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细化治理方式值得提倡

醉驾司机社会服务30小时后检方不起诉,对此,你怎么看?

对张某的处罚,我是支持检方的这一创新化监督模式的。它有实际的考虑,考虑到醉驾者本身的犯罪行为后果,也有人性化的管理设计,将犯罪者引入社会组织机构管理,让每一分钟的帮教都起到积极有效作用的解决过程。

这种方式,既减轻了公检法的压力,也让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事业,让醉驾者参与到社会事务中,增加其责任感与使命感。这是一箭多雕的方法,个人觉得不妨多些探索与实践。

醉驾入刑,不能一直处于高压态势下。有时监管人员稍微放松下,个别酒驾者就庆幸自己逃过了法律责任,这种猫捉老鼠的把戏,捉者压力大,逃者责任相对就减弱了。有时,双方的天平一旦失衡,矛盾激化的可能性就自然增强,对和谐社会建设也是一大困扰。

社会化事务越来越细化,也越来越公平公开化,大到一件重大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小到一件芝麻小事的处理方式,人们都在时刻关注着。

网络化快速发展的趋势下,一些小细节可能会被有意无意的放大,一些小问题可能被无限放大,网民的关注也是呈现幂次方的趋势快速变化着,这些都在考验公检法机关的治理能力和现代化治理方式,任何的一个小方面问题都不可小觑了事。

检方这次针对酒驾轻微事故的小问题精细化处理方式,既让醉驾者本身印象深刻,也让社会组织从中受益,从而朝着更加专业化的方向积极前进着,更让群众在大街上随时监督社会工作,这一系列的效果都是非常有意义治理方式。值得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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