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光同尘 | 《道德经》第56章学习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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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   影  @  张  慧  姝   

 跟杨鹏老师学《道德经》

道德经第五十六章(杨鹏校订本)

知者不言,言者不知。塞其兑,闭其门。和其光,同其尘。锉其锐,解其纷。是谓玄同。故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不可得而贱,故为天下贵。

文:张慧姝

 01  玄同的境界

有许多人说老子是功利的、高冷的,常用来例证的句子就是“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你看,万物在天地眼中,百姓在圣人眼中,不过如同祭祀用的草编的狗,要用的时候,恭恭敬敬地奉上祭台,祭祀仪式一结束,没用了,就扔了烧了。这不是明摆着的赤裸裸的功用主义吗?心寒啊!

真的如此吗?杨鹏老师在《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杨鹏讲道德经第五章第一节》中有详尽的解释。文中指出了误解的源头在于对“仁”字的理解。“仁”在老子所处时代有特定的含义,“仁”需要通过“礼”来落实完成,礼的特征就是上下有别,尊卑有别,亲疏有别。以仁治国,就是通过“礼”的方式构建一个上下等级、中心边缘的社会结构,而这正是老子所厌恶的,因此老子说“天地不仁”、“圣人不仁”。老子说这话,表达的是等视万物、等视众生、等视百姓的观点。

老子的宇宙观是万物一体涵融,和光同尘,宇宙万物之中不存在尊卑贵贱亲疏等级秩序。天降甘露的时候,民莫之令而自均。老子的境界是“玄同”的境界,在天道面前万物平等。玄同的境界超越尊卑贵贱、亲疏有别、利害得失的人伦秩序。因此老子说“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不可得而贱”。这种玄同的境界,已经蕴含着“自由、平等、博爱”的思想萌芽,能做到的,老子称赞为“故为天下贵”,这确实是一种常人难以达到的境界。来看一则故事可能就会有更加具体的感受。

 02 天堂的守门人

霍金是继牛顿和爱因斯坦之后最杰出的物理学家之一,被世人誉为“宇宙之王”。他的两本书《时间简史》和《大设计》可谓家喻户晓,但大家往往忘记了这两本书的第二作者:列纳德·蒙洛迪诺,也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这两本书若能给读者带来阅读的乐趣,功劳相当程度上应归于蒙洛迪诺。

从蒙洛迪诺独立完成的书《潜意识:控制你行为的秘密》中,可以知道蒙洛迪诺非常懂得读者的心理,在这本书中,蒙洛迪诺讲了一个很有趣的故事,我第一次读到的时候,就想到了要做到“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不可得而贱”有多难。

故事说有一个白人天主教徒来到天堂门口想要进去,他跟守门人列举了自己的种种善行,但守门人说:“可以,不过你还必须能够正确拼写一个单词才能进。”“哪个单词?”“上帝。”“GOD。”“你进去吧。”

一个犹太人来到天堂门口,他同样被要求正确拼写一个单词才能进。守门人考他的单词仍然是“上帝”。这个单词非常简单,所以他同样拼写正确,于是也进去了。

故事最后,一个黑人来到天堂门口,他面临着同样的规则。但是守门人让他拼写的单词是:“捷克斯洛伐克”。

从这个故事中可以看出守门人的分别心。显而易见,他是亲白人,亲犹太人而远黑人的,他对于白人犹太人的“仁”,恰是对黑人的“不仁”,他没有按照一视同仁的标准执行规则。其实,他何尝不是一个缩影,一面镜子,照出我们自己的分别心,照见我们思维与行为上的潜在惯性。

我们并非如同我们想象得那么公平与正义。潜意识、文化基因、社会阶层、时代背景、价值取向都会悄无声息地影响着我们的判断和选择。“玄同”的境界是天道的境界,绝对的公义和良善是天道的属性,是属于本体界的。在天道面前,吾日三省吾身,以天道为镜鉴,照见人性的软弱与善变。

 03  法制和法治

相信这两个词的区别,没几个人知道。我也是最近听了易中天老师的讲座才明白的。 “法制中国”还是“法治中国”,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选择“法制中国”还是“法治中国”,将会走向不同的前途命运。事关重大,先强调一下,是“法治中国”,再把易中天老师讲过的信息在此重复一遍:

法治,是水治,三点水旁;法制,是刀治,利刀旁。

两者本质的区别在于,法制,强调的是制度,制度是人定的,因此依旧是人治。人最多以制度为依据(轻重缓急还是由人来定),比如说诛连九族而不是诛连十族罢了。

法治:人不治,法来治。这样的前景之下,真正的企业家就成熟了、成长了、成功了,可以甩开膀子干事了。

听完易中天老师的讲座,我想起了天堂守门人的故事,正好可以来补充说明人执行制度时候的不稳定性,人治不可避免的与尊卑、贵贱、亲疏、利害关系相关联。无法超越亲疏贵贱利害关系的人治,处处可见不仁、不公与不义。

 04  如何进入玄同境界

老子短短的一章中,不仅提出了玄同的境界,还有具体行动的纲领:“塞其兑,闭其门。和其光,同其尘。锉其锐,解其纷。

塞住政令扰民的嘴,关闭各种从政令中获利的方便之门,等视万物,和光同尘,解决纷扰,化除矛盾。少言多行,知者不言,言者不知,向天道学习,因为天道是不言的:

子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论语·阳货》

“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庄子·外篇·知北游》

 05 不言的谬解

老子道德经的劝诫对象,是君王统治者。因此,从统治者口含律令的角度来解读这章就相当通畅。但是,道德经也成为许多人修身修道的依据。历代历年的误读误解,不胜枚举,本文开头提到的对“天地不仁”的误解就是一例,把“塞其兑,闭其门。和其光,同其尘。锉其锐,解其纷”解读成中国人明哲保身、退隐利己的精神根源,那就实在是冤枉了老子,让老子背上了太大的黑锅。

有解读老子的书说,祸从口出,病从口入,是中国的古训,因此君子要含默不言,收敛自己外露的光芒,不出头,不高不低,不好不坏,非常平淡,这就是做人的最高艺术,并从此得出结论,中国人的自私心态、个人主义,就是这种教育修养产生的流弊。

不得不说,这种流弊确实存在,却并非源自老子,而是源自对老子的误读。书中还借白居易的诗,幽了老子一默:“言者不如智者默,此语我闻于老者。若道老君是智者,如何自著五千文。

这样的幽默,暴露了香山居士白居易的思想局限,其实他并未读懂老子。若智者都“收敛起思想的光芒”,又哪里来照亮世界的光?都打着精致利己主义的小算盘、含默不言,又凭借什么成为世人眼中的智者?更妄谈舍生取义和杀生成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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