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你喜欢怪人

曾经我以为我可以当一名作家。从考上大学的的第二年开始,我就埋首纸堆。我以为我看得越多,我就离自己的梦想越近。但我越来越发现,这不是真的。

我真的看过很多书。感兴趣的两三天可以结束一部长篇,不感兴趣的耐着性子一个礼拜也能搞定一部大块头。我不理解为什么很多人会觉得爱看书是一种美德和值得夸矜的事,我一直觉得它是一种耻辱,我看过的书无疑已成为我生命中最沉重的负担,有时是自卫的武器,有时是自杀的工具。

没看过一个种类,就在心里否定一个,有时是出于经历之后的新鲜感殆尽,有时是出于望其项背的无力,有时是觉得,真的无需再为了满足一己的表达欲而增添人们的阅读负担了,大家都在为知识焦虑,总觉得自己没看过没想过没尝过没经历过的还很多,其实新鲜事说多也多,说少也是真的少。如果把背后的逻辑想通了,真的可以触类旁通。可是呢,每一个触类旁通的人,通了之后,就开始得意忘形,自我膨胀,不断用自己的逻辑和语汇,把道理重新包装一遍,改头换面说给后面的人听。就这样,一堆不知道被说过多少次的道理,就这样被大家再网络上像炒冷饭似的炒来炒去,乐此不疲。

和别人不同的是,我不是看得越多越想表达,我反而有种看得越多,越能快速分辨哪些是炒冷饭,哪些是道貌岸然。首先是我的思想成为我的严重负荷,继而是我的表达成为我自己都看不起的傀儡,我厌恶那些程式化的说三道四,颐指气使,危言耸听。它们根本就不对,总是以偏概全,事实根本就不是这个样子。

看看那些爆款文章吧,一个老掉牙的观点,三五个偷换概念的分论点,每个论点再配上两三个八卦案例和神配图。我们似乎对观点已经免疫了,我们更关心的是那些人为捏造的五花八门的故事和千奇百怪的评论。为什么我们悄悄地集体本末倒置了?我们爱配菜不爱主食,爱绿叶不爱鲜花,爱笑话不爱真话,爱调侃不爱正经,我们像个无聊又与想象力的人,需要有人一天24小时搅动我们的溃烂神经,因为它越来越麻木和永无餍足。

每当我看到很多从一百多年前的书上抄袭下来的句子和观点突然成为今日头条时,我真的不知道什么叫做时尚,什么才是新闻。时髦是一种自信的坚持,你相信,它就对了。

我们离大自然越来越远,我们不仅身体被困在狭窄的高楼里,我们的思想也禁锢在作茧自缚在互联网这座大网里。我们谈话总是直指要害,我们做事越来越目标明确,甚至怎么娱乐都要开始费尽心思写攻略,难道这一切不是很荒唐吗?当你绞尽脑汁想着你要怎样休息和娱乐时,你已经离它们很远。

你越想挣脱,越陷入牢笼。你越规劝别人,越警惕自己。你停不下来,因为没有人愿意停下来,因为总有人在奔跑,你不是不懂,也不是不想,你只是不能。

网络就像一张四通八达的谣言地图,每个别有用心的阴谋都能在其中找到自己的靶心。网络是一个琳琅满目的大型交易场,每个被上帝咬过的苹果都在跃跃欲试寻找到自己的戏份。网络简直就是一个应有尽有的时空仓库,在这里,每段记忆都能找到自己被遗忘和被渲染的措辞。

若你喜欢怪人,你不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很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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