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观之年

约莫在我十三岁那年,收到了两支棒棒糖。

我们学校很乱,多的是没人看管的孩子,不爱学习,不务正业,不知所云,每天最爱干的事情就是打架,和老师对着干,逃课,泡妞。我那时候傻不愣登的,又丑又黑,偏偏这样都能被不良少年盯上,隔三差五来找我,约我出去骑自行车。

放到偶像剧里看,其实挺浪漫的。

我印象中那个男孩子高高瘦瘦的,皮肤很白,就是爱混日子,据说念小学的时候就用自行车载班花回家了,校里校外兄弟一堆,走哪儿都咋咋呼呼,风云人物。都说我那时候傻不愣登,我就觉得这人有毛病,一天到晚不是堵我就是堵我。

后来他最好的朋友把我的朋友追到手了,没办法,只能偶尔一起回家。我朋友就站在他朋友单车后座上兜风,他推着辆自行车,问我要不要也这样走?我哪儿敢,我至今还记得骑电动车时摔崩的那一小角门牙。我就特语重心长跟他讲,我说你别想了,我不会跟你处对象的,我要学习呢。

后来有件事我现在想起来还隐约觉得年轻真好。

那会儿大家还玩QQ,更新个性签名。我有一天就写,我说我可喜欢吃棒棒糖了,谁想送我礼物千万别送其他的,就送棒棒糖。写的时候没多想,真的就是想吃糖,第二天买了之后就没想了。结果周一那天早上开校会,散会时我刚准备走,他蹬蹬蹬跑过来,往我口袋里塞了点啥,又蹬蹬蹬跑走了,我一摸,摸出来俩棒棒糖。

当时早忘记自己写什么了,觉得他莫名其妙,大清早谁吃糖。

快十年后翻回日记本,看到上面写当时的个性签名,才忽然记起这件事。

怎么说才好呢。

大概是一个旁观者才知道这有多浪漫吧。

成年人才会珍惜,年轻时爱怎么挥霍就怎么挥霍。

再后来他不读书了,退学了,我也再没见过他。

他姓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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