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15

​​比特币等虚拟币种在中国合法吗?

比特币挖矿机,就是用于赚取比特币的电脑,这类电脑一般有专业的挖矿芯片,多采用烧显卡的方式工作,耗电量较大。用户用个人计算机下载软件然后运行特定算法,与远方服务器通讯后可得到相应比特币,是获取比特币的方式之一。

2013年流行的数字货币有,比特币、莱特币、泽塔币、便士币(外网)、隐形金条、红币、极点币、烧烤币、质数币。目前全世界发行有上百种数字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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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币挖矿机特点

价格及性能

比特币挖矿机的价格从一台两三百元到20万元不等。从2011年到2013年,高配置的比特币“挖矿机”从1万元涨到了30万元,但性能也比此前好了不少。据业内人士介绍,以前的老机器100天才能挖到1个比特币,如今(2013年)的机器,100天就能挖到3.5个。

按照国内组装团队公布的矿机资料,一台售价3000元的最低配置挖矿机,按照比特币挖矿速度,30多天便可以回本。采矿速度10G/s的机器每天24小时能挖到大约0.03个比特币,而13G/s的机器按照2013年的全网算力和难度,每天24小时能挖大约0.035个比特币。

产值

按照比特币产出的运算公式,几乎每逢4年都会产出减半,最终达到极值2100万个。而每逢此时,都会大幅升值。这种没有中央银行控制的货币,与不断量化宽松的现实货币相比,也将会不断升值。到2013年,比特币已经产生出了大约1100多万个。

硬件支出

挖矿实际是性能的竞争、装备的竞争,由非常多张显卡组成的挖矿机,哪怕只是HD6770这种中低端显卡,“组团”之后的运算能力还是能够超越大部分用户的单张显卡的。而且这还不是最可怕的,有些挖矿机是更多这样的显卡阵列组成的,数十乃至过百的显卡一起来,显卡本身也是要钱的,算上硬件价格等各种成本,挖矿存在相当大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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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矿收益与风险

挖矿收益可以通过以下公式来计算:挖矿收益=产生的比特币*币价-矿机成本-电费-维护费及人工成本-矿场折旧费等

如果你只是一个小矿工,一般情况只要扣除矿机成本和电费即可。

如果你购买了云算力平台的产品,

收益=算力收益-算力成本。

有收益就会有风险,挖矿风险如下:

1、比特币产量减半。16年7月,比特币网络将面临比特币减半,即每10分钟,每个区块只包含12.5个比特币,意味着相同算力挖出的比特币也会相应减少。但另一方面,币价也有上升可能。

2、比特币币价和计算难度不稳定,导致用户收益也不稳定。

3、断电、机器维护等风险。

就目前在中国大陆来说不违法的。挖矿机当然也不违法的,不然,用显卡挖的人,都把显卡没收了?

五部委发的《通知》定义比特币为“特殊商品”,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可以合法持有。

当然,这东西风险很大很大很大大大的,搞不好就赔了。想玩这个一定要有一个强大的心脏。

中国为何不宣布比特币是不合法的

比特币只是一种虚拟的数字货币,其核心只是一个开源软件项目,任何人都可以对其进行复制并推出自己的版本,但最近一年来却被全世界投资者所着迷。从2017年初开始,这种虚拟数字货币更像是坐上了过山车,价格不断走高,让整个市场为之惊愕。昨天,一位华尔街顶级策略师认为到明年比特币还将上涨40%,预计比特币到2018年中期的目标位为6000美元。

就在上周,新华社在一篇《比特币半月价飙50%风险加剧,需扎紧制度笼子》的通讯稿中也提醒虚拟数字货币投资者:

需要增强风险意识,并称需要扎紧制度的笼子,比特币正在成为部分投资者的套利工具,风险已逐渐蔓延至金融领域,一些违规交易平台应受重罚或关停。

而就在数十小时前,新华社再次发文《比特币暴涨 三大风险需警惕》警醒投资者比特币风险:

目前比特币存在三大风险:交叉风险、价格风险、“跑路”风险。由于具有匿名、不受国界限制、不易追踪等特性,比特币逐渐被不法分子作为兑换和支付手段等等。新华社的文章称近期,央行在对北京地区主要交易平台的现场检查中发现,火币网和OKCoin币行均利用投资者充值形成的沉淀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合计约10亿元人民币。新生事物发展得太快,监管必须迅速跟上步伐,积极完善制度法规,把比特币装进监管的笼子。面对严重违规的比特币交易平台,监管应绝不手软,关停取缔。

BWC中文网发现,目前,美国、日本、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极少数发达国家承认比特币及其交易活动的合法性,而像俄罗斯、泰国、印度尼西亚等国家明确认定比特币交易活动非法。

不过,俄罗斯财政部的一位副部长在今年4月份接受采访时说,俄罗斯政府即将接纳比特币为合法的金融工具,并为打击洗钱开辟了一条新战线。而就在一年前,俄罗斯财政部曾威胁任何使用数字货币的人将面临牢狱之灾。

但目前,在中国仅仅是不承认比特币的货币属性和不允许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据澎湃新闻报道,在央行7月4日出炉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7)》是这样描述比特币的:

在这份《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7)》中,将互联网金融风险放入了“银行业”的章节,并称“比特币等特定虚拟商品吸引投资者跟风炒作也存在一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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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是把比特币归到大宗商品,根据央行的报告很明确是把比特币当做虚拟商品看待,虚拟商品主要包括计算机软件、股票行情和金融信息、虚拟云主机、虚拟云盘、虚拟光驱、APP虚拟应用、网络游戏中的一些产品和在线服务等。

事实上,比特币在中国已经存在了7年左右时间了,如果不合法的话,那么,中国管理部门是不会发布比特币规范条例的,比如:中国人民银行、工信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就在2017年1月发布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

知名经济学家朗咸平更是称比特币是彻头彻尾的金融骗局,中国人要看好自己的钱包,珍爱生命,远离比特币!

在过去的数年中,寻找比特币真正的发明者一直是媒体和比特币爱好者努力的事。但实际上,更多的证据表明比特币是美国发明的,更多的调查的资料显示,其发明者是一个居住在加利福尼亚州的日裔美国人,名叫多利安·中本聪。

警醒中国投资者,要小心这些比特币们疯狂背后的风险,不要被蜂群效应所吸引盲目进场,被称作“算力炸弹”的比特币本身并不具有货币的属性和功能,这种虚拟数字货币可能是美国用于掠夺新兴市场国家财富的骗局。美国官方只承认是一种商品而不是货币,脱离其货币管理部门的监管。这种虚拟数字货币可能是金融技术强国用于掠夺新兴市场国家财富的一个骗局,目前,投资者可以借助去中心化的区块链技术源源不断的将资金通过比特币流出本国,实现财富的转移。

事实上,比特币在中国不存在合法不合法问题,因为比特币根本就是互联网诞生出来的,并不可怕。就像是游戏里虚拟的商品,大部分人认可, 愿意用钱来买它,所以,不能用不合法这个字眼去定性它,国家只能去规范它,避免因比特币等虚拟商品借暴富之名过度炒作,损害投资者和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

前几日,中国社科院支付清算中心特约研究员赵鹞对新华社表示,在中国,比特币的持有量仅占全球总量的7%,但成交量却是美俄等国的数倍,交易量占全球的八成以上,如此高的换手率凸显出部分人的投机心理。

据花旗分析师估算,目前比特币玩家里0.1%的人拥有50%的比特币,1%的拥有80%的比特币。比特币发明者是一个居住在加利福尼亚州的日裔美国人中本聪,其可能拥有已发行比特币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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