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表示,阶段性的减半征收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具体考虑是从2月份开始,期限最长不超过5月份。
2月21日又有最新消息!2月已缴社保企业将按规定退抵。目前,全国有18个省份和3个计划单列市的企业社保费、医保费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陆进在昨天举行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对于有些企业2月份已缴社保费、医保费,将按规定进行退抵,缓解企业经营困难。
国家层面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释放出减免企业社保费等多个政策信号。
政策梳理如下:
此信号一出,人社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研究制定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明确了免、减、缓三项措施。
免,就是从2020年2月起,各省份可以对中小微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三项社保的单位缴费实行免征,免征的期限不超过5个月,也就是说免征的政策可以执行到6月份。湖北省可以将免征的范围扩大到各类参保企业。
减,就是湖北以外的全国其他省份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的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可减半征收,减征的期限不超过3个月。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不涉及经营问题,受疫情影响较小,因此不纳入此次减免政策的范围。
缓,就是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缓缴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各地人社部门和税务部门也是积极响应,目前全国有18个省份和3个计划单列市的企业社保费、医保费是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同时,各部门也在抓紧按程序制发政策文件,明确操作办法,并指导省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这个文件相信很快就会出台。
我们知道,企业负担的社保保险包括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之前的信号都是对养老、失业、工伤的单位缴存部分减免。
但是在2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联防联控机制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先生提到,根据国务院第82次常务会议的部署,已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提出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
如何执行?主要考虑按照各地的实际情况,由省政府决策,在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前提条件下,在确保待遇支付的条件下,阶段性的减半征收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具体考虑是从2月份开始,期限最长不超过5月份。
这对企业来说无疑又是一个大利好,医疗保险单位比例在6.5%,如果四项保险费用都得到减免,单位的减免将达到23.5%,这个支持可谓是非常巨大的。
当然,阶段性减征职工医疗保险费,对职工医保来说是一个重要的考量。总的把握是地方政府决策,统筹地区承担基金平衡的责任,在确保待遇发放和基金平衡的条件下,因地制宜,可以从2月份开始减半征收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最长不超过5个月。
如果各地经过研究并全面实施,可以降低企业负担或者减少企业负担1500亿,上千亿的规模。但是,从政策来说是差别化,分类施策。
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在6个月以上的,可以采取减半征收单位缴费。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在6个月以下的,可以采取缓缴,这也能解决企业社保缴费的负担,如果这些地方在通过各种措施保证基金平衡和待遇发放前提下,政府认为仍有必要实施减征,也可以由地方来决策,前提条件是确保待遇发放和基金的平衡。前期已经实施的缓缴政策可继续执行,期间免征滞纳金。
总之,我们各省的企业具体就安心等待当地人社部门、税务部门的通知吧。
政策实施后,将来哪些变化?
以四川省的比例,在2019年国家降低养老保险单位比例政策出台后,最新的比例如下:
这里假如小会缴费基数是10000,那么实际个人和企业分别负担的金额如下:
这个时候,虽然应发工资是10000块,但是实际每个月扣除个人负担的社保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假设个税为0,实际这个收入扣除专项附加后确实会么有外,只有7760。
而企业负担的人工成本可远远不止10000块,而是13712.5块。
具体分录,工资成本都计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工资 10000
管理费用-社保(公司部分) 2512.50
管理费用-公积金(公司部分)12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3712.50
所以,从上面图片你可以清楚的看到,税前工资10000,到手仅仅为7760,到手78%左右。而企业总体负担的人工成本为13712.50,这个和员工到手的比较,企业负担的竟然将近到手工资的一倍。
所以,你感觉到手工资低,其实企业的负担远远比你看到的重。
这也是很多企业不愿意为员工购买社保或者不愿意按实际工资给员工缴纳社保的真正原因,因为这是一项重要的成本,而且受疫情影响,国内很多企业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直接影响企业的收入,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本身抗风险能力就弱,所以国家通过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用,无疑是对合规缴纳的企业的有力支持。
单位缴纳养老保险16%,工伤保险0.23%,失业0.6%,合计约17%。
企业部分减免,个人部分减免吗?
