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70“卫道者”和“卫道者”(2)


昨天看鲁迅的散文《我之贞烈观》,书中鲁迅先生的观点是开放的,甚至为女性鸣不平,“节烈这事,现代既然失去了存在的生命和价值;节烈的女人,岂非白苦一番?”所说的这节烈是封建思想的一种,纯粹的糟粕,把这节烈淡化到最低层次,那就是贞操了。先生文章中的大概意思也有这么一层,我简而化之,“该有的道德观念还是要有的,不能乱搞。”

该有的道德观念还是要有的,出于感情的我也可以认同,其他的一概情况我都是持保守意见的。

诸如此类的问题我和杨阳还有会长都讨论过,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保守的杨阳反倒不看重这一层关系,相对开放的会长却秉持保守的看法。杨阳给的理由是,女朋友能找不找得到还是一回事呢;会长的理由是,还是会注重的。

精神上觉得契合的,可以理解;物质上的交媾,没有理由能接受。

两个礼拜前的一个晚上和朋友聚会,我和阿兰家是顺道,我家比较远,于是我先送她回家。回家路上,阿兰和我说聚会当中有一个她喜欢的人,曾经有很大的可能在一起,包括现在也是。她已经和现在的男友走过即将五年的时光。我略带安慰的说,“既不情深,叹何缘浅?如果当初你们两个人都有情有意的话,那么早就在一起了不是吗?”阿兰淡淡地说,“也是,何况我已经谈过恋爱了。”

当她说出这么一句“何况我已经谈过恋爱了”的时候,我的大脑对这句话进行了双重解读,一是她谈过恋爱了,他没有;二是她已经和男友发生过关系了,用一句比较隐晦的话来代替。我试着向她求解,得到的答案是第二种意思。

说实在话,我不会让她选择去放弃一段五年的感情,然后转头去拥抱一段新的不那么清晰的爱情,往大了说,人生有几个五年,又有几个芳华正茂的五年;往小了说,五年差不多已经将两个人打磨得足以契合到一起了,再去重新开始不一定见得好。好在阿兰只是内心有这么一个想法而已,没有实践的想法。

我将我的想说的话说给她,又把自己的一些想法说给她。谈过恋爱了,发生过关系了,如果在两个从精神上喜欢对方的人来说,会是一个问题吗?如果是一个问题,那么这个问题重要吗?她沉默着,我竟然有一副愠容。出于感情的恋爱我坚信绝大部分的外在因素都不是问题,也不应该是问题,我喜欢你,你喜欢我,我们都喜欢对方,期待和对方一起生活到老,不为其他,这样的感情道德不应该来绑架它,应该让它自由的去。

同样在六月,只不过是去年的六月。九九打电话给我,说有男朋友了,是她们老板,我听到电话里的这些话的时候简直惊掉了下巴,满打满算从她入职到这通电话的到来也不过相差三个月的时间,这么迅速就被搞定了。在后面的聊天中才知道,原来只花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而且已经发生过关系了,还是她主动的。

我似乎知道了她的想法了,虽然没有诉之于口,并且也能预想到她的结局了。

九九之前有过一个男朋友,这我是知道的,分手的原因是因为男的觉得她和他志趣不同,不能再继续下去,与其凑合,不如就分开。分开的那段时间九九心情不好过一阶段,但挺快就恢复了。我和她前男友是同学,志趣爱好颇为相似,又都在泉州,隔三差五就会约出来参加活动,或者闲聊一番。他分手后曾经对我说过这么一句话,“九九如果让他对她负责,他会选择负责。”然后在我后面告诉他九九又找了个男朋友的时候,他说了这么一句话,“那就不关我的事了,我不用再一直背着思想包袱了。”前面的那句话,我对他表示敬佩;后面那句话,我也觉得他可以放下了。

我如果直接问九九,“九九呀,你是不是看上了人家的钱了?”她断然会一口否认,然后又说不出和她老板在一起的理由。作为朋友的我,绞尽脑汁也无法为她揣度出一个合适的理由来,因为她内心就是看上了人家的物质条件,这是一个明摆着的事实,更何况她在电话里还告诉我,她老板的前女友是她岗位的上任,这个是更加让我讶异的事情。作为朋友的我,竟也无法接受她作出这样的行为,为了物质条件主动奉献肉体。这时我尤认为中国传统道德的作用还是存在的。

今年一月份的时候,她打电话给我,我还在调侃着她新年的时候是不是该带男方去见家长了,没曾想一月底他们就吹了。九九在那么一段时间里没有得到什么,让我觉得特别可笑,工资没有变动,没有参与过他的任何一种社交,也没有得到任何物质上的东西,唯一得到的可能是几个月的同事们的“老板娘”称呼,还是带着很强调侃味道的。

结局和我预想的没有一丝一毫的出入,我对她的这种行径嗤之以鼻。每个人的追求各不相同,虽然作为朋友,但我也不会去说教她。

“卫道者”卫的都是正道,偏离正道的其他,保守的“卫道者”会谴责,开放的“卫道者”亦不能接受,也是要谴责的。

“该有的道德观念还是要有的,不能乱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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