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打击医闹真的动真格了!

2016年9月21日,新华社报道,今年以来,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警方对医闹采取“零容忍”态度,近日在处理一起医闹事件时一次拘留61人。到20日,其中55人刚刚结束行政拘留。

看罢这条消息,我不禁为昆明警方的举动击节叫好,长期以来,打击医闹尽管颁布了许多的法令和法规,但各地在执行起来,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打折扣,甚至形同虚设,间接的助长了医闹的歪风。更为可笑的是,有些地方在处理医闹的同时,对医务人员也同时进行处罚,请看:

9月9日上午,湖南省新宁县公安局向社会通报,该县参与「9•2」医闹事件的5名违法人员全部归案。同时,县纪委对县人民医院医护人员9月7日违规群体至县人民政府上访启动追责程序。

今年8月8日至8月26日,新宁县崀山镇农民刘某先后在湖南省人民医院和湘雅二医院进行诊断治疗。根据两家医院诊断记录和出院记录,患者病情危重复杂,疑似恶性肿瘤,有自发性出血、颅内出血、猝死可能。患者亲属签字主动出院。9月2日上午,被送至新宁县人民医院内五科治疗,当晚 19:18 病情恶化,医院全力抢救无效于19:40死亡。

患者死亡后,其侄子纠集10余名亲属及社会人员冲进医院,挟持当班医生和科室主任唐玉龙,并对唐玉龙进行殴打。9月7日,新宁县人民医院部分医护人员到县人民政府上访,要求尽快缉拿打人凶手,后经劝导返回。

我们不明白了,为什么医闹可以处理不力,而医务人员为了自身的安全,找政府上访,为什么就要追责了。如果9月2日的事件能够得到及时的处理,何来9月7日的上访?

笔者认为,医务人员只要没有打砸和堵塞交通的行为,反应自己的诉求,维护自身的安全,应该是合理的,因此,湖南的做法,无疑是“各打五十大板“,是不可取的。

长期以来,医院的医闹成为了一种顽疾,严重地影响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危害了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对于这种丑恶现象,尽管各级政府花了力气,出台了很多管理办法,但实施起来的效果并不好,其主要的原因就是:

一 打击的力度不够:在许多医闹的场合,警方人员不是果断的处置,而是限制和控制事态的发展,只要不动手,警方就不制止,这种执法无疑没有有效地遏制医闹的违法行为,甚至间接的助长了医闹的嚣张气焰。

事实上,从河南临颍的警察鸣枪示警,到昆明警方一次性拘留61人的做法看,只要我们强势出击,医闹不是不能遏制的。

二 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存在缺陷:医疗纠纷的处理尽管有三种途径,但由于程序繁杂,人们往往选择简单的调解程序,但由于医院领导的息事宁人的做法,让医闹尝到了甜头,认为一闹就有钱,不闹白不闹,而导致了医闹越来越多,场面越来越大;另一方面,一些医院不正视问题,采取拖延的战术,也“逼”使家属进行医闹,如果取消协商途径,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应该立即进入鉴定程序,做到明辨是非,责任清楚,依法依规进行赔偿,这样靠闹是不可能获得利益的,医闹自然就没有了市场。

三 没有建立完善的医疗保险制度:尽管许多医院的医生参加了医疗保险,但这种保险的力度是不够的,可以参照国外的做法,进行医疗保险,一旦出现医疗纠纷,由保险公司进行处理,这样可以避免在医院闹事。

因此,我们认为,医闹的处理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在现阶段,打击医闹不仅仅靠出台政策和法规,关键是如何执行这些规定和法规,只要我们保持高压的态势,动真格的打击医闹,医闹是完全可以遏制的。昆明警方给我们开了个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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