我们经常听到五险一金,这里的五险是指的,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一金是指的住房公积金。
那么从这张图我们可以看出,个人从工资中扣下来的只有三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和住房公积金。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是不需要个人缴纳的。
按照会议的精神及最新发布的通知,本次阶段性减免的应该是企业缴纳的部门,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减半征收医疗保险。这个表述应该也比较清楚,单位缴费。其次工伤本身缴费也不涉及个人,所以更不存在理解的歧义了。
中小微企业,大型企业怎么划分?
对于这个中小微,大型企业,据了解,目前统计口径上有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这两个文件。
文件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
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工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80000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80000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20≤X<200 |
5≤X<20 |
X<5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50≤X<300 |
10≤X<5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100≤X<200 |
20≤X<1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0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0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0 |
1000≤Y<200000 |
100≤Y<1000 |
Y<1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0000 |
5000≤Z<10000 |
2000≤Z<5000 |
Z<2000 |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5000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20000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Z<100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说明:
1.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
2.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3.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
4.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
热点问题答疑
1、这三项费用不是都减免了么,为什么在明细里还是有需要缴纳的金额?
答:这是关于政策的误解,三项费用并不是全部减免。目前政策针对的项目是养老、工伤、失业的单位缴纳部分,其它依然需要缴纳(养老个人部分,医疗个人部分,生育个人部分),所以用户还是需要按月和我司进行当月增减员状态的确认和缴纳。
2、灵活就业人员是否免缴?
答:不能,但是可以缓缴。企业的劳动者,个人部分没有免,灵活就业人员本身就是政府开口子让个人参保享受社保待遇,所以他们不会免。
《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7号)第五条规定,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经办机构应及时受理。
对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2020年一次性补缴或定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放宽时限要求,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并在系统内标识。
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国务院精神,已经阶段免了企业的缴纳义务,所以这一条只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了,他们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纳的,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缴。
3、企业裁员,或者解除人员了,还能享受减免政策吗?
答:之前各地要求稳岗,对不裁员的享受社会保险费返还相应社会保险费的政策。国务院对企业实行减免,并没有附相应的条件,所以解除、裁员的企业,仍然可以享受减免政策。建议企业与员工共克时艰,不要轻易裁员。
裁员后,如果今后复产,招人要成本,生产要熟练工。企业在目前可以通过轮岗轮休、灵活办公、综合调剂工时等与员工共渡难关。
4、通过人力资源公司代缴社保的,委托方还要继续出钱吗?
答:代缴、挂靠这都是违法的,应该由用人单位自己缴纳。但是各地仍然有公司这样操作。
代缴方该不该免收减免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因为没有缴,所以不该收。
真有争议,委托代缴参保是无效的,他们的法律关系也受不到法律保护,还要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
5、企业是否免交住房公积金?
答:不是免缴,是缓缴。全国企业都可以享受,6月底前,企业可申请缓缴。
6、个人部分可缓缴吗?
答:社会保险费中的个人部分,由企业代扣代缴。目前企业有很多困难,个人也有很多困难,目前减免企业缴费义务,企业不必缴,相应个人部分可以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留意各地政策。
7、免缴期间,社会保险待遇会受影响吗?
答:不会。
1.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个人权益按应缴费所属期进行确认。
2. 缓缴期内企业参保职工可正常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可持卡就医。
3. 缓缴期内企业参保职工发生退休、死亡、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等社会保险关系变动的,依法办理相关待遇核定手续。
8、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务派遣工,也能享受相应的减免政策吗?
答:机关事业单位不是企业,他们不能享受相应的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但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务派遣工,是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机关事业单位,所以,他们这些员工的企业部门社会保险费是可以按国务院会议精神免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