,中有姓万者,此儿辛苦整日,愤而投笔曰:姓什么不好,非得姓万,一天才画出五千多横,什么时候是个头呀!)足足寻了三天,只凑得“一、二、三、七、八、十”大大小小六块,奇形怪状地摆在我的窗台上一年多。之后就弃之于野了,没多大意思。

但寻石之趣渐生。

爱上篆刻也是爱石头的另一种表现。我平时把玩新买来的石头比刻字本身还要享受,逐一打磨上油,给它们分类包装放入盒子里。隔三差五地又翻出来摸摸看看,越好看的石头越舍不得把它篆成印章,就像越漂亮的女孩就越不愿她早早嫁人一样。在给自己刻印时,肯定是先挑便宜或有瑕疵的石料,而给别人刻时就会很纠结:从情分上讲,某某应该用点好料才对得起人家;某某虽是一面之缘,但也不能太过随便,毕竟人家是真心喜欢和看得上你的刀法;某某本来就是我比较喜欢或敬重的人,怎能敷衍了事等等。于是,往往选择了自己都舍不得开刀的石头给他们刻。当然,肯定会有不懂欣赏篆刻也不讲究石头好坏的人,只是图方便请我操刀,因为我是无名小卒,不敢谈润格,也算不得什么大人情。

天然石趣自不用多说。多年来,只要走在脚下有石头的地方,别人都是抬眼四处看风景,我却低头的时候多——寻找好看的石头。甚至在景区游览时,偷偷观察人家铺在水池等建筑物边上的鹅卵石,如果有缘和某块石头一见钟情的话,我可能会当一回“采花贼”或直接拐走私奔。老家背后就是石头山,带女儿专门去过几回,顺便寻石。“功夫不负有心人”此话不假,每回都有收获,这要是在“无心插柳”的状态下,不可能会“柳成荫”。特别是那个砚台的发现,最能验证“有心”在做事过程中的重大意义。那是一只古旧的粗砂石砚,椭圆形,直径不到15厘米,厚不到3厘米,中间是用錾子挖出的凹槽,道道凿痕尚未磨平。它就静静地反扣在一条被我们走了几十年的乡间小路上,混杂其它瓦砾石块之中。要不是其光滑底面慢慢被雨水冲刷得若隐若现,要不是我有心扫描再熟悉不过的泥石路面,它怎么可能重见天日。洗刷干净后发现,上面不知沉积了多少年的墨痕已渗入石体,怎么也擦不干净了。本还想把池底打磨平整一点才好用,恍悟:为什么要擦呢?这不是更好嘛!何况我又不是真拿它当砚台用。于是在底面写上题记,封蜡保存——试用过一下,吸墨易干。难怪上佳端砚就贵在其石材的润泽保水,历久弥“湿”。这种货色我家当然没有,也有不起,米芾家就多,连皇帝的好砚他都敢讹诈。

不知不觉间,我书房的窗台上就摆满了各种石头:有像骨头化石的,像五花肉的,像花鸟虫鱼的,带各种花纹图案的,也有在老家楼上翻出来的各式大理石器物(包括一方四脚砚,那是我爸第一次给我买的文房四宝之一,盖子早已破损丢弃,其中一只脚还略跛,因为被砸断过一截。小时候也没墨锭,只用小圆瓶的普通墨汁,往里轻轻一沥,调羹大的一小池墨就可以写好大一篇中楷字了)。从来不爱搞古物收藏,我没闲更没钱,但现在的书房终于有一点古朴气质了!

我最喜爱的当属那块“骨头”——拳头大小,略长,一头粗一头细。横放时上下两层是油光水滑的嫩皮,所谓“肤如凝脂”是也;中间是一截视觉上好像能完全与皮肤剥离的“脊椎骨”,形似纵切一刀的竹笋。咋一看谁都会惊呼:这是化石吗?然而,它只是一块我在石头山脚碎石堆里找到的普通石头而已(大概属于石英石之类)。简单打磨一下后,我的脑海就出现了一句成语:妍皮不裹痴骨。立即将此六字镌之于石,打蜡收存,每每置掌心把玩,爱不释手。其它石头,根据形状和色彩的不同,分别做成了“五花玉枕”“五花笔搁”“卧龙笔搁”“美人鱼镇纸”“火腿肉臂搁”等小玩意儿。实在可爱至极,一般人讨要我都舍不得送!

有一天,在朋友圈看到一个老同学晒出各种漂亮的天然石,也是自己捡的,大同小异。我也忍不住晒了几张,我俩隔着屏幕,会心一笑。后来她还把石头挂到网上卖,标价不菲。哇,原来我也可以是个小“财主”呢。但我肯定不卖!

“天狼啸月”是一块最普通的碗大青石,在切割过的光滑一面上,我差不多报废一把篆刻刀而亲手刻上那四个行书字。其粗糙的背面就是白色条纹形成的图案——一只仰天长啸的狼,狼的头顶还隐约有一弯缺月。当我在一片桉树林中偶遇此石而惊呼时,同行的所有人都不禁赞叹其天然之趣。毫不犹豫地把这块十多公斤重的石头搬回了家,老爸帮忙把图案部分切割下来,我立即在水中反复擦洗。为了让图案更显眼,我试图用砂纸再打磨一下……惨剧因此发生,越磨越淡,直至狼的形状模糊不清了。唉,原来上面那层白色石纹很薄,经不起如此摩擦。实在不甘心,又滴上蜡油显色,又是适得其反,白色底下的暗色更深了,失败!为了不枉辛苦一场,只好刻字留念,把那只面目全非的“狼”转向背面藏了起来。更糟糕的是,造化艺术被毁之前往往会忘记拍照,那只“啸月”的狼,只能永远定格在脑海里了。

另一个遗憾就是当年深入石头山底的岩洞时,竟没在里面捡几块漂亮的钟乳石。如今,再也进不去了。

201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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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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